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分鐘看完一部電影」還是電影嗎?日本快電影遭判賠上億日圓

日本電影院為了防止偷拍、違法下載,從2007年開始在電影院正式放正片前,都會插入一段「NO MORE 映画泥棒」的宣導短片,透過淺顯易懂的默劇,搭配旁白告誡觀眾,「在電影院偷拍或錄音是犯罪行為,依照法律,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萬以下易科罰金。」

廣告推出後,攝影機男(カメラ男),成了日本深植人心的廣告角色,同時宣導短片也因應網路下載違法化、電影分級制度,不斷推出新的版本與內容。然而面對串流崛起,不去電影院看電影的人越來越多,甚至出現一群,只想用分鐘取代小時觀看電影的人。

不管是在YouTube還是Facebook的影片,將一部長達兩小時的電影,濃縮剪輯成短短幾分鐘的短片,這幾年,名為快電影(ファスト映画)的風潮成了電影商頭痛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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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分鐘看完一部電影,判賠上億日圓

2021 年6月宮城縣警察於北海道札幌市,以及東京都澀谷區逮補了3名違反《著作權法》的男女,這是日本第一次有人因上傳「快電影」遭到逮補。

這三名被逮補的人透過上傳「快電影」得到影音平台的廣告收入,從 2019 年開始,約兩年總共獲取450萬日幣以上的利益。他們重新編輯了包含《新・哥吉拉》、《嫌疑犯 X 的現身》等54部電影,製作成快電影盈利。

為影片配旁白的神奈川縣男子也在被送檢後,遭到電影公司要求超過1000萬日幣的賠償金,而後雙方達成和解。

提起民事告訴的13家電影公司主張,賠償的計算方式應為每播放一次造成約200日圓的損害,由於被告三人上傳的影片播放總數超過1000萬,因此要求20億日圓的民事賠償。

原先三名被告在同年11月判決有罪定讞,而民事賠償則先於5月由電影公司提出訴訟,東京地方法院認定有侵害之事實且因此獲得暴利,於11月17日判決侵害著作權,要求被告近5億日圓的賠償。

內容流通促進機構(CODA)理事長表示:「對於快電影在年輕族群中越來越受歡迎,我們希望透過此次訴訟,讓觀眾理解版權保護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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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電影為何崛起?人們注意力下降

面對多屏世代,邊看螢幕上的Netflix一邊滑著手機,已成為許多人的日常,而網路上大量的訊息,也侵襲著人們的注意力、耐心。根據《哈芬登郵報》指出,2000年平均每人的注意廣度(Attention Span)是12秒,三年後迅速下降至8秒。

而快電影的出現與崛起,反映的是現代人無法消化網路上排山倒海資訊。因注意力下降、沒有耐心,想要快一點知道「結果」,用最有效率甚至是「無痛」的方式,快速看完一部電影或劇集,也讓快電影成了網路影片難以被消失的原因。

愛看快電影?其實在抹殺整個電影產業

2022年律政日劇《石子與羽男:這種事能告嗎?》,第三集中便描述一名大學生使用電影畫面製作「快電影」,因而遭到電影公司控告。片末以大快人心的台詞,為快電影給予一記當頭棒喝。

:「覺得想看,但真的會去看電影的人有多少呢?應該有更多的人看完影片之後就覺得不看也沒差了。

網路上的觀影心得應該也有影響吧,進影廳觀影的人次這麼少,影評網站上的心得卻非常多,還有只看了快電影就留言的人佔絕大多數。他們應該是覺得自己看完電影了吧。

只看了十分鐘的影片就覺得看過了,這樣就滿足了,根本不想費心了解內容,因為不想浪費時間。最後還把導演投注十年心力的電影毀於一旦。參與電影的所有人都身受其害,你所染手的『快電影』的世界罪孽有多深重,你現在明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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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電影在日本侵害了哪些《著作權法》?

◉第一層面:侵害「複製權」

擅自複製原電影的畫面,也就是使用的盜版畫面的部分,使用畫面沒有取得授權。

◉第二層面:侵害「翻案權」、「同一性保持權」

〈翻案權〉指的是作品本身被翻拍、重製的權利,〈同一性保持權〉主要保障原作者人格權,也就是不能違反原作者意願,因此擅自重新編輯影片侵犯了以上兩個權利。

◉第三層面:侵害「公眾送信權」

電影公司擁有「向公眾發布作品」的權利,也就是台灣的〈公開傳輸權〉,擅自在影音平台上傳影片並且盈利,侵犯了電影公司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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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快電影還是誠實預告?關鍵是「有無暴雷」

時間倒回至2017年,「谷阿莫事件」在台灣鬧得沸沸揚揚。YouTuber谷阿莫製作多部「X 分鐘看完一部電影」影片,其中包含《屍速列車》、《動物方程式》等院線熱門電影,在 2017 年遭到5家片商提告。

谷阿莫自認影片作品為合理使用,有達到評論、解說、研究和報導的效果,並且強調「二次創作」的創作自由。有谷阿莫粉絲舉例國外頻道「誠實預告」(Honest Trailers),同樣有嘲諷劇情為何谷阿莫會觸法?但「誠實預告」的影片並無法讓人看完得知結局,谷阿莫影片則是將結局直接於影片中揭露。

事實上,谷阿莫除了造成片商損失、自己圖利之外,也包含了違法取得片源進行再製的疑慮。

電影《腦漿炸裂Girl》就因谷阿莫製作「5分鐘看完腦漿炸裂Girl」影片,影響到觀眾觀影意願,片商直接宣布無限期延期上映,等於直接取消在台上映的規劃,《近距離戀愛》也受波及只上映短短幾天便慘淡下映。

台北地檢署認為谷阿莫涉嫌改作、當中有商業利益,違反《著作權法》第92條起訴,最重可判刑 3 年,併科75萬元罰金。最終谷阿莫與片商達成和解,並且發出道歉公告,和解條件由於保密條款並未對外公開。

「快速電影」在法律上侵犯了創作者、電影公司的相關權益,在日本以及台灣的兩個判例中,都可以看到除了《著作權法》的實質侵害之外,「快電影」也連帶影響到電影原本會帶來的利益受到影響。

與鼓勵觀眾看電影的預告不同,快電影的本質仍是「破壞」,犧牲電影的細節與過程,以結果論的方式重塑。只要上傳快電影,即構成侵權,毫無疑問成了映画泥棒。

什麼是快電影?

使用「未經授權」的電影畫面製作約 5-10 分鐘的短片,自行加上旁白或字幕進行後製編輯,讓觀眾在短時間內了解整部電影的劇情以及結局,大多「快速電影」的風格偏向幽默、嘲諷,也因此能吸引許多觀眾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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