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性更平等 德國要企業保留3成位置給女董事

25號時,德國通過一項新法律,要求當地的各大企業要在董事會裡保留3成的位置給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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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位置給女董事
BBC 26號報導,德國在25號時通過一項新法律,規定從2016年開始,德國的大企業要確保公司裡的監督董事有3成是由女性來擔任。如果沒有足夠的女董事,就必須要保留一些空缺給未來的董事。

總理:改變職場文化
德國總理梅克爾(Angela Merkel)一開始是反對這項改革,執政黨內部也針對法案進行激烈的辯論,最後總理改變主意決定要支持法案,她在26號時向德國國會表示:「這條法律對兩性平等來說是重要的一步,因為它將會改變我們的職場文化。」

德國聯邦家庭事務、老年、婦女及青年部部長施洛德(Manuela Schwesig)也說:「有夠多的有才能的女性來做這些非常重要的工作。」

不過部長施洛德也認為,企業並不會真的因為缺少女性董事,而在董事會裡保留很多的位置。

反對派:會有不良後果
支持新法律的人認為這樣的發展可以說是一個大突破,另一方面,反對的人則是認為這個法律會有不良的後果,例如德國企業聯盟主席格里洛(Ulrich Grillo)就是其中一個反對者,他認為自發性建立的兩性平等系統才能更有效率地讓更多女性擔任公司裡的重要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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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3千多家企業
記者表示,新法律將會影響100家企業的董事會成員組成,這100家企業的董事會裡都有一般員工擔任非常務董事。另外3,500家企業也將會需要在未來建立職場性別平等目標。

小補充:小員工當大董事
德國的「勞資共同決定制度」規定,一般員工可以選出代表擔任公司的董事會成員,公司成員有2千人以上的話,董事會裡要有將近一半的人是員工,500-2000人的公司,則是要有三分之一的員工擔任董事會。這個規定不管是一般民營企業還是公營企業都適用。

其他國家也有類似法律
其實,這樣的規定並不是只有德國才有,在挪威、荷蘭和義大利也都有類似的法律,歐盟委員會也在2013年時表示過,他們在考慮要強制企業增加董事會裡的女性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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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董事很少
根據《德國之聲》報導,雖然德國的內閣有40%的人是女性,但是到了當地企業的董事會卻是截然不同的情況,董事會裡有超過80%的人是男性。

另外根據《Spiegel Online》報導,160家重要的上市公司裡,董事會裡的女性監督董事只有17.4%,女性執行董事佔的比例則是只有6.1%。

《Spiegel Online》也提到,雖然德國女性董事的比例不高,但當地的「勞資共同決定制度」保障了員工在董事會裡的位置,也有助於縮小職場上的性別區隔。

德國內閣預定要在12月11日審核這項法案,接下來會再由國會進行審核,沒有意外的話,國會的審核將只會是個形式。
 

編註:對原文報導有興趣的朋友請參考” Germany agrees law on quotas for women on company bo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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