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會保護自己或孩子
本周三(24),紐西蘭以 63對57的票數通過了家暴法案,根據新法規定,所有的家暴受害者、受暴兒童的照顧者將能夠擁有 10天支薪假,讓他們有時間離開另一半、找到新家、保護自己及孩童安危。
暫時改變工作地點
有請假需求的家暴受害者並不需要提出受暴證明,這 10天的支薪假也不會計入特休或病假裡頭。
此外,為了保障家暴受害者的安全,他們可以向公司申請彈性的工作環境,像是改變工作地點、改變email位址、把他們登在公司網站上的聯繫訊息刪除等等。法案將從 2019年4月1日正式生效。
讓受暴者可以兼顧工作
提出這項法案的綠黨議員洛吉(Jan Logie)相信,這項法案是紐西蘭對抗國內「駭人的」家暴數量的第一步,畢竟有太多家暴受害者沒辦法一邊工作,一邊處理搬家、出庭、安頓小孩到新學校等事宜。
破壞另一半的人際網絡
另一方面,施暴者通常不會尊重另一半工作與生活分開的原則,甚至將施暴舉動帶到另一半的職場上,洛吉說:「(施暴者)會做出跟蹤、不斷寄信或打電話到公司、威脅另一半同事等舉動。」
「施暴者這麼做...是試圖讓另一半遭到開除或不得不請辭,如此一來,他們就必須更依賴施暴者。這種事非常常見。」
國家扮演了更積極的角色
因此洛吉相信,透過這份法案,意味著政府將不再只是把家暴問題丟給警察,而是在協助家暴受害者上扮演了系統性的支持角色,她說:「新法案提供了他們一條安全的道路,讓他們知道整個國家罩著他們。」
「這和改變文化價值觀有關,等於在告訴社會大眾:『一切事關國家利益,而且(家暴)是不可以的。』」
擔心帶來反效果
不過紐西蘭國家黨(National Party)對整份法案抱持反對態度,他們批評政府如果支持整項法案,應該提供相關資金,而不是「把成本轉嫁到中小企業上」,他們也批評這會讓業主「開始過濾」求職者,考慮「他們是否要雇用一個可能處在家暴風險的人」。
對企業來說 一樣有利
對此,反家暴組織Shine的發言人卡林頓(Holly Carrington)指出,發生在紐西蘭的家暴事件已經「賠上許多生產力,以及招募新員工的成本」,她強調這不僅是基於合法保障員工權利,以企業利益來說,這也能幫助他們留住有能力的員工、增進企業生產力。
成百上千億的處理預算
紐西蘭是已開發國家中家暴通報率最高的國家之一,《紐西蘭先驅報》便指出,政府每年都要花上 41億-70億紐西蘭元(折台幣約 850-1,520億元)的預算處理家暴事件。綠黨議員洛吉則指出,平均每 4分鐘,紐西蘭警方就會接到一通家暴通報電話,而且大概只有 20-25%的家暴事件有如實通報。
從資源到體系都錯了
今年 5月,紐西蘭政府撥下 8,000萬紐西蘭元(折台幣約 16.5億元)的預算給家暴防治團體,是這十年來首次有類似預算。不過Shine的發言人卡林頓表示,紐西蘭的家暴問題「多不勝數」,而且他們不僅需要更多資源來面對這一切,也認為現行的政府體系未能妥善保護家暴受害者。
不過無論如何,對於這次法案通過,卡林頓表示大家真的很興奮,並說:「我們並沒有花時間慶祝這一刻——不過也許我們應該這麼做,畢竟這是一大勝利。」
有三個國家有類似規範
至於在其他國家,在加拿大的曼尼托巴省、安大略省已經允許家暴受害者申請支薪假。澳洲則在今年 3月通過允許家暴受害者擁有 5天的不支薪假。菲律賓則是在 2004年通過法案,允許家暴受害者擁有 10天的支薪假。
延伸閱讀:《「整個家就像失控了」 智慧型家電濫用變家暴》
《穿上褶邊裙來打架 玻利維亞的女子摔角Cholita》
參考資料:
01 New Zealand grants domestic violence victims paid leave
02 New Zealand brings in paid domestic violence leave
03 Domestic violence paid leave bill passes in Parliament
04 'A huge win': New Zealand brings in paid domestic violence lea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