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172天後,在中國認罪的台灣人 外媒如何看李明哲案?

李明哲是一名致力於推動民主和人權活動的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今年 3月19日,他在前往澳門後就失去蹤影,一直到 10天後,中國政府才宣布他們逮捕了李明哲。而在李明哲失去蹤影第 172天,再次出現在螢光幕前的他,正在中國法庭中承認自己犯下「顛覆國家政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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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中國文明辦案」

昨日(11),台灣社運人士李明哲承認他與中國湖北人彭宇華透過中國QQ、微信、Facebook等社群媒體散佈支持西方民主等訊息,藉此攻擊、抹黑中國共產黨,因此承認自己犯下「顛覆國家政權罪」,他也提到自己是受到台灣對中國有偏見的報導給誤導,現在不僅對中國法治有了重新的認識,也很感謝中國政府的「文明辦案」。

妻子積極尋找施壓管道

這幾個月來,李明哲的妻子李凈瑜一直想方設法要與李明哲接觸,她除了呼籲中國政府釋放李明哲,也不斷尋求外國組織和媒體上的施壓。

本月 10號,李凈瑜本來要前往聯合國日內瓦總部的「被強迫或非自願失蹤問題工作小組」陳述李明哲的案子,但中國政府在 7號突然宣布要在 11號審判李明哲,也讓李凈瑜與李明哲的母親臨時更改行程前往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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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一步指出會被認罪

面對李明哲的自白,李淨瑜在上周六(9)就曾召開記者會,除了感謝台灣人近半年來的支持和關切,也懇求人們若是看到李明哲在法庭上說出難堪的言行時予以體諒,希望他們能明白這是在中國政府的強壓下所造成、而不是李明哲的自由意志。

總統府:正在盡一切努力

至於中華民國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指出,他們正盡全力協助李明哲家人,讓李明哲能夠平安返國。

擔心自己是下一個

這是首次有台灣人因為涉嫌觸犯中國刑法第 105條「顛覆國家政權罪」而遭到審判,許多台灣人也擔心這將不會是最後一個「李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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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政治到社會  更緊繃的中台關係

《紐約時報》指出,中國政府的舉動也再次加深了中國與台灣之間的緊張關係,因為當中國不斷聲稱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也明白表示他們不會放棄以強硬手段控制台灣時,台灣人民大多認同自己是台灣人,也沒有想被中國政府控制的興趣,而在屬於民進黨的蔡英文擔任總統後,讓「李明哲事件」更顯複雜。

忽視協定  拒絕家屬會面

Quartz、《紐約時報》、BBC、《衛報》、《路透社》均指出,中台之間的關係明顯隨著蔡英文上任後沒有承認九二共識降至低點,中國也陸續凍結與台灣的外交關係。

研究中國法的學者科恩(Jerome Cohen)和陳玉潔(音譯,Yu-Jie Chen)指出,李明哲曾是民進黨黨工的經歷,在中國眼中更是特別顯眼的麻煩,以致於從逮捕李明哲到送審,中國政府完全忽視了 2009年與台灣簽訂的刑事司法互助協定,拒絕讓來自另一方的拘留者與家屬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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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內政的犧牲品

政治分析師科爾(Michael Cole)則認為,李明哲可能成為中國內政的犧牲品,讓習近平藉此向中國內部展示對台灣的強硬態度。以此為出發點,科爾認為習近平不可能在「李明哲事件」有所退讓,所以台灣總統蔡英文應該要小心應對,他說:「如果有任何擦槍走火,對李明哲來說都不會是有利的,終歸來說,他的案子是要拿來成就其他更大的事情。」

加緊控制公民社會的政權

另一方面,也有人認為這顯示了中國政府正在加緊監控在中國的外國非政府組織,以及展示對中國市民社會的控制。

「認罪」情節都好像

這幾年來,人權或政治異議分子被中國逮捕後認罪成為越來越頻繁的景象,不論是烏崁村村長林祖戀大抓補事件的維權律師們香港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瑞典籍人權分子達赫林(Peter Dahlin)都是類似的模式,其中,如果他們是因為「(意圖)顛覆國家政權」被定罪,最高可能面臨無期徒刑,不過目前人們大多是被判數年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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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司其職的經典大秀

國際組織「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的中國問題研究員王松蓮指出,李明哲的案子完美符合了中國政府這幾年來打壓人權或政治異議分子的模式。

王松蓮也批評,整個審理過程缺乏證據,讓人難以信服李明哲是出於自願認罪,她說道:「李明哲的審判像是一場經典大秀——律師、檢察官、法院、法官、所有角色都齊全了,卻沒人在做該做的事。」

「沒有違法就不用怕被關」

針對李明哲案,中國官媒《鳳凰網》則引述中國學者的說法來反駁這些批評,強調只要那些到大陸的台灣人沒有做什麼違法的事情,就不用害怕被抓,他也稱李明哲「涉嫌觸犯刑法證據充分」,而大陸方面的處理體現了「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依法辦案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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