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禁止天主教使用阿拉一詞

台灣社會中,不同宗教之間的包容性高、各個信仰大多也懂得互相尊重,甚少因為用詞或發言不當互相攻擊,但近日馬來西亞卻出現「阿拉與上帝」兩詞彙的爭辯,當地的法官現在就判定,未來基督教的刊物上不得使用阿拉來指稱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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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雜誌》15號報導,周一(14)時,馬來西亞的法院作出裁決,未來當地的基督教徒不能再使用「阿拉」一詞稱呼上帝;三位不具名的法官們就表示,當地羅馬天主教報紙《傳福音》(Herald)使用了「阿拉」一詞,這對伊斯蘭教的正確性造成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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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中是馬來西亞當地使用的聖經,上面寫有阿拉(Allah)一語

對伊斯蘭教的威脅
首席法官阿里(Chief Judge Mohamed Apandi Ali)就說「我認為,在(馬來西亞的)社會中,最有可能對伊斯蘭教造成威脅的,就是其他宗教對伊斯蘭教徒們的傳播。」

與4年前完全相反
阿拉一詞誰能用的裁決引發極大的爭議,因為在2009年時完全是相反的情況,4年前的裁決,最後結果是讓不同宗教信仰都可使用「阿拉」來指稱上帝,但當時的判決卻引發後續一連串攻擊教堂的行動出現,批評此事的人們就擔心,這次新的判決又會在伊斯蘭信徒居多的大馬引發對峙和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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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了19個世紀之久的阿拉
當地的馬來西亞基督教聯盟首長Eu Hong Seng不認同判決,他表示「早在馬來半島獨立、還有馬來西亞立國之前,說著馬來語的基督教徒們就已經在使用『阿拉』一詞了」

此外,許多歷史文物也證實「阿拉」一詞在基督教徒和猶太教徒中,已使用了好幾世代;研究不同信仰之間的共通性的阿卡德(Fouad Accad)聽到判決後,說「其他近1200萬的阿拉伯基督徒怎麼辦?他們在聖經、詩歌、還有文學著作中都使用『阿拉』稱呼上帝,這樣的習慣已經有19個世紀那麼久。」

同樣地,在美國聖經社群中擔任翻譯顧問的湯瑪士(Kenneth J. Thomas)就表示阿拉的使用非常普遍且流傳已久:「『阿拉』一詞在西元6世紀時就已經開始有人使用,那時候伊斯蘭教、和先知穆罕默德都尚未出現,而且在阿拉伯半島上的北方和南方都已經找到刻有『阿拉』字樣的遺跡,時間還可以追溯到西元前5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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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考量
是甚麼力量讓裁決出現雨4年前完全不同的結果?

目前多半指向政黨之間的對立,馬來西亞的議員拉瓦(Mujahid Yusof Rawa)就認為這是因為首相拉札克(Najib Razak)上任後,為了得到右派政黨的認可、取得更多支持率所做的措施。(編註:右派的人士多抱持民族主義)

「心胸狹窄、又有偏見的人們正試圖在當地醞釀一股互相仇視的氣氛…馬來西亞當地還沒有成熟到可以彼此包容不同的宗教信仰,而阿拉一詞對穆斯林來說也是個敏感的詞彙,但我不覺得信仰伊斯蘭教的穆斯林們,會弱到因為基督教徒用了『阿拉』一詞就改信基督教」拉瓦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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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中是準備參加當地大寶森節的印度小朋友

馬來人、華人、印度人
在馬來西亞的政治圈中,民族的議題常佔有重要的角色,這樣的現象在歐洲殖民時代就已經存在,馬來西亞在1971年通過「平權法案」(affirmative action)後,馬來人的地位提升到與華人、印度人相當,他們在大馬當地的重要性也日益漸深。
 
馬來西亞約有2800萬人,其中有2/3的民眾就屬於馬來人,華人和印度人在當地各僅佔總人口的22%和7%,但他們多屬於富裕階級。馬來西亞當地信仰基督教的信徒則約占總人口的9%。
 
編註:對原文報導有興趣的朋友,請參考 “‘Allah’ Means ‘God,’ Unless You’re a Christian in Malay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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