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被偷拍破案快 南韓警方遭批標準不一

周一,南韓地方法院判偷拍男模特兒的女生要關 10個月。然而,這起事件除了警方辦案效率特別高引起注意外,也讓外界質疑,南韓警方面對男、女偷拍事件的處理上是否有著兩套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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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男模特兒裸照被捕

今年 5月,在南韓弘益大學(Hongik University),一名 25歲的模特兒安(Ahn)小姐偷偷拍下了同為裸體模特兒的 25歲男子裸照,在她將照片放上網後沒幾天,安小姐隨即遭到逮捕。

她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

周一(13),首爾西區地方法院判安小姐監禁 10個月,外加 40小時的性暴力輔導課程。

法院表示,安小姐的行為造成受害者出現重度的憂鬱和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受害者也可能因此無法再繼續他的模特兒生涯,所以安小姐「需要受到懲罰,因為她已經造成了受害者不可挽回的個人尊嚴損害」。

質疑警方有雙重標準

這起事件從爆發以來,在南韓社會一直受到很大的關注,因為這次案件的受害者是男性,而當局辦案速度之快,也讓外界質疑南韓警方在辦案上具有雙重標準。

在弘益大學校園偷拍事件爆發後,不少南韓女性站出來抗議南韓警方平常在偵辦女性偷拍事件並沒有如此積極。圖為今年 7月,,上萬南韓民眾集結在首爾街頭,高舉「我的人生不是你的A片」牌子抗議。

針對罕見個案的回應史無前例

民間組織韓國網路性暴力(Korea Cyber Sexual Violence)負責人徐升熙(Seo Seung-hui,音譯)說:「警方針對這起受害者是男性的罕見個案做出的整體回應是史無前例的」、「我們很少看過他們(南韓警方)在處理不計其數的女受害者個案速度上能夠如此之快。」

只有2%初犯會被判刑

另一方面,這次的事件除了警方在辦案速度上特別快之外,法院立刻判安小姐要關 10個月也是大家關注的一點。

根據南韓政府的統計,涉嫌偷拍的嫌犯在初犯的情況下只有 8.7%會被判刑、入獄,多數情況下嫌犯只需要支付罰款而不必坐牢。

以 2017年為例,南韓警方一共接獲 6,465起偷拍通報,有 5,437名嫌犯被警方扣押待審,但最終只有 119名(約 2%)嫌犯確定被判刑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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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來案件數翻近六倍

近年來,南韓偷拍女性事件頻傳,更出現一個新名詞「MOLKA」專指這些在試衣間或公共廁所被偷拍下來的影片。

根據南韓警方的調查報告指出,偷拍案件的報案數量從 2010年的一年 1,100件,到 2012年翻倍成 2,400件,到了 2017年已經上升到一年 6,465件。

受害者八成是女性  加害者九成是男性

從 2012-2017年間,總計共有 2萬6,000名受害者報案,當中的 84%為女性,但卻只有 1萬6,201名加害者因為非法錄影、錄音而遭到逮捕。而在加害者當中,有 98%都是男性,職業從老師、教授、牧師到警察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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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影片PO上網

這些偷拍案件多半是趁著受害者去上廁所、在服飾店試衣服,或在健身房、游泳池更衣的時候用隱藏式錄影機拍下,或是在電扶梯上偷拍前面女生的裙底風光,嫌犯隨後再將這些影片上傳到色情網站上。

手機拍照要有快門聲

為了要解決這些問題,2004年起南韓已經強制規定所有的智慧型手機照相功能在拍照或錄影時一定要能發出響亮的快門聲,好讓附近的民眾注意到有沒有被偷拍的可能性。

問題是,智慧型手機的照相APP有些可以在靜音功能開啟時關掉快門聲,這些規定也沒有辦法防範隱藏在廁所或試衣間牆壁上的針孔攝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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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鐘內就能裝好再拆下

負責在首爾市內公共廁所尋找針孔攝影機的特殊性犯罪調查小組負責人朴光彌(Park Gwang-Mi,音譯)說:「我知道要抓到這些嫌犯有多困難,他能在 15分鐘內裝上再拆下一台針孔攝影機。」

沒拍到臉就很難指證

再者,這類型的偷拍案件往往不會拍攝到受害者的臉部,這會提升受害者指控嫌犯或指出自己就是影片受害者的難度。

利用外國伺服器很難追

朴光彌還提到,如果嫌犯將這些偷拍下來的影片利用外國的伺服器上傳到網路上,即便這在南韓已經觸法,但如果在外國是合法的、並在外國網站上傳播出去,南韓警方也很難進一步調查。

朴光彌說:「即使我們關閉該網站,他們也可以稍微調整一下網址後重啟網站。我們會追蹤這些網站網址的變化,但他們可以繼續改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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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情網站業者裝作不知道

2015年成立數位犯罪公開小組(Digital Sex Crime Out)要求南韓色情網站Soranet關站的樸素英(Park Soo-yeon,音譯)表示,在這些偷拍的例子當中,雖然可以將這些上傳到色情網站的偷拍影片下架,但這些影片還是會不斷地出現在網路上。

樸素英說:「這些網站(指色情網站業者)辯稱,他們不知道這些影片是非法拍攝的。真的嗎?他們怎能不知道?」她認為,要解決這個問題就應該要把重點轉向這些提供平台上傳影片的色情網站業者,並且需要國際間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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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太輕,但改變想法更重要

朴光彌表示,現在南韓針對這類型的案件處罰也很輕,散播非法拍攝的影片最多只會判一年有期徒刑或 1,000萬韓圜(折台幣約 27萬3,5000元)。她認為讓處罰加重有助減少這類型的案件發生,但她也說道:「最重要的是要改變人們的想法,為了要杜絕這類型的犯罪發生,人們必須要意識到這對受害者造成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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