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造成12人死亡的槍案兇手霍姆斯(James Holmes),日前已經在4月1號判處死刑,近日他的辯護律師則希望用「精神失常」來替他無罪辯護。目前,承接此案的法官Carlos Samour Jr.表示願意給兇手的律師一個辯護機會,兇手霍姆斯將可能接受法院指派的心理醫生做進一步的心理檢測。
小補充:為什麼美國可以合法持槍?
美國的擁槍法案與他們的《憲法第二修正案》(second Amendament)相關。18世紀時,建立美國的先驅者們,當時是依靠武器在蠻荒大地上生存下來,當美國第3任總統傑弗遜上任時,他更在《獨立宣言》時明確指出人民有權推翻暴政的政府,於是,美國憲法為了保障人民、防止政府擴張權力,1791年就通過了這項擁有槍械的「權利法案」。
數百年下來,美國在槍械的管制上也有做出許多法條規範,例如21歲才能合法購買槍枝、身家調查、兒童預防法、停火專案等,但像這樣校園槍案的事件仍層出不窮。
霍姆斯的辯護律師希望能用精神失常的原因替他無罪辯護。《路透社》記者訪問到前丹佛市的檢察官席佛曼(Silverman),他對辯護律師的要求表示「不意外」:「這已經不是『誰做的』的問題,(霍姆斯)的預謀犯案已經這麼明顯,所以現在最能拿來辯護的理由就剩下精神失常了。」
小補充:美國史上重大槍案
- 1984年:加州麥當勞槍殺案,21名民眾死亡
- 1986年:奧克拉荷馬郵局槍殺案,14名民眾死亡
- 1991年:德州咖啡廳槍殺案,23名民眾死亡
- 1999年:科倫拜校園槍殺案,造成13名學生死亡、20名學生受傷,2名高中槍手隨後亦舉槍自盡
- 2007年:維吉尼亞理工大學槍殺案,32名師生死亡
- 2009年:德州胡德堡基地槍殺案,13名人員死亡
- 2012年7月:科羅拉多州《黑暗騎士:黎明升起》槍殺案,12人死亡,58人受傷
- 2012年12月:康州小學槍殺案,20名孩童、6名大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