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女兒上游泳課 瑞士穆斯林父母違法

在瑞士,一對穆斯林父母不准女兒上學校游泳課,原因是在場有男學生違背了他們的信仰,然而當宗教信仰和世俗價值發生衝突時,又該何去何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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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人權法院:當局沒錯

周二(10),歐洲人權法院判決瑞士當局要求穆斯林女孩和男孩一起上游泳課的決定沒錯,駁回了女孩家長的要求。

不讓女兒上游泳課  違反家長責任

事情發生在 2010年,當時住在巴塞爾州(Basel)的一對土耳其裔父母不願自己的兩個女兒參加學校的游泳課,原因是現場有男學生。然而,家長們的決定被當局認為「違反家長責任」,開罰了他們 1,300歐元(折台幣約 4萬4,500元)。

家長:侵犯宗教自由

不服當局決定的家長把這個案子帶上歐洲人權法院,表示讓男女生一起上游泳課有違他們的信仰,當局要求他們讓女兒上混性游泳課侵犯了他們的宗教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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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穿布基尼下水

在瑞士現行法規下,孩子們都必須要上游泳課,除非孩子們正在經歷性徵出現的青春期,那時才可以主張不上游泳課。然而,上訴家長的女兒當時還小,不符合不上游泳課的條件。再者,當局表示女孩可穿遮住全身、只露出臉和手腳前端的「布基尼」(burkini)泳衣上課,而且換衣服時男生不會在場。

當地慣例勝過家長欲望

因此,歐洲人權法院表示瑞士當局並沒有違反《歐洲人權公約》第 9條的思想、信仰和宗教自由,在這個案子上法院站在讓孩子融入「當地慣例」勝過家長欲望的立場。

不只是學游泳  還有助社會融合

歐洲人權法院的聲明稿上寫到:「學校在社會融合的過程中扮演特別的角色,尤其在關心外裔兒童上。」

「孩子們上游泳課的好處不只是學游泳,更重要的是和其他所有學生一起參與,不會因為孩子的祖籍或他們家長的宗教或哲學信念而有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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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學生不握手

2016年,瑞士巴塞爾州同樣發生了當地慣例與宗教信仰衝突的例子,兩名穆斯林男學生以有違信仰為理由,不願和女老師握手,因為在伊斯蘭文化中,除非是家人否則不得與異性有肢體碰觸。

但是,在瑞士握手是相當普遍的事情,通常瑞士老師在上課前和下課後都會與學生們握手,這是瑞士文化的一部分。

雖然最後學校同意男學生可以不握手,但這起事件已在當地掀起了性別平等vs尊重文化多元的論戰。

法國布基尼事件

而在 2016年夏天,法國也因為「布基尼」吵得沸沸揚揚,許多沿海城市陸續通過布基尼禁令,要求穆斯林女子不得穿著包住全身的泳衣,但這項禁令最後被法國最高法院宣告違法,而且應該馬上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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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01 Swiss Muslim girls must learn to swim with boys, court rules
02 Muslim girls will have to swim with boys in Switzerland – 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
03 ECHR: Swiss Muslim girls must attend mixed-sex swimming less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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