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女避窮 反而更窮
根據非洲聯盟(AU)資料顯示,非洲每年大約有1,400萬名少女被迫在低於法定年齡18歲前結婚,當上娃娃新娘(child brides)。露西亞就是其中之一。
這些女孩絕大部分生長在窮鄉僻壤的貧困家庭。父母強迫她們出嫁的原因除歸咎傳統風俗外,另一個現實理由是家中可以少個吃飯的人。遺憾的是,夫家往往也是一窮二白。
早婚,剝奪女孩們接受教育的機會、面臨早產與家暴風險、嬰兒早夭的悲傷、身體健康亮起紅燈,以及陷入貧窮的循環等等。雖然大部分國家規定女性法定結婚年齡為18歲,娃娃新娘是違法行為。可是,面對千年以來根深蒂固的草根文化,法律效力顯得極其薄弱。
熙達莉亞(Cidalia Daniel)也是莫三比克人,年方17,兒子卻已10個月大。「我原本是家庭幫傭。懷孕後,雇主藉機辭退我。只要丈夫不開心,動輒對我飽以老拳。我懷孕後,他不肯負起養兒育女的責任,竟離家出走逃之夭夭。我無奈只好搬回娘家與父母一起住。」
熙達莉亞的父母原本以為女兒出嫁可減輕負擔,如今反而必須多扶養一名孫兒。
因童婚失學 獲補助復學
不過,悲哀故事外,也有好消息。
東非國家肯亞(Kenya)東北部近似沙漠地區的瓦吉(Wajir) 生活困頓,娃娃新娘們很早便生兒育女。今年16歲的哈立瑪(Halima)出生於穆斯林牧民家庭,自小因為必須照顧牲口而失學,13歲時便嫁給年長12歲的丈夫海珊(Hussein)為妻,再度失去求學機會。
2015年7月在拯救兒童基金會(Save the Children)協助下,以15歲「高齡」進入村裡小學從小一讀起。她盼望讀書改變命運, 並立志成為老師。
哈立瑪的父親表示,遊牧民族四處飄蕩,子女很難就學。況且根據宗教與傳統文化要求,女兒一旦月事來潮,表示已經成年,必須立即尋找婆家。
海珊初期反對妻子上學,擔心她會因此懈怠家務,最終在獲得基金會每月30美元(約新台幣937元)家庭補助金情況下,准許妻子入學。海珊說:「先讓她在學校學點東西,然後我們再生孩子。」
在困頓環境下,原本對未來毫無夢想的哈立瑪,如今卻說:「過幾年,我要成為一名教師,教育村民們讀書寫字。」
瓦吉緊鄰索馬利亞(Somalia),10歲以上女性有四分之一被迫於18歲的法定年齡前出嫁;98%的女性被執行割禮。最讓人擔憂的是80%婦女是文盲,這個數字是肯亞其他區域的七倍,令人權組織憂心忡忡─一旦喪失受教機會,等於關上瞭解自身權益的大門。
2015年6月上述基金會在擁有大約3,000座村莊的瓦吉,開始推動女童入學方案,宣導女性18歲以後結婚的優點,包括避免過早懷孕所帶來的風險和增加儲蓄能力。
禁強迫婚與童婚法案 盼移風易俗護人權
再聊聊南非由來甚久、綁架小女童進而成婚的陋習, 尤其是極為貧窮的東開普省(Eastern Cape)與瓜祖魯納他省(KwaZulu-Natal)更為普遍。這種行為有個專有名詞「烏庫托拉」(ukuthwala)。
男方的上述行為往往是在女方父母或監護人授意下進行。家人有時只為幾頭牛甚至一頭牛, 就把小女孩給嫁(賣)了,有的小女孩結婚時年僅八歲。
小女童多半對婚姻懵懂無知,但由於自幼即被灌輸「結婚與生兒育女就是自己一生」的觀念,所以不管是否願意,大部分都認命且默默接受事實。
在這種傳統風俗作祟、女方家人推波助瀾下,男人綁架小女童進而成為妻子的行為也就順理成章。
如果小女童在孤兒院成長,命運更坎坷,常常是被迫嫁(賣) 給55至70歲的鰥夫。
針對毫無人權的本土文化, 2015年南非司法改革委員會(South Af r ica Law Reform Commission)起草《禁止強迫婚姻和童婚法案》(Prohibition of Forced Marriage and Child Marriages Bill),舉凡「幫助,慫恿,煽動,和/或者命令這種行為」者,均屬罪犯,將遭到法院起訴。
該委員會在其討論文件中指出,許多強迫婚姻發生在節慶、復活節長假、週末連續假期和學校寒暑假。即便有些父母並不認同童婚,但最終放棄堅持, 一方面害怕男方報復,另一方面擔心成為鄰里朋友間嘲笑對象,或被社區貼上不合群標籤而邊緣化。
最高上訴法院裁決,「烏庫托拉」不能作為性侵小女童(搶婚)的辯護理由。東開普敦傳統文化委員會主席馬丹齊馬(Ngangomhlaba Matanzima) 說,他不知道這個法案。
「『烏庫托拉』是我們的習俗之一」他說。言下之意,天高皇帝遠,法律奈何不了習俗。
事實上,有心人士早已走入校門,向幼童,不管男生還是女生, 宣揚童婚習俗的錯誤與傷害,促使小男生懂得尊重小女生,也讓小女生明白自身權益
如何才能避免男人以「傳統文化」為幌子滿足性侵小女童的行為?相信唯有透過各方努力、多管齊下,方可破除此種陋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