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馬洗錢案高盛認罪,同意支付 29 億美元和解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友站科技新報文/ 黃敬哲  

高盛集團亞洲子公司已同意對 1MDB 洗錢和賄賂醜聞認罪和解,且包括高盛現任執行長及前任等 9 名高管,也都將必須面臨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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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證監會指控高盛集團在一馬案中扮演著核心的角色,明明早就應該發現洗錢弊案,卻故意多次忽略,並且向官員行賄,協助腐敗的政治及金融家從馬來西亞發展基金中竊取數十億美元。不僅如此,該案已牽涉多地監管機構,近期部分核心人物都已被定罪,高盛前合夥人Tim Leissner 承認串謀洗黑錢、違反海外賄賂等罪名。

為此高盛同意向各國監管機構支付近 29 億美元罰款,包括因違反美國反腐敗法的創紀錄罰款,不過香港方面,可能還會處以 3.5 億美元罰單,這不包含在此次總額裡面。一馬弊案是指由前馬來西亞首相納吉(Najib Abdul Razak)為首的大規模貪腐案,非法挪用國有的一馬基金(1MDB),這原本應該是用來發展馬來西亞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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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在弊案爆發後,最終造成納吉在 2018 年大選失敗下台,且牽涉該案件的相關人員和高盛集團多名高層等,都遭美國與馬來西亞政府提出刑事訴訟。此案牽扯到多國監管的其中一個原因在於,1MDB 的債券發售雖然是統一由高盛包銷,但實際工作卻是由不同司法管轄區的交易團隊成員分頭進行,包括英國、新加坡、香港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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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相關保薦人如渣打、美銀美林及摩根史丹利等也都被究責,分別罰款數千萬至數億美元不等。這可能是證券業中屬一屬二的醜聞,敗壞了美國金融集團的名聲。而高盛預計也將吐出超過 50 億美元來平息各國監管單位的追究,以換取母公司不被起訴,這大概是全年利潤的三分之二。

雖然高盛不斷堅持這是少部分人濫權的行為,但很難規避監管不力的責任,基本上輿論也不認為,高盛高層真的不知情。這將會是金融犯罪史上的一個重要案例,也令人重新反思政商勾結的問題,以及這些國家基金的監管是否真的足夠,華爾街之狼其實從未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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