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結婚,請訴訟」跨國同性伴侶的荊棘路:專訪台灣首對跨國同婚勝訴伴侶信奇與阿古

三年前,台灣通過「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簡稱「同婚專法」),以法律保障同志結婚的權利,打破婚姻對性別的限制,立下同志運動的一大里程碑。

三年後,走在第20屆台灣同志大遊行,支持性少數權益的參與者頂著風雨前行,五光十色的傘、雨衣、彩虹旗,在灰黑的柏油路上交織在一起,點亮因連綿不絕的雨而顯陰鬱的臺北街頭。

同婚專法通過以來,至今年9月已有近9000對同性伴侶登記結婚,在這塊土地上,相同性別的人已擁有合法結婚的可能性,同婚議題似乎已然圓滿,然而在遊行現場,我們仍能看見一群人,舉著「跨國同婚,未竟之事」的牌子,高呼「我要結婚」。

他們是誰?為何在婚姻已無「性/別」限制的台灣,這群人仍在為婚權而吶喊? 他們,是台灣的跨國同性伴侶,是至今仍然無法享有和其他人同等結婚權利的一群人。對於他們而言,雖然婚姻沒有了性/別的限制,但國籍的限制仍然存在。

DQ專訪了台澳跨國同性伴侶信奇與阿古,邀請大家一起了解同婚的未竟之路——跨國同婚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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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國不同,只怕婚不同」同婚專法的未竟之業

回到2019年5月17日,一大清早已見逾萬名支持婚姻平權的群眾守候在立法院外,等待同婚專法的三讀結果。儘管天公不作美,飄起細雨,然而人潮仍不斷湧入,從青島東路一直蔓延至中山南路、濟南路。

信奇、阿古和其他對跨國同性伴侶當時也在人潮之中。他們站在青島東路上,隨著眾人高呼「表決不能輸」等口號,阿古左手牢牢地牽著信奇,右手高舉「跨國同婚,全面合法」的牌子,殷殷期盼跨國同婚可以一同解套。

隨著關鍵的「748施行法」第2與第4條三讀通過,雨不再落下,天空劃出一道彩虹,眾人開始歡騰,然而跨國同性伴侶們依然在等待,「那天(草案)總共有28條,前面都過了……但我們還在等第27條。」

草案第27條為臨時動議,提議若國人的伴侶來自於未承認同性婚姻國家,還是能依照本國法來台進行結婚登記,是影響跨國同婚能否解套的關鍵法條。最終,第27條以6票贊成、84票反對的結果被否決。

周遭歡悅欣喜,但在場的跨國同性伴侶們僅餘沈默,「當下真的講不出話,大家都在掉眼淚。」 阿古苦笑道:

「那時候我突然想到葉媽媽的一句話,『你們手上的車票是到終點站的,絕對不可以中途下車』,我當下就覺得怎麼好像大家都下車了,只有我們被留在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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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抗爭、戰亂下,相愛之人難相見

阿古來自澳門,2014年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在台灣的信奇,隔年兩人確定伴侶關係,交往頭兩年過著遠距離的戀愛生活,拜網路所賜打開手機就能見面,但想要相互擁抱就非得搭飛機到對方的城市,而這是許多跨國伴侶都得一直面對的困難。

「其實我們算還好了,」阿古說,許多跨國同性伴侶的境遇比他們更艱辛,「像有一個台灣人,要搭飛機再搭船再搭車,經歷40個小時才終於能夠見到他另一半」,和這些人相比,他稱自己與信奇的經歷「根本只是小case。」


▲<飄洋過海來看你>MV,由梁靜茹和艾怡良重新翻唱,在同婚通過一週年前夕由「伴侶盟」和「愛最大慈善光協會」兩個 NGO發布。MV內容據稱根據真人真事改編,呈現了跨國同性伴侶所面臨的現實困境。

2017年,阿古來到台灣,和信奇一起創業,在高雄經營蛋糕店,也因此取得合法居留權。婚後,阿古至今仍未將他的居留身分改為「依親居留」,信奇笑稱:「阿古就是吞不下這口氣,他要證明自己並不是如網友所說的『只是想要台灣的居留權』。」

