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的外籍移工(中)監管失靈+政策助長「假留學真打工」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友站石川カオリ的日本時事まとめ翻譯。文/ 張郁婕  

不管是哪個國家、還是在哪個時間,一定都會有「假留學真打工」的狀況。是不是要「處理」這個狀況,其實看的是當局有沒有要處理、有沒有把這件事視為「需要被解決的問題」。如果要處理,或是降低「假留學真打工」的問題,第一步就是要從源頭,也就是入境審核及相關法規立法開始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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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日本為例,為了要避免「假留學真打工」的狀況發生,日本設了兩個門檻:

  1. 申辦「留學」簽證時,需要提供財力證明,確保留學生到日本之後,不需要為錢所苦。
    通常這個財力證明是學生本人或是由其家長、親屬等相關人士擔保,習慣上以日本留學一年須生活費 200萬元做計算,看是提供已經確定能拿到獎學金的證明書,或是自己及家人的存款、年收入證明可以湊到一年 200萬日圓這個數字,基本上就會通過。

  2. 學生本業是唸書,而不是工作。所以持有「留學」簽證的外國人並取得「資格外許可」的話,就可以依法打工,每週工時上限 28小時

湊滿一年200萬日圓不輕鬆

先從申辦簽證來講。有辦過日本留學簽證的一定會知道,申辦簽證時一定會要看財力證明。以習慣上都說一年要 200萬日圓來看,現在日幣貶值,200萬日圓是 48.15萬台幣,但如果是用前陣子 0.26的匯率來算,200萬日圓是 52萬台幣左右。2020年台灣平均年薪是 65.6萬元,但中位數是年薪 50.1萬元,而且有 67.88%的上班族年薪未達平均年薪。也就是說,如果想要去日本留學,又沒有獎學金的話,你們家在台灣的年收入一定要是前半段才行。

如果說以台灣為例,要能去日本唸書的人,就一定要是家裡具有一定經濟背景的人才有辦法。那就不難想像,薪資收入比台灣低的越南或尼泊爾等亞洲國家學生,如果想要去日本唸書,沒有獎學金、家裡又沒有一定程度的經濟能力,財力證明這一關真的很難過。

申辦簽證看財力證明已失靈

所以通常,基本上這已經是大家都知道的秘密,當地很多留學代辦,比較正派一點的,就是先讓你去外面借一筆錢,讓帳面上先湊到一年 200萬日圓存款的這個數字,再去跑流程。比較黑一點的⋯⋯我相信一定有偽造文書的狀況,但不論是哪一種,基本上你事後都必須要還債,只是看債主是誰、要還哪邊的問題而已。

這個狀況,如果日本當局有心的話,他們應該可以去查證,確認申請資料真的都沒問題,再發簽證下來,不然申請簽證為什麼需要人工審核?問題就出在,在「30萬人計畫」的大旗下,衝高留學生人數成為官方目標,在這個過程中,簽證單位可能不像過去審核這麼認真,反正先把人送進日本再說。「30萬人計畫」已經過了 12年,日本當局一定知道哪間代辦出來的資料很常有問題,他們如果有心的話,應該是有辦法能擋下惡質代辦提出的簽證申請。但目前看起來,「30萬人計畫」推行期間,想要申請日本留學簽證相對來說很容易,不太容易聽到申請簽證被擋下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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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黑工問題千古難防

再來是打黑工的問題。

很多國家都會針對持有「留學」簽證的留學生,限制打工時數。但這只是法律上這樣規定,實際上執法單位很難取締,沒事也不會特別去查留學生的打工時數有沒有合乎規定。除非是留學生本人或打工的店家出了什麼事、被檢舉又或是留學生換發簽證、更新在留資格的時候,才會去查當事人在日本的期間是不是都有符合規定,是個「守法的好公民」。

留學生為什麼需要超時打工?

再者,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法律上規定留學生一週工時最多只能 28小時,如果是要超時工作的話,最簡單的方式就是作帳——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工資直接發現金,這樣就很難追這筆帳;複雜一點的還有使用多本存摺,在不同的打工地點使用不同的存摺,每個地方都控制在每週 28小時以內,如果被查帳,超時工作的留學生本人比較不容易被抓到。就算今天有留學生被抓到超時工作,只要他在同一個打工地點工時沒有超過每週 28小時,打工地點就算知道實情,也可以輕易甩鍋說不知道當事人還有兼職做其他地方的打工。

