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雙贏
30幾年來,孟加拉和印度為了領海的邊界一直爭論不休,連帶影響到2國之間的關係,最近,他們的爭吵終於暫時告一段落,聯合國法庭判給了孟加拉將近五分之四的孟加拉灣(Bay of Bengal),總計面積大約有2.5萬平方公里,將近0.7個台灣大小。
孟加拉外交部長阿里(Abul Hassan Mahmood Ali)在8號的記者會上宣布聯合國的判決,並提到他認為聯合國的判決是「友誼的勝利」,對孟加拉和印度人民來說都是個雙贏局面。
阿里部長也同時提到,過去30幾年孟加拉和印度爭奪領海邊界,對2個國家的經濟發展都造成了影響,印度願意用和平的方法解決邊界問題,對雙方來說都是件好事:「我們讚賞印度願意用法律途徑和平解決這件事,也欣賞他們接受法庭的判決的態度。」
印度也表示他們歡迎聯合國法庭的判決,印度的外交部部長就說:「結束這個長期延宕的議題,設立海上邊界,將可以進一步替印度和孟加拉帶來對彼此的理解和善意。這將會帶動孟加拉灣的經濟發展,對2個國家來說都有好處。」
孟加拉保有天然氣資源
孟加拉灣擁有豐富的能源資源,聯合國的判決將讓孟加拉有權利可以探勘孟加拉灣的石油和天然氣。這對孟加拉來說是一大福音,因為孟加拉近來都在和國內天然氣短缺的情況對抗,努力維持天然氣發電廠和企業能夠正常運作。
海洋邊界衝突
2009年,孟加拉同時對印度、緬甸提出抗議,表達他們對和印度緬甸2國之間的海洋邊界不滿。
到了2012年,國際海洋法法庭(International Tribunal on the Law of the Sea)首先下判決,結束孟加拉和緬甸海洋邊界的衝突;2014年的現在,聯合國法庭判決下來後,裁定孟加拉獲得五分之四孟加拉灣,正式宣告這個紛爭的結束。
孟加拉最後總共贏得了11.8萬平方公里的海域,大約有3.2個台灣大,其中包含了領海和向外延伸的200海浬(370公里)經濟海域。
小補充:經濟海域可以做什麼?
一個國家可以探勘自己經濟海域的漁業和礦產資源,至於其他的國家雖然不能探勘資源,還是可以從經濟海域航行、飛過。
《維基百科》就提到,專屬經濟區所屬國家具有勘探、開發、使用、養護、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自然資源的權利,對人工設施的建造使用、科研、環保等的權利。其它國家仍然享有航行和飛越的自由,以及與這些自由有關的其他符合國際法的用途(鋪設海底電纜、管道等)。 該國對其專屬經濟區的漁業資源和礦產資源擁有開發利用或准許它國利用的專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