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出面相挺 亞裔申請者告哈佛
面對前一陣子在美國吵得沸沸揚揚的「亞裔申請學生告哈佛大學」一案,美國司法部在周四(30)出面支持狀告哈佛大學種族歧視的亞裔學生,指控哈佛大學拿不出證據,證明他們在實行「肯定性行動政策」(affirmative action policies)時,沒有故意針對符合入學資格的亞裔學生設下不公平的員額限制,藉此讓比較不符資格的其他種族學生入學。
「肯定性行動政策」
所謂的「肯定性行動政策」又稱為優惠性差別待遇,原本是為了防止弱勢種族、宗教、性別等群體遭歧視,所以特定給予弱勢群體優惠。舉例來說,美國不少菁英私校為了消弭校園內種族不平等的問題,在審查申請者的入學資格時,會優先讓來自少數種族的學生入學。然而,「肯定性行動政策」時常引起逆向歧視等爭議。
哈佛未能證明沒有種族歧視
美國司法部在聲明稿中寫到:「哈佛未能承擔起它必須負起的責任,未能告訴大家它們在使用種族(當作入學考量)上,沒有對亞裔美國人造成非法的種族歧視。」
參考個人特質 拐個彎讓亞裔進不來
司法部在聲明稿中也談到,哈佛如何利用模稜兩可的「個人特質」評分機制,拐個彎讓亞裔申請者進不來。這些個人特質包含領導力、隨和度、勇氣等,都是非常主觀的標準,而亞裔申請者往往在這些項目上拿到低分。
與非裔、拉丁裔相比 更不容易進大學
過去幾年來,越來越多亞裔美國人反對大學在審查入學資格時採用「肯定性行動政策」,認為亞裔反而會被以高標準檢視,並且與非裔、拉丁裔學生相比,更不容易進入採用該政策的大學。
鼓勵考量社經背景
目前,已經有很多州禁止公立大學採用「肯定性行動政策」,鼓勵大學改以申請者的社經背景取代種族做考量。加州和華盛頓州的公立大學就率先讓不同社經背景的學生都能入學,它們認為讓社經背景不佳的學生入學,最終可以翻轉弱勢學生的生活。
菁英私校出面相挺
然而,許多菁英私校仍繼續將申請者的種族列入考量,其中的評選機制如何運作很難具體說明。在哈佛大學爆出疑似種族歧視亞裔申請者後,達特茅斯學院、史丹佛大學、麻省理工學院等都出面支持哈佛大學,表示如果法院阻止大學在審查入學資格時,把申請者的種族列入考量,形同嚴重侵害大學的學術自由。
有色人種團體挺哈佛
不少民權團體也紛紛出面,支持哈佛的決定,其中包含了「全國有色人種協進會」(NAACP)的「法律辯護與教育基金會」(Legal Defense and Educational Fund)、「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和校友與學生團體。
一名哈佛校友說:「在招生上消除種族意識會不成比例地傷害有色人種申請者,包含某些亞裔美國人。」
哈佛:對司法部失望
而在司法部發表聲明支持亞裔學生後,哈佛大學回應到,它們對於司法部的聲明「深感失望」,不過,有鑑於在川普(Donald Trump)執政下,司法部對其他事件涉入的調查都極度不合規範,它們對司法部的反應並不意外。
最高法院支持這樣做
哈佛在聲明稿中寫到:「哈佛並沒有歧視來自任何群體的申請者,我們會繼續大力捍衛每個學院和大學的合法權利,把種族列入入學考量的諸多原因之一,最高法院支持這樣的作法已經超過 40年了。」
批司法部論點空洞
哈佛大學發言人考恩霍芬(Anna Cowenhoven)批評司法部道:「它們重複同樣具有誤導性和空洞的論點,只不過證明了它們反對哈佛的理由有多站不住腳。」
拋棄歐巴馬時代政策
然而,狀告哈佛的反肯定性行動政策團體「公平錄取學生」(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組織不這麼想。今年七月,川普(Donald Trump)政府的教育與司法部門也加入了這場論戰,拋棄歐巴馬(Barack Obama)政府時代的政策,該政策要求大學將種族列入大學多樣化的考量。與之相比,教育與司法部門現在反而希望大學能不以種族為考量,不分種族的招生。
宛如回到1920年代
教育與司法部官員表示,歐巴馬政府推行的肯定性行動政策已經超越了現行法律。「公平錄取學生」組織則說:「今天哈佛拿出它們在 1920、1930年代合理化自己控制猶太申請者員額的理由,這些理由和當年一樣充滿歧視和刻板印象。」
不因種族被拒絕入學
美國司法部長塞申斯(Jeff Sessions)說:「沒有任何一個美國人應該因為他們的種族,而被拒絕入學」、「身為拿納稅人錢的大學,哈佛有責任用有意義且合法的入學標準,來執行不帶種族歧視的錄取政策。」
全案焦點在入學標準
《紐約時報》總結到,現在全案重點將擺在哈佛的招生人員是否用比其他申請者還高的標準,來決定亞裔美國人能否入學,還有他們是否利用主觀性極強的手段,像是「個人特質」評分機制來限制亞裔的入學人數。
十月於波士頓開庭
這起官司將在今年十月於波士頓開庭,有可能會在接下來幾年一路打到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