因工作而取得合法居留權後,阿古得以順利的留在台灣,然而對許許多多的跨國同性伴侶而言,能否合法結婚仍是影響他們能否與愛人相聚的關鍵。

阿古說,過去三年世界發生很多事,除了疫情的影響,在台灣同婚專法上路不久後,香港就發生了反送中運動,泰國也有反政府示威,緬甸有反叛軍事政變示威,及至今年初爆發的俄烏戰爭。

「很多事都是無法預料的,很多人沒想到這麼一分別可能就要兩年、三年,甚至可能永遠無法相見。」 

「遠距離其實真的不簡單,」阿古說道,「我們一開始創的(跨國同性伴侶)Line群組,在疫情爆發以後人數就一直掉,今天看到某某某退出,明天又某某某退出,許多人都默默退出群組,我們看到就知道大概是怎麼一回事了。」

分隔異地,相愛的人僅能以視訊、通話的方式維繫感情。有的伴侶難以忍受無法相見的煎熬,不得不結束,有的伴侶卻還是苦撐下去,儘管生活嚴峻,對彼此的感情依舊堅定不移,殷殷期盼著終於能相聚的一天。

專訪中,信奇與阿古也與我們分享了一對台灣、烏克蘭同性伴侶Joe 和Ivan的故事:「在戰爭爆發前,他們已經計畫要在台灣一起生活,」Ivan的台灣簽證僅差十天就能送抵俄羅斯的辦事處,不料砲火一響,Ivan便無法離開,只能受困在烏克蘭,「想像一下,你的另一半生活在每一天都可能會有飛彈砸下來的地方……真的會很不安,非常不安。」

「其實他們早就在美國登記結婚了,但是嘗試申請很多次,依然無法用依親的方式讓Ivan進來台灣,」相隔兩地僅能透過視訊確認伴侶的安危,Joe無時無刻都在擔心受怕,卻也只能不斷祈禱對方平安無事。

「對有些人而言,無法結婚、無法讓伴侶用依親的方式來台灣,其實真的攸關生死,」阿古緩緩說道。

在疫情、戰爭的影響下,無法在台灣合法登記的跨國同性伴侶,想要跨越國界與愛人團聚,是件極其困難的事。然而,為何在同婚已通過三年的台灣,還會有部分跨國同性伴侶面臨無法結婚的狀況?

性/別無限,國界有限 台灣跨國同婚的一國四制

全世界197個國家中(包含台灣),目前僅有33個國家承認同性婚姻,台灣是亞洲第一個,也是唯一個通過同婚的國家,然而,台灣卻也是唯一一個對跨國同婚設有限制的同婚合法國。以國界為線,跨國同性伴侶被劃分為可以結婚與不可結婚的兩群人,又因為外國伴侶國籍的差異而面臨四種不同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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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況一:外國伴侶來自同婚合法的其他32國

依據內政部函釋,跨國伴侶在台灣結婚,受《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簡稱《涉民法》)限制。涉民法第46條指出,國人與外國人要在台灣結婚,必須要依照結婚雙方「當事國」的本國法,換言之,婚姻關係僅有在雙方本國法均承認的情況下才可以成立。如果台灣同志的外國伴侶來自同婚合法的其他32國,結婚就不會是個問題。

狀況二:外國伴侶來自同婚未合法的其他國家

同婚合法的其他32國大多位於歐洲與美洲,作為亞洲唯一的同婚合法國,台灣周遭的國家皆不承認同婚。若想要與他們結婚,就會受到涉民法的限制,因對方的國家不承認同婚而無法結婚。

狀況三:外國伴侶來自需要「境外面談」的21國

依現行法,針對印尼、菲律賓、越南、泰國等21個國家,台灣設有特別的跨國婚姻規定,要求婚姻移民抵台前要先在各國的境外外交單位進行面談,以確認「婚姻真實性」;換言之,必須先在當地完成結婚登記,才能夠完成境外面談,進一步申請在台灣登記。然而,在對方國家不承認同婚的情況下,跨國同性伴侶在第一步就已卡關。

