英拘留記者伴侶 美國事先知情

這名記者認為,英國警方無故拘留他的伴侶,明顯是要給他一個警告。

8/20更新:在白宮記者會中,美國白宮發言人厄尼思特(Josh Earnest)被問及米蘭達遭拘留一事,美國是否也有參與,厄尼思特表示美國在事發前就知道了,但拘留米蘭達是英國自己做的決定,美國並沒有參與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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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號早上,英國衛報記者格林沃爾(Glenn Greenwald)的伴侶米蘭達(David Miranda),在倫敦的希斯羅機場欲搭機返回巴西時,遭到英國警察以《2000年恐怖主義法案》(Terrorism Act 2000)拘留、要求訊問,期間長達 9小時,直到下午 5點才釋放。

米蘭達說,他待在一個房間裡,有 6個特工進來,針對他的過去問了各式各樣的問題。英國警察還沒收了米蘭達的手機、相機、記憶卡、DVD、遊戲機、筆記型電腦等電子產品。

小補充:2000年恐怖主義法案

《2000年恐怖主義法案》是英國一項具爭議性的法案,僅適用於機場、港口、國家邊界地區。這項法案允許警察拘留民眾並進行搜查,或是訊問他們是否有參與恐怖活動,拘留時間最多為 9個小時。

而米蘭達遭到拘留的時數就是法律規定上限的 9小時。在過去的例子裡,以《2000年恐怖主義法案》拘留的人,97%的人拘留時間小於 1小時,2千人裡只有 1個人會拘留超過 6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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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新聞自由的打擊

格林沃爾自 6月5號起,便根據史諾登(Edward Snowden)所提供的資料撰寫系列報導,揭露美國國安局(NSA)的監控行為,以及英國的政府通訊總部(GCHQ)的監聽行動。

格林沃爾表示,警方拒絕讓米蘭達找律師,並沒收他的行李,很明顯是想要予以警告。英國採取的行動嚴重威脅了新聞自由:「這是對新聞自由以及資訊蒐集過程的打擊。」

不過格林沃爾表示,這種威嚇並不能阻止他們,相反地,只會促使他們更積極地報導相關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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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回應

英國倫敦都市警部(MPS)的發言人表示,他們並沒有逮捕米蘭達,早在 18號下午 5點就已釋放他了,拘留米蘭達也是他們縝密思考後所採取的行動:「我們反覆評估整個過程,以確保這次的搜查是必要且適當的。」至於拘留訊問米闌達的原因,倫敦都市警部發言人則是拒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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