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民眾接近「大家」的海灘 加州麗思卡爾頓酒店被罰5,000萬

在三番兩次的罰款卻都沒有效果後,加州海岸委員會決定對這家臨海奢華飯店祭出歷年第二高的罰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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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灘是大家的

在加州,除了少數例外,否則海灘均不可私有化,而是歸大眾所有。因此當 1990年代,半月灣麗思卡爾頓酒店(Ritz-Carlton Half Moon Bay,後稱麗思卡爾頓)計畫在加州海岸落腳時,它便承諾會把接近海灘的通道開放給民眾,還會提供 15個開放停車場的車位、25個飯店車庫的車位給一般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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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店開張後  跟說好的不一樣

然而,自從麗思卡爾頓在 2001年開張後,卻一直沒有落實自己先前的承諾,負責調查整件事的加州海岸委員會指出,他們過去便常接到民眾申訴,抱怨他們想到麗思卡爾頓提供的開放空間卻被拒絕,或是明顯感受到敵意;也有民眾提到明明應該是開放給大眾的停車位,卻會遭到飯店員工佔用。

沒有指標  難以判讀權利

加州海岸委員會進一步指出,麗思卡爾頓不僅沒有設立標示和大眾說清楚,就連停車位的指示牌也不清不楚,該委員會的執法負責人海吉(Lisa Haage)就說:「我有一次去視察的時候,那個指標真的不知道指到哪裡去。」

海吉解釋指標之所以重要,是因為人們會根據上頭的資訊來判斷自己有沒有權利待在這裡,接著說:「如果你不知道自己擁有什麼權利,就沒辦法實行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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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罰了三次  祭出重罰

其實在 2004年,麗思卡爾頓就因為上述的狀況被處以 5萬美元(折台幣約 158萬元)的罰金,並在 2007年、2011年被追加罰款,卻都遲遲沒有改進——因此在今年,加州海岸委員會才會決定處理歷年第二高的罰金:160萬美元(折台幣約 5,058萬元)。而且麗思卡爾頓如果持續違法,就會面臨一天 2萬5,000美元(折台幣約 79萬元)的罰款。

「我想這樣的金額應該足以讓飯店重視這個問題並設法改善現狀。」執法負責人海吉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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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罰款  還有很多事要做

除了罰款,加州海岸委員會也要求麗思卡爾頓透過媒體宣傳,主動告知大眾他們靠近海灘的通道有對放開放。麗思卡爾頓也同意再提供 22個停車位給民眾、加強員工訓練、安放更明顯的告示。

罰款的處理  都跟海灘有關

至於要怎麼處理收到的罰款,加州海岸委員表示,他們會把其中 100萬美元花在標語、道路、階梯等協助大眾更容易接近海灘的建設;剩下的 60萬美元則會交給「半島開放空間信託基金會」(Peninsula Open Space Trust),該單位專門向臨海飯店購買土地,好確保大眾接近海灘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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