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冷凍了頭 火化了軀幹
近日在美國,科學家皮爾格拉姆(Laurence Pilgeram)之子柯特(Kurt Pilgeram)決定要控告亞利桑那州(Arizona)的阿爾科生命延續基金會(Alcor Life Extension)。因為他們並沒有按照父親生前的意願、以及生前簽署的契約,將父親的遺體完整地冷凍保存下來。
阿爾科生命延續基金會收到皮爾格拉姆的遺體之後,他們只有冷凍保存了皮爾格拉姆的頭,頭部以下的遺體直接送去火化,並無預警地將骨灰寄給了柯特。
父親在生前很重視
柯特表示,當他無預警地收到父親的骨灰時,他感到震驚、恐懼又痛苦,因為他知道父親在生前有多重視死後冷凍保存完整遺體這件事。這讓他決定要將阿爾科生命延續基金會告上法院,求償 100萬美元(折台幣約 3,083萬元)。
在阿爾科生命延續基金會,可以參觀假人模型模擬出來的冷凍保存過程。
1990年希望「全身暫停」
時間回到 1990年,致力於研究老化的生物化學家皮爾格拉姆在 67歲的時候和阿爾科生命延續基金會簽了一份契約,在這份契約上,皮爾格拉姆在「全身暫停」(Whole Body Suspension)這一格打了一個勾,表示同意。
2015年4月,皮爾格拉姆在加州戈利塔(Goleta)的家門外,疑似因為心臟病發作,在跌倒後頭部受到撞擊而死亡,享壽 90歲。
電話周末打不通
皮爾格拉姆過世的那天是周五,柯特一直打給阿爾科生命延續基金會卻沒有人接電話,一直到周一才打通。
柯特和電話另一端的承辦人員提到,他的父親過世了、父親在生前希望能冷凍保存完整的遺體。對方也答應柯特,整個過程一定會照著皮爾格拉姆生前簽署的契約內容進行。
和生前想的不一樣
當皮爾格拉姆的遺體送去阿爾科生命延續基金會時,他的手腕上還戴著一條象徵死後遺體要冷凍保存的手環。
不過後續發生的事情,和皮爾格拉姆生前、還有他的兒子想像的不一樣。
為時已晚 無法完整保存
阿爾科生命延續基金會表示,當他們收到皮爾格拉姆的遺體之後,由於事前並沒有經過驗屍,所以遺體並沒有造成侵入式的損傷。
然而,當阿爾科生命延續基金會的工作人員從亞利桑那州趕到加州皮爾格拉姆的停屍間時,已經過了一個周末。雖然他們立刻將皮爾格拉姆的遺體用乾冰冷凍起來,卻發現為時已晚,皮爾格拉姆遺體「在醫學上已經沒有辦法完整保存」。
只留下頭的「神經分離手術」
於是,阿爾科生命延續基金會的工作人員決定,在停屍間將皮爾格拉姆的遺體進行「神經分離手術」(neuro separation)──把皮爾格拉姆的頭和頭部以下的軀幹分離──只將皮爾格拉姆凍起來的頭部送到亞利桑那州的阿爾科生命延續基金會存放。
成為第135名患者
兩周後,柯特收到了據稱是父親頭部以下的骨灰。
阿爾科生命延續基金會則是大方地在網頁上,發表了他們是如何冷凍保存皮爾格拉姆的頭部,並將皮爾格拉姆列為他們第 135名患者。
保存大腦 在未來世界重生
說到冷凍保存遺體和大腦,阿爾科生命延續基金會一直都是這個業界的龍頭。申請冷凍保存大腦的人們相信,在未來的某一天,科技能將他們從沉睡之中喚醒。
冷凍遺體要價上百萬
以阿爾科生命延續基金會為例,希望在死後全身冷凍保存遺體要價 20萬美元(折台幣約 616萬元),如果單純保存頭部的話價格便宜一點,只需要 8萬美元(折台幣約 246萬元)。所有的會員每年還需要繳交 525美元(折台幣約 1萬6,190元)的會費。
至於皮爾格拉姆,他在 1991年正式和阿爾科生命延續基金會簽約時,他付了 12萬美元(折台幣約 370萬元)。
圖為阿爾科生命延續基金會運送遺體的過程,起重機吊起的圓柱體就是他們用來存放遺體的容器。
柯特:父親是「神經分離手術」第一人
柯特表示,阿爾科生命延續基金會所謂的「神經分離手術」,在他父親之前根本就沒有其他人做過這種手術。這種「神經分離手術」是他們的冷凍保存術語,指的就是將頭和軀幹分離,只保存頭部。
沒有先講 這是詐欺
柯特在訴狀當中提到,阿爾科生命延續基金會並沒有事前告訴他要將父親頭部以下的遺體進行火化,更將骨灰無預警地送到家裡。
再加上,阿爾科生命延續基金會還曾向柯特保證,他們絕對會完整冷凍保存皮爾格拉姆的遺體,然而他們卻沒有事先告知柯特就進行「神經分離手術」,這是詐欺。
知道的話就不會花錢
柯特認為,無論父親的遺體毀損程度有多嚴重,阿爾科生命延續基金會都應該要「完整保留」整具遺體。
他說,如果父親知道自己死後的遺體不會被完整保留下來,他一定不會花這個錢。
不替服務做承諾
目前,在阿爾科生命延續基金會一共保存了 159具遺體,還有 1,000名以上的會員,等待死後冷凍保存遺體。
2016年,阿爾科生命延續基金會的執行長摩爾(Max More)曾表示,他們絕對不會替他們的服務做出任何承諾,他們還為客戶列了一長串潛在風險的清單。
當時摩爾還說到,他計畫冷凍保存自己的頭部而已,因為他的頭部以下軀幹在未來還可以換一組。上線時間:2018/09/13
增修時間:2018/09/14 修正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