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員兼裁判?
最近西班牙政壇不平靜,來自執政黨西班牙人民黨(Popular Party)的兩名資深黨員──普爾哈特(Vicente Martínez-Pujalte)和特略(Federico Trillo)被爆在擔任國會議員期間,同時受雇於西班牙建設公司龍頭可洛沙集團(Grupo Collosa),這個公司標下了在西班牙卡斯提亞-雷昂自治區建造風力發電廠的案子。
在過去三年中,特略共收了可洛沙建設公司 35萬4,560歐元(折台幣約 1,235萬2,870元),而普爾哈特在一年內收了 7萬5千歐元(折台幣約 261萬3,000元)。西班牙國稅局將這件事呈報給反貪腐檢察官辦公室,指控兩人有私下提供標案資訊給可洛沙公司,並表示還沒有收到任何可以證明普爾哈特和特略沒有收賄的文件。
這件事點出了西班牙國會議員長期利益衝突的問題。雖然目前並沒有任何機制去制裁犯規的議員,但議員還是應該讓國會知道他們公開與私下的活動。普爾哈特目前仍是國會議員,而特略現在是西班牙駐英大使。
小補充:台灣立委可以兼職嗎?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 75條規定,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官吏,亦即無法同時擔任其他公職。此外,《立法委員行為法》第 11條規定,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公營事業機構之職務。而《立法委員行為法》和《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中,都有提及立法委員在面對利益衝突時必須迴避,不過並沒有明文規定立法委員不得經營副業。
西班牙議員副業多
目前,在西班牙眾議院 350位國會議員中,有 238人在公部門或私人企業兼職,此外,有 169人有第二份收入,至少有 37名國會議員獲准擔任律師和顧問。
大約有 80名國會議員是專欄作家,或常上電視政論節目。如果有支薪,他們都只拿車馬費。報稅時,沒有多少國會議員會閃躲,不敢公布報稅資訊,因為西班牙法律准許這些被選出來的官員可以有兩個以上的工作,但是,在這些額外工作中,只有其中一項可以支薪。
教書、寫作沒問題
此外,還有 38名國會議員在私人企業兼職,或是自己經營私人企業。西班牙人民黨國會議員班尼托(José María Beneyto)獲准經營法律與經濟顧問公司。根據班尼托的財產申報資料,2011年他的收入超過 50萬歐元(折台幣約 1,742萬元)。
同樣來自西班牙人民黨的凱賽多(Jesús Caicedo)除了是阿爾梅里亞省庫埃瓦斯德拉爾曼索拉市長外,他還是三間有限公司的經理。同黨的藍達路切(José Ignacio Landaluce)是加的斯省阿爾赫西拉斯市長,同時也經營好幾家私人診所。
唯一沒有被正式授權可以兼職的國會議員,是支持巴斯克獨立的Amaiur黨的阿茲曼迪(Iñaki Antigüedad Auzmendi),他是巴斯克大學的講師。但是,國會議員本來就可以教書或寫作,或從事與他們政治活動相關的事務,像是維持黨團運作或是在會議上演講。
議員還可當市長
西班牙首相拉霍伊(Mariano Rajoy)2011年在國會公布的財產申報中,收入部分大約有 10萬歐元(折台幣約 348萬元)。去年被選為西班牙工人社會黨秘書長的桑切斯(Pedro Sánchez)表示,他沒有拿薪水,不過他也沒有公布收入。
目前,西班牙國會議員兼職的私人公司不准參與公開招標或是接受補助,這些公司也需要聲明它們和政府各級單位都沒有關係,雖然沒有人真正去檢查到底有無關係。
但是,西班牙人民黨國會發言人阿里納斯(Carmen Álvarez-Arenas)最近聲明,她擔任董事的家族企業有接受政府補助。
西班牙國會議員兼職也不限於私人部門,超過 100名國會議員在其他公部門兼任公職,大部分是地方議會議員或是市長。西班牙法律准許政治人物兼任兩個公職,雖然他們不能拿薪水,不過他們可以收取費用和其他資金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