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漫畫有孩童色情
水汪汪大眼、校服、纖弱的身形以及雙馬尾,這些我們在日本漫畫中常見的人物形象再度成為國際議論的焦點,原因是某些日本漫畫會將這些年輕甚至是未成年外貌的人物描繪進帶有性暗示的故事中,這引發外界批判會造成兒童性犯罪事件增加,但動漫畫家以及出版業者認為這無疑是箝制言論自由。
26號時,聯合國特使布基契奧(Maud de Boer-Buquicchio)在訪問日本後,發現帶有性愛內容的漫畫仍可見到孩童形象的角色出現,她呼籲日本應加強管制這類兒童色情現象。
布基契奧說:「當漫畫內容有過度的孩童色情時,就該禁止。」
曾在TEDxTokyo上談論人口販運嚴重性的藤原志帆子(Shihoko Fujiwara),她接受《法新社》訪問時就表示:「運用 18歲以下孩子,而且題材很明顯是為了滿足觀眾性衝動的內容該被標上孩童色情並接受管制。」她也提到,目前在日本仍可以買到有孩童半裸露內容的DVD,藤原志帆子認為學校應該教導孩子們有關性犯罪這方面的知識。
日本=孩童色情大本營
2014年時,日本開始明文規定禁止擁有兒童色情圖像,日本參議院通過的《禁止兒童買春和兒童色情法》修正條文就指出,散播或持有未滿18歲兒童色情圖像是非法的,但是漫畫作品除外,這也是為何聯合國特使這次特別針對漫畫內容而來。
布基契奧就談到日本現行法規有漏洞,導致現在日本市面上仍可看到孩童色情圖像,她說:「(兒童色情漫畫)這是相當有商機的市場,但讓人擔憂的是,日本社會已經習慣容忍這類內容。」
一直以來,日本政府在這類問題的被動態度常引發批評,例如專門打擊人口販運的組織humantrafficking.org就以「製造以及販賣孩童色情的大本營」來形容日本,《獨立報》曾指出, 2002年的一份調查發現有 10%的日本男性承認持有孩童色情內容。
射精等字出現
日本過去也發生過數次動漫內容有性暗示遭批的事件,例如 2007年10月11日,《萌少女的戀愛時光》(こどものじかん)電視動畫版開始放映,但因當時日本札幌市發生兒童賣春事件,埼玉電視台、三重電視台、AT-X相繼停播;京都放送則如期播放,但動畫中和此事件有關的敏感畫面或文字(如「中出し希望」,意指體內射精)則刪去。
《衛報》指出,2000年開始,日本警方開始每半年追蹤一次未成年人出現在性愛影像的案件,截至目前總計有 831例案件,日本警方已對 659人起訴,在這些案件中有九成受害者是女性,這些受害女性中有 60人是小學生或孩童。
商機無窮的動漫市場
過去,日本政府遲遲不敢對商機上看數十億日圓的動漫市場開鍘,這讓他們成為「七大工業國中」(G7)唯一一個允許民眾在「非營利且保證不上網散布情況下」可持有兒童色情內容(包含影片和影像)的國家。另外,部分人士也認為政府禁止特定圖像無疑是妨害言論自由。
聯合國特使布基契奧也承認,要讓藝術家或出版業者在自由和保護孩童間取得平衡是困難的,但她舉例如果色情內容是與成年人相關時情況就有所不同,她說:「我接受的說法是,當內容是有關成人色情時,言論自由獲勝。」
否定日本藝術風格
專門替漫畫翻譯的兼光ダニエル真(Dan Kanemitsu),他認為布基契奧搞錯方向「把虛擬和現實混為一談」,因為把漫畫人物描繪成孩童形象與真的把孩童當成性工具是兩件不同的事情。
兼光說:「根本沒有所謂的動漫孩童色情這件事情,所謂孩童色情包含了孩童角色在其中,但是布基契奧抗議的,是那些在動漫中描繪成孩童形象的角色被進一步性暗示呈現時的狀況。」
「許多日本藝術家描繪的人物,一換到西方時就被認定是稚氣未脫,所以(禁止動漫孩童色情)這無疑是在否定日本已經相當常見的特定藝術類型。」
未成年的身體 搔首弄姿
當你走進日本的書店和超商,會發現架上堆滿了帶有未成年甚至是未發育孩童的半裸圖像,許多少女的志願就是要成為「青少年偶像」,她們用自己尚未發育完全的身體搔首弄姿。
進一步到秋葉原這類「宅」味十足的地方時,五花八門的動漫題材大喇喇擺在眼前讓人眼花撩亂,當中不乏各種少男少女與情慾的題材。再看到日本知名的女子團體AKB48,裡面的成員有的甚至只有 13歲,這些少女為了博版面,被說服換上性感內衣。
平胸少女:哥哥我受不了
BBC記者弗蘭契(James Fletcher)實際走訪秋葉原,他與另一名主持人派翠克(Patrick)談論他們在日本當地看到的動漫景象,例如在秋葉原的Electric Town「18禁」區看到了各式各樣的色情內容,除了普遍的成人影像外,他們也發現了以未成年為主角的漫畫區。
兩位男主持人形容眼前的漫畫很明顯是「18歲以下甚至是13歲以下」的主角,他們描述書上「女主角有可愛的臉、平胸、雙馬尾,身上的書包點出了她的年紀,主角口中說著『哥哥我再也忍不住了』點出了日本漫畫中會出現的近親相姦等主題。」
派翠克談到,在日本這邊,因為動漫的色情內容沒有實際導致犯罪行為發生,所以立法時要針對「思想創作」層面去禁止,所以這引發不少人覺得冒犯了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