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C、《路透社》綜合報導,美國加州州長布朗(Jerry Brown)於 23號通過法律,18歲以下的加州青少年有權要求社群媒體網站刪除網路上的個人資訊。
新法律將在 2015年上路,青少年可以刪除不當的發言、文章和照片。主流社群媒體網站臉書(Facebook)和推特(Twitter)現在都已經設有機制讓使用者自行刪除文章,這條法律將會強制所有的社群媒體網站設計一個「刪除鈕」,讓青少年可以刪掉不當發文,以免傷害名聲,影響他們未來讀書就業的機會。至於已經發布或轉載於網路上的內容,社群媒體網站不需要刪除,也不用移除網站伺服器上的資訊。
新法律將在 2015年上路,青少年可以刪除不當的發言、文章和照片。主流社群媒體網站臉書(Facebook)和推特(Twitter)現在都已經設有機制讓使用者自行刪除文章,這條法律將會強制所有的社群媒體網站設計一個「刪除鈕」,讓青少年可以刪掉不當發文,以免傷害名聲,影響他們未來讀書就業的機會。至於已經發布或轉載於網路上的內容,社群媒體網站不需要刪除,也不用移除網站伺服器上的資訊。
非營利組織常識媒體(Common Sense Media)致力於保護孩子的數位隱私,他們表示非常支持這條新法規。創辦人斯特爾(James Steyer)說:「青少年很有可能在不瞭解後果的情況下,在網路公布自己或是其他人的個人敏感資訊。」
但不是所有人都認為新法規是一個好主意。美國數位權利組織民主和科技中心(Center for Democracy and Technology)認為,網站營運商不會瞭解他們在法律上有義務提供刪除鈕給青少年。民主和科技中心的政策顧問蘭索(Emma Llanso)表示,法律的含糊性將會使得各大知名網站不再為青少年量身打造屬於他們的服務,最後甚至可能會禁止青少年使用網路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