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著媒體外表的政府 美國宣布視中媒為「外交機構」

本周二,美國宣布未來將視 5家中國媒體為「外交機構」,必須比照大使館繳交工作人員和財產資料。然而,卻有聲音質疑,美國這項舉動是否侵害了中國媒體的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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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認證的「官媒」

本周二(18),兩名美國國務院官員(註)出面發布命令:美國國務院根據「外國代理人註冊法」,宣布以使館規格對待 5家中國媒體,包括:《環球電視網》、《新華社》、《中國國際廣播電台》、《中國日報》、《人民日報》。

未來 5家媒體必須繳交駐美工作人員資料(裡頭必須包含新進和離職員工資料),以及在美租賃與所有財產登記資料給國務院。另外,也必須取得美國政府的同意才能購買或是租借辦公室,一切比照他國外交機構在美國的標準辦理。

註:兩名官員因安全因素,因此特別匿名。

中國的宣傳機器

負責宣布此命令的美國官員也特別提到:「這 5家媒體是中國的宣傳機器,完全替中國政府和中國共產黨效力。」

中國自然不同意美國的說法。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在美國宣布這項決定後出面回應:「美方一貫標榜新聞自由,卻對中國媒體在美機構正常運作進行干擾、橫加阻撓,毫無道理,不可接受……我們保留對此事做出進一步反應的權利。」

這些宣傳不只包括大肆表揚中國政府的成就,也試圖洗白中國的人權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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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該這麼做了」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在命令發布後說:「這 5家媒體明確被中國共產黨所控制,美國只是認知到這件事情並採取行動。」

「早就該實施了!一直以來這些『媒體』其實就是中國政府的傳聲筒,近年來它們越來越積極。」

不影響新聞自由,但希望提高透明度

根據國務院官員的說法:「這些做法並非限制 5家新聞媒體的業務,而是希望提升透明度。」

面對中國政府近幾年不斷強化對媒體的控制力道,川普政府認為已經到了必須採取行動的時刻。

拿到名單之後呢?

這次發布命令的國務院官員並沒有回應中國媒體所提供的人員名單,是否會用在屆時對中國的情報工作中。

但是官員證實「以使館規格對待 5家媒體,有助於美國更了解他們在美國的運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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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VS新聞自由

在美國,要不要針對中國駐美的新聞媒體採取行動,一直引發許多討論。一派聲音主張中國媒體與中國政府關係密切,應該受到更多管制;另一派聲音則認為管制中國媒體是對新聞自由的侵犯,因而反對管制。

美國國會授權的委員會「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查委員會」2017年所提出的一份報告,就是對前者的有力支持。

報告中寫道:「眾所周知,中國在美國經營的媒體向來都是中國情蒐和資訊戰的一部分。」

非政府組織「人權觀察」的中國部門主任理察森(Sophie Richardson),曾在Twitter上批評中國媒體是政府的傳聲筒。

美國總統川普(Donalad Trump)本人也曾親自指出,中國媒體將政績宣傳廣告包裝成新聞,刊登在美國報紙上。

小心所有對民主的破壞手段

2017年12月,川普政府召開國家安全優先重點事項會議時,將「試圖破壞美國民主的宣傳及其他手段」列為其中之一。

在美國,中國一直對投資英語系媒體不遺餘力。根據自由之家的調查,「中國推動了許多有關貓熊、中國的開發計畫和中國文化的文章」,這些毫無破綻的文章都是由母語人士所撰寫,並且謹慎地避開敏感議題,甚至片面強調新聞資訊。如:維吾爾人恐攻對中國造成的威脅、形容香港反送中運動是「武裝抗爭」等,意圖誤導讀者。

花費金額相當可觀

仔細檢視中國媒體在美國的花費金額,單單中國日報一家公司的花費已經從 2009上半年的 50萬美元(折台幣約 1,500萬元)上升到 2019下半年的 500萬美元(折台幣約 1億5,000萬元)。

俄國不受限

另一方面,美國也有聲音關注到曾經干涉總統大選的俄國。目前,美國尚未有要求俄國媒體必須同樣繳交員工資料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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