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畫賊的藝術品竊盜守則:適時放棄、真心喜歡、忍受孤單

現年52歲的法國籍雅賊布萊特韋澤(Stéphane Breitwieser)可說是「盜竊數量最多,犯案期間最久,也最成功」的藝術品盜竊慣犯,TIME雜誌、GQ等媒體稱為「世界最強藝術竊賊」(the World's Greatest Art Thief)。

2001年,布萊特韋澤首次被捕。調查發現,自1995-2001年間,他與女友行遍歐洲大大小小172間美術館與畫廊,平均兩週實行一次竊案,已知偷取總價值高達20億美元、多達239件作品;根據他本人回憶則將近300件。他宣稱所有盜竊來的作品,僅供自己收藏、從不銷贓販售;但警方也曾在他住處尋獲大量現金。誰也無法肯定,他到底還偷了多少東西。

這位令歐洲警方頭疼,各大美術館、博物館聞之色變的雅賊,究竟擁有什麼樣高超的技巧,躲過美術館的層層守備,一再得逞?如今公開,全球美術館、博物館請小心!


【DQ:本文為藝術品竊盜案的故事,並非鼓勵或支持任何形式的犯罪行為。藝術是人類創造力的表現,藝術品代表著文化遺產和價值,讓我們共同享受、欣賞以及尊重與保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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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出版《真實故事》(The True Story: Murder, Memoir, Mea Culpa)《森林裡的陌生人》(The Stranger in the Woods: The Extraordinary Story of the Last True Hermit)等書籍的犯罪新聞作家麥可・芬克爾(Michael Finkel),今年6月出版的新書The Art Thief: A True Story of Love, Crime, and a Dangerous Obsession Hardcover(中文暫譯:藝術竊賊)的主角便是——布萊特韋澤。

23歲初次作案「我被畫中女性給吸引」

1995年3月,布萊特韋澤和當時的女友一起參觀了瑞士格魯耶爾(La Gruyères)的中世紀城堡。他被一幅德國畫家克里斯蒂安.威廉.恩斯特.迪特里希(Christian Wilhelm Ernst Dietrich)的畫作〈戴帽子的女子〉(Portrait of a Woman with a Straw Hat)所吸引。

根據英國《衛報》報導,布萊特韋澤回憶這段往事:「我被她的美麗吸引,畫中的女性魅力以及她的眼睛所著迷。」他說:「我當時以為這是一幅模仿林布蘭(Rembrandt)風格的作品。」於是,他請女友為他把風,拆卸了固定畫作的釘子,將畫作藏在夾克內。

這是布萊特韋澤的首次作案,當時他年僅2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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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則一:飛簷走壁太誇張,開館時間購票入場即可 

趁著夜深人靜潛行進入美術館,從屋頂垂降到達作品展間,爆破鎖鏈,或使用煙霧彈迷昏保全人員——這些全是不切實際、非常粗劣的行竊手法。太過高調、破壞現場、導致衝突,往往只會降低成功率、讓你進監獄

「完全沒必要,」布萊特韋澤說,不用搞得太複雜,「等美術館開門的時候再去。」用現金買好兩張門票,從大門光明正大地走進去即可。最理想的竊盜時間大約在中午,此時遊客較少,保全也需要輪替休息用餐。

布萊特韋澤總是與女友克蘭克勞斯(Anne-Catherine Kleinklaus)合作犯案,一人把風、一人竊盜,且穿著時尚以便隨時混進人群:「天氣冷一點比較好,」因為你會需要一件尺寸稍大的大衣、一條腰部較鬆的長褲,用來藏匿藝術品。

 

守則二:展品選得好,竊盜沒煩惱 

布萊特韋澤傾向選擇非主要人流所在的展場,通常是邊間、小型、僅有一個出口的展覽房間;也要注意監視器位置和警衛配置,先搞清楚他們是定點看守或是走動巡邏。挑選作品也有幾項準則:首先,尺寸不能太大。立體雕塑品、首飾物件最好比一塊磚頭還小,畫作長寬盡量不要超過披薩盒尺寸。

但最重要的是:必須找到真正觸動你的藝術作品。如果你大費周章,冒著被捕坐牢的風險,只為了偷盜一件你根本不喜歡、完全沒感覺的藝術品,「那實在是太蠢了,」布萊特韋澤說。他常以收藏家自居,並嘗試合理化他的竊盜行為,認為自己的行為是在「解放」這些作品。

▲位於安特衛普( Antwerpen)的彼得·保羅·魯本斯(Sir Peter Paul Rubens,1577-1640)故居,現已改為博物館。布萊特韋澤曾在此處盜竊作品。

