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封鎖令下想出門 這些事由才合法
在防疫封鎖令下的法國,想要出門的民眾都必須隨身攜帶聲明書以供查驗,除了必須載明出門的理由外,還得留下全名、地址、生日、出生地跟離家的時間,這份聲明書也貼心地為民眾先羅列了幾個離家事由,像是採買必需品、看病、工作或是在方圓一公里內運動等,都算是合法的離家事由。
還有「其他」可以寫
然而,有的民眾依舊覺得這些離家事由太過侷限,找不到對應的事由只好寫在「其他」欄。一名今年 39歲、人在布列塔尼大區拉尼永鎮(Lannion)的男子,就用到了這一欄。
離家事由:為了揍扁某人
當地警長克德拉翁(Daniel Kerdraon)表示,他們在上周五(20)晚間發現了這名男子鬼鬼祟祟地躲在一輛車的後頭,他們要求該名男子出示離家聲明書後,發現他的離家事由很不一樣:為了揍扁某人。
克德拉翁說:「當他被問到在做什麼的時候,他說自己正在等待某人,準備要『揍扁某人』...他的聲明書上有他的真名,還有他離家的時間─晚上十點十五分─但我們跟他說,這個離家的理由無效。」
「他試著用自己的方式守法。」
無故離家 遭罰135歐元
最後,該名男子因為沒有正當理由離家、違反了防疫封鎖令而遭罰 135歐元(折台幣約 4,635元),而且又因為在公共場所喝醉被罰了 150歐元(折台幣約 5,150元)。此外,他身上帶有彈簧刀,有可能因此惹上更多的罰金和麻煩。
「我們告訴他要怎麼樣填聲明書才叫合法,並且清楚地告知他出門『揍扁某人』不屬於合理的離家理由。」克德拉翁警長說。
那些光怪陸離的理由們
除了「為了揍扁某人」以外,法國警方也跟大眾分享各種令人啼笑皆非的離家事由,像是一名男子跟警察說:「我受夠我老婆了,我一定要去找我的情婦。」
一對情侶則說他們一定得趕在水仙花凋謝光前,趕快出門採花;一名男子在被警察攔下來後表示,他一定要去看望奶奶,然而他連奶奶的姓名叫什麼都想不起來。
此外,一名騎著機車的男子被警察攔下後表示,他得趕快運送人們捐的血到醫院的血庫去,他的機車外掛車廂上用口紅寫著「緊急用血」四個大字,打開後卻是大麻、古柯鹼和 800歐元(折台幣約 2萬7,464元)。
法國二次防疫封鎖中
目前,法國COVID-19(武漢肺炎)確診案例數超過 219萬人,位居全球第四名;死亡人數則超過 4萬9,000人,位居全球第七名。
現在,法國正處於第二次防疫封鎖期,第一次是在今年三月到四月間,第二次則是從上個月三十號開始,並且至少會持續到十二月一日,這麼做全是為了避免捲土重來的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更加嚴重。預計今天(24)法國總統馬克宏(Emmanuel Macron)將發表演說,告訴大眾當局打算怎麼緩步解除防疫封鎖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