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7),洛杉磯的街頭出現一間不太一樣星巴克咖啡店,因為店老闆在他們的店名「星巴克」前還多加上了蠢蛋二字,成了「蠢蛋星巴克」(Dumb Starbucks),這讓他們在當地瞬間成了家喻戶曉的「名店」,再加上連續數天的免費咖啡活動,當地民眾紛紛在店外排隊等著來上一杯「蠢蛋大杯星冰樂」。
處處是蠢蛋
開在洛杉磯洛費利斯(Los Feliz)地區的這間星巴克,乍看之下,那雙尾人魚、綠白相間字樣,還有深褐色的木造空間,都是咖啡龍頭星巴克的標準模樣,但當你走近一看,就會發現店家招牌、店內餐點通通都冠上了「蠢蛋」二字。
換句話說,你要點餐時,可以來一杯:蠢蛋濃縮咖啡、蠢蛋每日精選、蠢蛋冰茶、蠢蛋拿鐵、或是蠢蛋星冰樂。要決定飲料大小時,每個size前也同樣多了蠢蛋二字。
捉弄一下星巴克
根據店家貼在店內的聲明,他們這麼做的原因是:「我們單純地想用他們(星巴克)的名字和商標來行銷,加上『蠢蛋』二字,是因為我們就是想捉弄星巴克一下,因為相關法規表示我們能在『適當使用』的情況下這麼做。」
「雖然我們現在是一家正常營運的咖啡店,但在法律上來看,『蠢蛋星巴克』必須被列在模仿藝術的範疇中,換句話說,在法律的世界中,我們是一家藝廊,消費者購買的咖啡就是藝術品。這些事情是我們的律師要擔心的,消費者們,你們要做的就是好好享受我們美妙的咖啡!」
過度延伸言論自由?
回應此事,星巴克表示他們有注意到這件事情,並強調與這家店無關。在他們的聲明稿中提到:「我們正在評估下一步的措施,我們欣賞這樣的幽默感,但他們不能運用在我們受到保護的商標上。」
《衛報》訪問洛杉磯執業的律師時,他們認為「蠢蛋星巴克」的老闆似乎曲解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原意,並認為星巴克在這件事情上站得住腳,從損害商譽上來看,星巴克極有可能勝訴。
律師梅莉莎(Melissa Dagodag)就表示:「商標擁有者有責任捍衛他們的商標,也就是說,他們不能讓商標受到潛在風險威脅,若坐視不管,就會失去某些商標權益。」
編註:此處提到的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根據《維基百科》介紹,內容主要與言論自由、集會自由、信仰自由等等相關。
怕犯眾怒難出手
為何星巴克沒有在第一時間採取訴訟手段?這是因為他們擔心會讓大眾觀感不佳,反而讓他們陷入公關危機。
律師喬瑟夫(Joseph Mandour)就表示:「我認為星巴克確實很不想讓蠢蛋星巴克這件事情繼續下去,但是他們最近才輸了與Charbucks的商標侵權案,他們針對一間小咖啡公司提告訴這舉動讓大眾頗反感。要說哪裡不同,就是在「蠢蛋」這件事上,星巴克有許多地方被抄襲,他們的商標的確面臨消費者混淆的風險。」
喜劇演員是老闆
除了星巴克的回應讓人好奇外,這家「蠢蛋咖啡店」的幕後老闆更讓大眾關心,經過一個周末的熱潮,蠢蛋店的老闆也現身媒體前,原來這家店的老闆是加拿大作家兼喜劇演員納森‧菲爾德( Nathan Fielder),他同時也是美國實境紀錄片Nathan For You的製片兼演員,由於這部影集是探討主角怎麼運用自己的知識和經驗協助快倒閉的小店重新振作,不少人也認為這間蠢蛋星巴克其實是「為戲宣傳」的手段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