守則三:聽到暗號馬上停止,適時放棄別留戀 

需要有至少一位負責把風的共犯盯著出入口,隨時注意人潮往來以及保全動態,預先約定好警告暗號。

布萊特韋澤與女友的暗號便是簡單的一聲咳嗽。他會耐心地等待,直到房間空無一人的時候再下手;如有人靠近展間,女友便會咳嗽,此時聽到暗號,布萊特韋澤便會馬上停止動作,假裝看展。平均每次竊盜行動會遇到2到3次這種危險的暫停時間。

此外,待在單一展間的總時長最好不要超過15分鐘,否則便會令人起疑。布萊特韋澤建議,展間人太多時,請放棄;耗時太久,請放棄,直接換個展間,換個作品,或是換個時間再來,甚至乾脆換個美術館下手。

守則四:一把開箱、一把拆框,兩把小刀恰恰好

如果要偷展示櫃裡上鎖的展品?布萊特韋澤認為開鎖太花時間、耗氣力,不如直接使用矽利康切割刀(silicone slice)。因這類展示櫃、展示箱通常使用玻璃,或是透明壓克力、樹脂板組合,並使用矽利康封膠黏接而成。布萊特韋澤會直接在接縫處下刀,開個小縫,空間足夠把手伸進去將物品取出即可。

如此還有另一個好處,當有人靠近、必須暫停動作的時候,展示櫃看起來也沒什麼不同,布萊特韋澤補充道。

如果目標是掛在牆上的畫作呢?布萊特韋澤表示:最艱難的部分在於如何「分離畫框」——即使是小幅畫作,畫框還是過於笨重巨大,難以隨身攜帶。因此,他會將畫作取下,翻面使用瑞士刀撥開夾扣,由於拆框動作太大、風險極高,這個動作必須非常迅速且有效率的完成。

為了增進自己的竊盜技能,布萊特韋澤曾去高級裱框店工作,藉以熟悉各種畫框的裝卸方式;他自己也曾經在美術館內打工當警衛,試圖理解他們會注意哪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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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則五:作品藏好、離開別跑,遵守交通規則

立體展品可以塞在背後、插在褲頭,並用大衣遮擋。但去除畫框之後的畫作「如嬰兒般」嬌嫩脆弱,請細心呵護,布萊特韋澤同樣把畫藏在背部,但會特別注意用自己的襯衫和大衣當作保護層。至於拆除下來的畫框,則藏在窗簾後面或家具底下。

「空畫框就像是我的犯罪名片。」布萊特韋澤說。

得手之後得儘速離開,館方可能很快就會發現作品遭竊,隨之報警封鎖大門、全面搜索遊客。就算聽到警笛聲、就算已經離開大廳,也不要奔跑、不要急躁,默默走到停車處,好好將藝術品放在車廂,開車走人。

此外,布萊特韋澤也提醒,務必遵守交通規則,這種時候可別被警察攔停。

守則六:不要轉賣、不要炫耀,自己欣賞就好

 「如果缺錢,請去找個正當工作。」

布萊特韋澤宣稱自己從不轉賣贓物,他與女友將盜竊而來的畫作收藏在家中臥室,隨時鎖門、以策安全。但,這也代表你無法邀請朋友、親人來家裡聚會開趴,有東西損壞故障時,也最好不要請維修師傅進家門,以免哪天有人「不小心」窺知真相。

事實是,布萊特韋澤在2001年被捕時,也將一部分畫作藏在他母親米蕾耶(Mireille Breitwieser)位於法國東北部米盧斯(Mulhouse)的小屋中。當時,米蕾耶聽聞消息,為了湮滅證據,一時情急,竟然以各種粗暴手段撕毀、割裂、敲碎各種藝術作品,甚至直接丟進棄鄰近的運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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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布萊特韋澤自己也曾在eBay兜售一只19世紀的紙鎮而被警方鎖定,進而導致他在2019年遭到搜索、再次入獄。

在所有守則之前,你必須明白......

如今,布萊特韋澤的個人故事已出版,他本人也再次因贓物入獄。

要做這樣的事,必須拋棄所有知法合法守法的價值觀,必須知道自己某天終將入獄,必須明白自己所做的一切是多麽悖於常理。而在所有對自己的提問中,一定會碰到這個問題:為何要偷走,何不改天再來美術館欣賞呢?


【DQ:本文為藝術品竊盜案的故事,並非鼓勵或支持任何形式的犯罪行為。藝術是人類創造力的表現,藝術品代表著文化遺產和價值,讓我們共同享受、欣賞以及尊重與保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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