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心日後更不好過
昨日,數以萬計的擁有賤民(Dalits)身份的人走上街頭、封鎖鐵軌抗議,他們不滿最高法院針對《表列種姓和表列部落(暴力防制)法案》(The Scheduled Caste and Scheduled Tribe (Prevention of Atrocities) Act, SC/ST Act,編註)所進行的改動,也擔心隨著法規變更,他們的處境將會變得更加艱難。
7人死亡 多人受傷
然而,這場在印度各邦出現的示威有一部分演變成暴力衝突。當時可以看到群眾朝警方扔擲石頭、瓶子、火炬,或是點燃車子,造成許多店家被迫關門、部分地方政府實施宵禁的情況。據傳,有至少 7人在示威中死亡,各地也分別傳出數十名示威者、警察受傷的消息。
而人們會對最高法院的命令如此反彈,必須從印度的種姓制度開始談起。
編註:表列種姓為賤民(也稱不可接觸者、達利特),表列部落則為印度各原住民族。這兩個族群在印度的社會地位低落,後面統稱為低種姓族群。
沒有消失的種姓制度
在擁有 12.5億人口的印度,大約有 2億人屬於被種姓制度排除在外的「賤民」,雖然在法律上,印度已經正式廢除種姓制度,但是種姓制度帶來的影響從來就沒有消失。
針對他們的仇恨犯罪沒有少
對「賤民」來說,他們除了會在教育、工作上面臨差別待遇,以及「不能和高階種姓使用同一樣東西、不能與之相處」這類社會隔離,還得面對因為歧視導致的仇恨犯罪。根據官方在 2016年的統計,當年有超過 4萬起案件是關於低種姓族群被攻擊的事件。
像上周在古吉拉特邦(Gujarat)西部,才發生一名賤民男孩遭毆打致死的新聞,因為「擁有一匹馬並騎牠」是「高種姓的特權」。在 2017年10月,也傳出一名賤民身份的男子遭一群男人殺害,只因為他出席了印度教的傳統舞蹈表演。
沒辦法接受現狀改變 成為攻擊目標
雖然這幾年來,有越來越多擁有賤民身份的年輕人打破階級限制,改善他們的生活處境,但是有些高種姓族群卻不能接受這種情況,進而導致暴力事件加劇。
智庫印度政策研究中心(Centre for Policy Research, CPR)的負責人梅塔(Pratap Bhanu Mehta)便說:「只要賤民的生活情況可能稍微好轉,衝突事件就會增加。」
小補充:屬於低種姓,但超有錢的情況有可能發生嗎?
有可能。種姓是代代相傳的,跟現在的經濟狀況沒有關連,所以就算是「低種姓的有錢人」也還是能得到政府的補助與教育名額保障。這個議題在印度也引起許多抗議,示威者會認為,政府應該要依照經濟狀況,而不是依照種姓來進行補助。
值得注意的是,有的低種姓族群即使很富裕,還是會被人看不起、得不到應有的尊重。更多關於印度種姓制度的問題,可以參考:《印度還有賤民嗎?【地球幫你問】印度種姓制度篇》
即刻逮捕、即刻成案
為了處理現行法規不足以保障低種姓族群的問題,在 1989年,政府通過《表列種姓和表列部落(暴力防制)法案》,在該法案下,任何只要被控攻擊低種姓族群的人,就有可能被即刻逮捕,不僅被告的假釋條件極為嚴苛,他們也有可能面臨財產被扣押等嚴厲手段,而且一旦被告被逮捕後,整起事件也會馬上被登記為刑事案件。
杜絕執法人員吃案
此外,有鑑於低種姓族群時常反應,他們的申訴會被地方官員吃案,所以這份法案也允許低種姓族群以「怠忽職守」為由起訴公務人員。
《表列種姓和表列部落(暴力防制)法案》在 2015年也有再行修訂,把更多針對低種姓族群的新型仇恨犯罪囊括其中。
覺得法案被錯用 最高法院介入
然而在近日,最高法院認為這份法案已經遭到「嚴重錯用」。法院指出,在 2015年,有 15%-16%的案件是基於私人恩怨的誣告,因此最高法院發布命令,停止法案中讓警方可以即刻逮捕、自動將案件登記刑事案件的權限。
命令中也要求警方在採取行動前,應該要先在 7天內進行相關調查。此外,在沒有地方政府許可下,警方不得任意逮捕公務人員。
九成的案件都沒處理
不過《路透社》引述當地的調查,表示根據 2016年的政府統計,在賤民提出的控訴中,只有不到 10%的案件是誣告,而且所有牽涉賤民的案件中,有 90%的案件、相當於 14萬5,000筆案件都還在等待審理。
擔心受到制度性的漠視
因此批評者擔心,最高法院這樣的改動,是變相助長有關單位漠視低種姓族群的受暴情況,也有可能讓他們更容易受到攻擊。
印度低種姓協會的秘書長恰德利(KP Choudhary)表示,最高法院的決定讓他們「倍感脆弱」,他說:「這份法案(本來)保護了印度中的賤民階級,確定任何有歧視作為的人都會受到處罰。」
「而最高法院最新的命令意味著,這樣的法律義務已經結束了。我們都感到震驚和遺憾。」
政府:正在處理中
也因為這道命令,才會引起在昨日(2)的大規模抗議事件,對此,印度內政部長辛赫(Rajnath Singh)呼籲各界保持冷靜,他說:「政府正在對法院的命令提出上訴,但是包括所有政黨在內的人都應該要確保社會的穩定。」
上線時間:2018/04/03
增修時間:2018/04/05 修正錯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