學生想要打工的理由很好理解:生活費不夠,或是想要多賺一點零用錢,很多人都會選擇在課餘時間兼職打工。留學生會需要超時打工,一定是錢不夠。錢不夠還有分兩種,一種是法律規定太苛刻,每週打工上限 28小時賺不夠多;另一種是他需要更多的錢,可能是要賺學費,可能是要寄回家或還債,後者就是俗稱的「假留學真打工」。

「假留學真打工」比「技能實習」有魅力

如果是本來就抱持著「假留學真打工」心態的外籍留學生,選擇到日本語學校「留學」確實有「技能實習生」制度沒有的優點:

  1. 透過日本語學校取得「留學」簽證,在流程上比較簡單,還不用考「技能實習」的考試。

  2. 事前不需要具備基礎日文能力,畢竟去日本就讀語言學校,(表面上的)目的就是要來學日文的啊。

  3. 技能實習生基本上不能轉換雇主,產業別又有限制。相較之下,以留學的方式去日本,就是一般打工,可以自己選擇打工地點,想去哪裡就去哪裡工作,想換個地方打工也行,沒有這麼多限制,比起技能實習生更有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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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生工時上限28小時是否合理?

回到留學生打工。

以我個人經驗,日本各地最低薪資略有不同,以時薪 1,000日圓做計算,留學生每週工時 28小時乘以一個月有 4週,這樣一個月是 11萬2,000日圓。這個數字應該是剛好可以生活(含生活費及住宿費等固定開銷),但如果偶爾想要去玩樂、外食吃好料,就會有點辛苦。一個月 11萬2,000日圓省吃儉用存下來的錢,一定不夠繳學費,這會非常辛苦。

如果留學生需要自己賺學費的話,每週工時上限 28小時其實是有點苛刻。但原本這個制度在設計上,每週 28小時相當於一個星期打工 4天、一次打工 7小時,以學生來說其實差不多是這個量,工時再多很難同時兼顧學業。再者,留學生申請學校和簽證的時候,就需要繳交財力證明,所以應該要是在沒有經濟壓力的負擔下,才去日本唸書。如果要放寬留學生的工時上限,那就真的是要把留學生當學工用。

問題出在留學代辦不實廣告

問題是出在前述,現在在東南亞國家(特別是越南)已經形成一個留學代辦產業鍊,先借一筆錢交給代辦或仲介去辦簽證,到了日本當地後就必須要努力打工還債。就算是有心想要唸書的留學生,在日本努力打工也會被債務壓死,日本生活費太高,光靠每週 28小時的最低薪資真的還不了多少。這裡面罪大惡極的,大概就是沒有和留學生據實以告,在日本的生活開銷及工讀時間上限,以「去日本可以邊打工邊唸書」為口號,招攬學生的代辦或仲介。

留學生成為日本境內不可或缺的勞動力

不只留學代辦不實廣告相當惡質,日本政府「掛羊皮賣狗肉」的心態也相當可惡。自民黨曾在 2017年5月的黨內政策提案書上指出,日本人學生沒有打工時數上限,但留學生卻有每週工時上限,有意放寬留學生的工時上限,「積極活用(留學生在)留學期間的勞動力,來補充(日本境內)勞動力的不足」。所幸最後沒有修法,放寬留學生的工時上限。

這句話並不是認同留學生和日本人學生之間,打工時數限制應有所不同,而是日本政府如果真的這麼需要勞動力,就應該要以移工名義,而非留學生的名義,讓外籍年輕勞動力入境日本,補充底層勞動力。

這就會帶到另一個問題,為什麼業界這麼需要留學生幫忙打工?

其中一個因素是,這些需要靠留學生作為勞動力撐起來的產業,它如果需要引進外籍勞動力,它可能真的只能找留學生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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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留學生撐起的服務業

便利商店或外食餐飲業領的是最低薪資,低薪、工時又長,很難找到足夠的廉價勞動力。當這些都市人生活不可或缺的服務業找不到當地勞工,它能夠找的就是移工。

在「特定技能」制度上路以前,舊制的「技能實習生」並沒有開放便利商店、外食餐飲業等服務業。也因此,在 2019年前(其實現在也還是),日本服務業能夠看到的外國人,有很高的比例會是留學生。

服務業找不到日本人打工,又不能招募「技能實習生」,即便知道留學生每週最多只能工作28小時,在招不到人、人手不足的情況下,服務業願意成為共犯結構的一環,協助留學生打黑工。反正就像前面說的,萬一哪天被抓到,只要在同一地點每週工時沒有超過 28小時,雇主可以雙手一攤假裝不知道對方有同時兼職其他工作。

