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覺得我是人」北韓監獄,人權煉獄:強暴、墮胎、私刑、吃蟲果腹

非營利組織Korea Future近期發佈了一份北韓監獄調查報告,透過數百名逃出國境的受害者證詞、官方文件、衛星資料等,建構了北韓監獄的建築模型、所處位置,及其懲戒體制內部的真實狀態。

性暴力、強迫墮胎、過量勞動、鞭打體罰,或因食物配給不足必須吃蟲果腹……在封閉的極權國家監獄中,無可言喻的暴行更可能讓長期遭受虐待被害者,逐漸遺忘了、丟失了他們「身而為人」的應有人權與基本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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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聯合國早已敦促各國行動

「這份報告的主要目的,在於揭露北韓懲戒系統內,仍然存在著系統性且普遍發生的侵犯人權行為。」Korea Future 調查員金志源(Kim Jiwon音譯)說。

2014年,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曾組織發佈一份針對北韓政府的《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人權狀況調查委員會報告》,當中詳實紀錄了該國的非人道行為,因以「危害人類罪」接受國際法庭審判,並建議世界各國立刻採取必要行動。

然而,近10年後的今天,Korea Future的這份報告顯然可見——這一切並沒有太多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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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盡證詞報告,描繪北韓監獄真實樣貌

Korea Future 透過數百名「脫北者」證詞——包括獄中受害者與逃離北韓的獄警,詳實記錄了上千起非人道虐待行為、上百則性暴力事件及剝奪生命權(Right to life)。

報告指出,北韓監獄設施與懲戒制度的目的,本就不在矯正教育或減少累犯、維繫社會安全,而是為了「維護金正恩的單一政權,並將這些與之相對的人們隔離於社會之外。」

同時,Korea Future也依靠這些證詞,指認上百名實施暴行的加害者,並經由人們的描述、比對衛星影像,定位出北韓全境各省內多達206個監獄設施的實際位置。

「這樣活著,不如去死」與動物相比的生活狀態

調查發現,遭受虐待的囚犯可能自始至終都沒有具體的人權概念,不知道自己的生命權遭到侵犯;甚至到了最後,也可能因為長期受虐而喪失「人性」,認為自己遭受這樣的暴行待遇是理所當然。

曾經因為向有關當局反映住屋狀況,而被抓進監獄的一名被害者,將她在獄中的經歷以動物比擬:「養兔子的時候,會把牠關在柵欄裡、餵牠吃飼料——我們就像這樣。」

「沒有被當成人類對待,只是個動物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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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他們的生活狀態可能比籠中動物更糟。

在沒有遭受暴力相向的時候,囚徒們也受到嚴格的行動限制,連身體姿勢都不能自由,「我們不能在牢房走動、不能抬頭看、不能說話,所以必須一直維持坐姿、手放兩側、眼看地上,你只能聽見人們靜靜呼吸的聲音。」

而糧食缺乏也是個問題,囚犯們能吃的,也真的就是一般用來當作動物飼料的玉米混米糠,「全是草,沒有營養,吃了也根本感覺不到肚子裡有東西,你身體原有的營養就這樣消失了。」她形容在那裡的日子:

「我不覺得我是人。如果必須這樣活著,我可以直接去死。」

「哇,韓國變了」他們甚至沒有意識到正在受虐

在2014年聯合國的報告中,曾提到被稱為「管理所」(kwalliso)的政治犯集中營,在金氏極權統治的數十年間,據信已有超過幾十萬人在此受到「無可言喻的暴行」而喪命。

然而,近期的這份Korea Future報告則指出,與過去對付政治犯相似的殘暴手段,已經有被挪用在關押一般犯人的普通監獄「教化所」(kyohwaso)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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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位多次企圖前往中國尋找工作,分別在2000年及2017年遭受北韓關押的脫北者則告訴調查員,相較於過去,後來的生活條件已經「有所改善」了。

「以前我們必須雙手雙腳在地上爬行,2017年已經可以站起來走路了,只是走路的時候,上半身不能打直,必須彎下腰、讓身體維持90度前進。」毫無人性的管理方式,已經讓受害者喪失了「酷刑」概念。

「他們甚至沒有意識到自己正在遭受虐待,」調查員金志源說。

正如這位受刑人所言,當他某次被移送關押在一個沒有暴力毆打行為的拘留中心時,他甚至心想:「哇,韓國變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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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人權概念 「被處罰是我活該」

聯合國人權事務辦事處首爾代表希南(James Heenan)在接受CNN採訪時,肯定了Korea Future這份嚴謹的調查內容,並指出,透過這些交叉比對、互相驗證的陳述,證據已非常有力且清晰明確。

他也同意,對於脫北者的人權教育可能是第一步,身在長期飽受各種虐待的封閉極權國家中,大多數人已然接受了「被處罰是我活該」的基本概念——而非一般相信的人權理念。

希南也分析,這裡發生的虐待行為可分為四大類;其一,人民受到政府任意拘留:可能沒有任何審判、缺少律師在場,或在短短幾分鐘就完成審判。其二,人民正在遭受酷刑:不管是健康的耗損、食物的剝奪,或缺少衛生設施造成的危害等各種形式的虐待。其三,人民遭受法外處決:在監獄中、在沒有任何審判的情況下,直接被處死。其四,人民被強迫勞動:在不人道的條件中,被迫在無償的狀況下,為國家工作。

而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已作出結論,北韓政府的此等行為,「早已達到『危害人類罪』的程度」希南說。


北韓監獄如何不人道管束人民,進行施虐行為

依據聯合國人權事務辦事處首爾代表希南(James Heenan)分析,虐待行為可分為四大類:

  1. 人民受到政府任意拘留:可能沒有任何審判、缺少律師在場,或在短短幾分鐘就完成審判。

  2. 人民正在遭受酷刑:不管是健康的耗損、食物的剝奪,或缺少衛生設施造成的危害等各種形式的虐待。

  3. 人民遭受法外處決:在監獄中、在沒有任何審判的情況下,直接被處死。

  4. 人民被強迫勞動:在不人道的條件中,被迫在無償的狀況下,為國家工作。

脫北者的人權教育急迫性

經非營利組織Korea Future調查發現,遭受虐待的囚犯可能自始至終都沒有具體的人權概念,不知道自己的生命權遭到侵犯;甚至到了最後,也可能因為長期受虐而喪失「人性」,認為自己遭受這樣的暴行待遇是理所當然。
聯合國人權事務辦事處首爾代表希南(James Heenan)認為,對於脫北者的人權教育可能是第一步,身在長期飽受各種虐待的封閉極權國家中,大多數人已然接受了「被處罰是我活該」的基本概念——而非一般相信的人權理念。

什麼是「危害人類罪」

危害人類罪,又稱「反人類罪」或「違反人道罪」。根據2002年通過的《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中的 2-7章所述,這項罪名是指「針對平民的廣泛或系統性攻擊」,包括謀殺、種族滅絕、虐待、性侵害、性奴役,以及種族隔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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