狀況四:外國伴侶來自中國

台灣人與中國人的婚姻關係並不適用《涉民法》,而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依此條例,婚姻可依照「行為地」之規定,因此,只要雙方能在台灣結婚,婚姻關係就能成立。然而,針對中國籍配偶,台灣設立了「機場面談」制度,要求雙方先在中國完成婚姻登記,才能申請入台,而中國配偶抵台後,還得先在機場進行「機場面談」,面談通過後兩人才能辦理在台灣的結婚登記。依此規定,便與狀況三一樣,將卡在對方國家不承認同婚,而無法順利登記。

綜上所述,可以在台灣合法登記的跨國同性伴侶,僅限於台灣本國人與其他32個承認同婚的國家;多數跨國同性伴侶因受涉外法、境外面談或機場面談制度的限制,而無法享有婚姻權的保障。

依據台灣現行制度,由於澳門尚未承認同婚,阿古和信奇同樣面臨了無法在台灣合法結婚的狀況。 

「要結婚,請訴訟」跨國同性伴侶滿佈荊棘的成婚之路

同婚專法通過後,阿古和信奇曾兩次前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第一次是在同婚專法上路第一天,2019年5月24日,他們與其他12對同性伴侶一同在高雄滿天星婦女團體的安排下,前往高雄新興區戶政事務所聯合登記。然而,阿古和信奇卻成為當天唯一一對無法完成登記的同性伴侶。雖然失落,但他們並不氣餒,「其實早有心理準備,就是想來試試看,如果無法,也希望能引起更多人對這件事的關注。」

同年10月1日,他們來到台北中正區戶政事務所,這一次同樣遭到承辦人員以內政部函釋拒絕辦理。但這次,他們決定更積極地爭取婚權。在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簡稱伴侶盟)的幫助下,他們提起了行政爭訟,「那時候我們在短時間內就集結了100多對的跨國同性伴侶,有這麼多人都和我們一樣」阿古認為,爭取跨國同婚也是爭取婚姻平權,和過去爭取同婚本質上並無不同,皆是為了「想結卻不能結的人」。

這一次的行動成功引起社會更多的關注,他們也因此被推向輿論的風口浪尖,直面社會上那些對跨國同婚議題的反對聲音。相關新聞底下滿佈對他們的批評留言,更甚的是,有一天阿古和信奇打開社群平台,赫然發現自己遭到肉搜,資訊被攤開在網路上一覽無遺,自此之後充滿惡意謾罵的私訊不斷湧入信箱,「像是說阿古要結婚只是為了居留權,或是一些更難聽的人身攻擊」提起這件事,兩人仍然心有餘悸。

信奇說,他們可以理解一般社會大眾對此議題的不諒解,然而較令人難過的是,反對跨國同婚的聲音,其實主要來自於同志社群。

「爭取同婚一路走來,本來都站在同一陣線,同婚通過以後卻不一樣了。」

阿古憶起,兩年前到台北參加同遊,他左手舉高雄同遊的旗子,右手舉支持跨國同婚的旗子,走著走著突然遭到其他同志謾罵「藍甲滾回去!」當下阿古十分錯愕,「一直以來我這麼爭取民主自由、致力於人權,只因為爭取跨國同婚,就被貼上藍甲的標籤。」

儘管爭取跨國同婚的路上滿佈荊棘,阿古與信奇仍然堅定前行,而在經歷長達20個月的爭訟煎熬後,他們的堅持與努力終於迎來曙光。2021年5月6日台北高等法院判決戶政所必須准許2人登記結婚,成為跨國同性伴侶爭取結婚的第一個全部勝訴判決。睽違兩年多,兩人再次來到中正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也再一次交換戒指。

「其實,專法通過那天我們就為彼此戴上戒指了,但直到這一天戒指才真的名正言順成為『婚戒』。」信奇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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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起跨國同婚勝訴,卻依然只是個案

