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3/15更新:
美聯社報導,3月14日,荷蘭法院判定一起案例中的「stealthing」行為有罪,為荷蘭首例。同時,多德勒克(Dordrecht)地方法院也裁定,基於性行為是雙方同意下而進行的,強姦罪名不成立。
「(當事人)這樣的行為,強迫另一方必須忍受不安全的性行為。因而限制了受害人的個人自由,也濫用了女方對男方的信任基礎。」法院表示。
而第二起案例中,由於無充分證據顯示男方有意強迫女方進行不安全的性行為,男方被判無罪。
2月28日,荷蘭法院審理兩起案件,分別是一名26歲以及一名28歲的男性,兩人因在性行為中途未經同意拔掉保險套,而被依強姦罪起訴。
「未經同意拔掉保險套」(Non-consensual condom removal)的行為在英文中已有專有名詞可以指稱:stealthing。
由於荷蘭至今並未將stealthing明確寫入法律,針對相關行為的控告,也涉及到了是否屬於強姦罪(rape)的爭議。而根據荷蘭公共檢察署(Public Prosecution Service)指出,這是荷蘭法院第一次針對此項行為進行審理。檢方分別針對此兩項案例求處12個月徒刑,且將其視為強姦罪。
在第一個案子裡,受害者提到,她同意在有安全措施之下和男方發生性行為。而男方,即本案被告哈爾登(Khaldoun K)一開始也表示願意戴上保險套,卻在未告知女方的狀況下,中途拔掉保險套。哈爾登則否認有將保險套移除。
第二個案子中,男方魯本(Ruben R)則表示,自己曾主動提出要戴上保險套,但卻在一時激動之下忘記了,他對自己的行為非常後悔。此案的辯護律師認為,他並非刻意欺瞞性伴侶。
一名非本案的受害者,伊莎(Isa)認為:「如果對方在事前提出不用保險套的要求,我就會明確拒絕和他發生性行為。」她接著說,「如果對方在我不知情的狀況下繼續了未戴套的性行為,那就是一種強迫。」她也提出,荷蘭社會至今仍未認知到這個行為的嚴重性,於是她創立了倡議網站Stealthing.nl,進而教育大眾及推動規範。
一名未參與此案的刑事辯護律師,柯佛(Richard Korver)對荷蘭的法院將如何判決非常好奇。「未經同意就不使用保險套可以視為性暴力的一種。」他說,「如果是濫用不知情的狀況而發生性行為,法官可以延伸解釋為強姦的一種。」
Stealthing在各國已有相關的判例和法規可參考。
在英國,雖然沒有明確的法條,但已經有不少的判例將其視為強姦的一種。而在美國加州,已在民法中將「性交時偷拔保險套」列管,可以提出民事索賠,但還未劃入刑法之中。在德國,則已經有兩起法院判例,其中一個案例將「蓄意破壞保險套」的行為也認定為「性侵」。澳洲議會在2021年修改相關法律,認為此行為觸犯了刑法。而在加拿大,最高法院也於2022年作出判決,將stealthing明確入罪為性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