打工度假選擇服務業的人數相對少

如果以簽證種類來區分,在日本要能夠在便利商店、外食餐飲業等服務業工作的外國人,除了留學生之外,也有可能是打工度假(ワーキングホリデー)或是持有配偶簽、永住資格等可以長期住在日本的外國人。打工度假有國籍限制,目前有和日本簽打工度假協定的,主要還是西方國家或台、港、韓這些經濟發展較好的國家

打工度假雖然沒有工時限制,但開放名額相對少,工作型態和性質又會帶有各國地方特色(例如:台灣人很喜歡去滑雪場打工度假,體驗台灣沒有的生活型態),便利商店、外食餐飲業這種服務業,相對來說不是去日本打工度假的工作首選,畢竟打工度假的重點還是「度假」。

低薪、輪值大夜班,根本無法好好唸書

便利商店、外食餐飲業這種服務業至少還是「可以被看見」的工作,另外像送報員、便當加工廠等工廠,就比較不是日常生活中可以遇到的職業。這些需要靠留學生撐起來的工作有一個特色,這些都是領最低工資的體力活,有些甚至需要值大夜班。這種時候,白天要上課,晚上可以打工的留學生,就成為首選。

日本語學校基本上最長只能待 2年,2年之後,如果不能升學,就只能走人(回到母國)。如果是「假留學真打工」,日本語學校期間幾乎都把時間奉獻給工作,但又不想只在日本待 2年的話怎麼辦?下一步,轉去專門學校或招收研究生,但實際上並不管學生死活的惡質學店。先前報導過的東京福祉大學,就是其中一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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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大學、專門學校也成幫凶

私立東京福祉大學在 2019年爆出大量超收留學生,3年內有 1,400名留學生失聯。私立東京福祉大學會有這麼多留學生,和另一種留學制度「研究生」有關。

各校可以自由招收「研究生」

日本的「研究生」不是「研究所學生」的簡稱,而是各大學可以自行招募外籍學生,讓外籍學生得以先取得「留學」簽證抵達日本後,在該所大學內修讀日文或相關課程準備入學考試,等到學生通過了入學考試,才是該校的正式學生

由於日本的「研究生」嚴格來說不是正式學生,日本文部科學省也沒有「研究生」相關法律規定,各大學可以自行招募「研究生」,「研究生」人數也不算在各校招生人數範圍內,各校要不要招收「研究生」、要招收多少「研究生」,一切都由各大學自行判斷。私立東京福祉大學就是靠著這個漏洞,從 2016學年度起大量招募「研究生」,3年內學費收入暴增 12億日圓,學費收入賺飽飽。在事件爆發之前,更曾一度成為日本全國留學生在籍人數第二多的學校。

學校失職,量產失蹤人口

其實私立東京福祉大學的校務人員早就注意到,學校開始招收「研究生」之後,很多留學生才剛到日本不久,就以求職為由說要退學。但校方選擇姑息養奸,什麼事都不做,有外國人說要申請當研究生,就幫忙辦簽證,錄取率 99%。留學生失聯了,校方也沒有盡到確實向上級通報的義務,一律將失聯學生除籍,而沒有通報是「失聯」。上述種種因素,讓私立東京福祉大學在3年「量產失蹤人口」。

TBS電視台後續追蹤報導發現,私立東京福祉大學的留學生,並非所有都是從國外入境日本展開留學生活的留學生,還有很大一部分是前面所說的「國內升學」——日本語學校最多只能待 2年,如果語言學校課程結束前沒有辦法申請上好的學校,但還想繼續留在日本的話,現在有很多專門學校或是像私立東京福祉大學這樣,成立一堆名目招攬留學生,招到學生就可以收學費,根本不管課程內容好壞,或是適不適合留學生。受訪的前私立東京福祉大學留學生就說,去學校想上課也聽不懂,乾脆不去學校上課(專心打工),反正學校也沒在管。

學校聯手仲介,形成學工產業鍊

不僅如此,之前曾經報導過的旭川日本語學校,則是學校和仲介聯手,校方以「收取學費」為由居中斡旋,把沒有辦法按時繳清學費的留學生們,送去鄰近的便當工廠,或派專車送去自己名下的工業廢棄物處理廠超時工作,助長他人違法工作,還將學生打工所得作為學費收進自己口袋,變相收回扣。在事情爆發之後,學校經營者遭到逮捕,但把校方逮捕了,就能解決留學生淪為學工的問題嗎?

「30萬人計畫」為什麼會走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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