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
瑞士在1992年通過法律認定動物為「生命」(beings),而非「物」(things),並且於2008年對動物保護法進行了修改,規定想養狗的主人必須接受課程訓練並通過考試,接著得和愛犬一起受訓,最後才能取得飼主資格,如此嚴格的規定,還是有超過50萬隻登記完成的寵物狗,而棄養在瑞士幾乎不存在。
瑞士身為沒有流浪狗的國家,自然不需要制定流浪狗相關政策,收容所中的少數狗狗,有部分還是從被判定失職的飼主手中沒入而來。
印度
印度人尊重動物生命時常為人稱頌,因為印度人口中有80.5%為印度教徒,印度教認為殺生是惡行,這使得眾多動物能在印度安心生活,其中也包含狗。印度在2001年發布一條禁止殺狗的法律,自此之後,印度的流浪狗激增,全印度的狗超過2500萬隻,而且行動自如。
雖然流浪狗在印度很安全,但牠們卻對印度人民造成危險,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統計,印度每年至少有2萬人死於狂犬病,是世界上狂犬病流行最嚴重的國家。
印度政府正想盡辦法控制流浪狗數目,執行ABC(Animal Birth Control, 動物生育控制,同TNVR)全國性捕捉節育計畫,捕狗大隊會在大街小巷尋找流浪狗,把牠們帶回去打狂犬病疫苗,並做結紮手術。
日本
日本和台灣一樣有飼主棄養問題,但日本的街頭幾乎看不到流浪狗,背後的原因可不怎麼美好。
為了因應高棄養率,日本衍生出「不要寵物回收車」巡迴制度,這種車會在日本的各城市間穿梭,回收飼主不要的貓狗,而這些貓狗在最多7日內若無人領養,就會受到人道處置,但日本人偏好至寵物店買狗,加上被捕捉的流浪動物,日本每年結束約30萬隻收容動物的生命。
不過還是有地方的收容所做出努力,熊本市花費了10年時間,努力勸導棄養寵物的民眾、協助市民處理飼養問題,將安樂死率從1999年的1577隻,達到現在的零安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