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動物當寵物很爭議
異國野生動物當寵物養一直頗具爭議,這不僅違反動物天性,動物突然暴走攻擊路人也時有所聞。
動保意識抬頭
隨著動保意識抬頭,中東許多國家想盡辦法要打擊這個問題,像杜拜在 2014年沒收了 200隻非法進口的異國動物。夏爾迦也在 2015年11月全面禁止飼養異國動物,當時政府也給飼主一個月的時間乖乖交出他們的寵物。
可能關上六個月 罰四千萬元
現在,阿聯也決定要更進一步打擊野生動物被當成寵物的問題。根據最新通過的法規寫到:「公開展示豹、獵豹、或任何異國動物的人,都可能判處至多 6個月的有期徒刑,以及 13萬6,000美元(折台幣約 434萬元)的罰款。」
不可私人馴養
所謂的異國動物包含了「所有野生或被馴化的危險動物」,法規強調,這類動物只能出現在動物園、野生公園、馬戲團與研究中心。
在立法單位發出的聲明中也表示:「大部分的野生動物都不能夠被當作寵物飼養,因為牠們很容易出現難以預知,且無法掌控的行為。」
動保團體:這是典範
動物福利團體也對阿聯的舉動表示支持,國際愛護動物基金會杜拜分布的負責人穆罕默德(El Sayed Mohamed)認為,這項法規為海灣國家合作理事會(GCC)設立了典範。
穆罕默德說:「我們非常歡迎,也很高興阿聯政府願意通過這份重要的法案。我們希望這能成為其他國家的轉捩點,不論是中東地區或全世界。」
傳統寵物也受限
最新通過的法規也對傳統寵物有進一步的規定。以後有如果要帶狗出去散步,主人也必須向政府申請取得執照,如果沒有取得執照的人將會面臨 2萬7,000美元(折台幣約 86萬)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