在阿古與信奇的勝訴案之後,台灣至少已有4起跨國同婚勝訴案,分別為台灣國人與澳門、新加坡、馬來西亞及日本籍人民結婚。然而,內政部認定4起跨國同婚皆為個案,無法擴及至其他同類情狀的當事人。因此,其他擁有相同處境的跨國同性伴侶,至今仍然無法結婚。若想結婚,他們仍需要像阿古與信奇般,經歷漫長的爭訟過程,才能如願以償。

阿古認為這樣的過程是不必要也不合理的,「已經有4起勝訴,代表法院也認定內政部(對跨國同婚)的行政解釋是錯的,司法院也提出了修正草案,監察院的報告也已經指出缺失,過去陸委會也曾表示會對兩岸狀況研擬可行方案,不會有問題,可是到現在跨同同婚卻還在卡關。」

2021年1月底,司法院已針對《涉民法》第46條進行跨國同婚修正草案並送進行政院。監察院在今年2月22日公布的跨國同婚調查案報告,肯定跨國同性伴侶的婚姻自由受憲法保護,且指出司法院修法的延宕,已影響了3、400對跨國同性伴侶的權益。除此之外,該報告也籲請行政院和陸委會依照現行法規定,儘速研議辦理兩岸同性婚姻的登記及依親居留措施,以保障跨國同性伴侶的家庭團聚權。

現今,跨國同婚修正草案仍止步於行政院,尚未提請立法院審議,而兩岸同婚的登記及依親居留措施修正也尚未調整修正。 

跨國同婚社會支持度微降,反對者的擔憂為何?

那麼,台灣社會對跨國同婚議題的態度現在又是如何?根據彩虹平權大平台於2022年的民調顯示,民眾對於跨國同婚的議題支持度較前年度低,從56%微降至51.7%。

多數反對意見者主要考量為台灣的「國安問題」,擔憂台海局勢愈趨緊張,跨國同婚若是修法,可能會讓中國滲透台灣的可能性變高。另外,也有反對者擔憂,外國伴侶所屬國家若未承認同婚,恐將導致婚權產生不平等的狀況,若台灣國人與外國伴侶因婚姻產生糾紛,相關權利將無法在國外獲得保障。

然而,阿古認為跨國同婚關乎的是人權,「(跨國同婚)就是還沒補齊的婚權,」對此,阿古說,過去在爭取婚姻平權時,支持者皆高呼「結婚是基本人權」,若是基本人權,就應該是不分國籍、性別、種族等差異的,「難道異性戀的跨國婚姻,就不會有這個問題嗎?」阿古指出社會不該對異性戀婚姻和同性婚姻持有不同的標準,在於「(跨國同婚)關乎人權,(跨國同婚)就是還沒補齊的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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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對話取代謾罵,議題才有推進的空間

離阿古信奇勝訴成婚也已過了一年,在專訪的最後,我們關心詢問,是否現在還會被網友攻擊呢?

「會啊!」信奇斬釘截鐵地回答:「直到現在,網友們只要看到阿古的名字,就會在底下留言:『那個澳門的又來了』。」

「嗯,我就是『那個澳門的』,」阿古苦笑道「(可能在他們眼裡)永遠都是『那個澳門的』。」

對於因自己的國籍屢遭批評者放大檢視,阿古感慨地說:

「我覺得我的感受與很多新住民一樣,像在走鋼索,要步步為營,好像我有一點點做得不符合別人預期的時候,我過去的努力就會被抹得一乾二淨,我就只是『那個澳門的』。」

「這幾年社會對跨國同婚的態度還是一樣,一樣反對。但沒關係,我希望我們大家還是可以好好對話,」阿古稍作停頓,接著說,「如果無法對話,這個議題很難進步。(過去爭取同婚時)大家一起努力這麼久,彼此之間不該只剩下謾罵。」

來台灣五年,作為新住民的時間雖不算長,但阿古自認自己為台灣、也為同志社群付出了許多努力,而未來他依然會和信奇一起,在這片土地上打拼,為人權、為民主、也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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