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犯反壟斷規範 Google被歐盟罰上數百億

本周二(27),美國科技公司Google遭到歐洲執委會以觸犯反壟斷法為由,對Google開罰了歐洲執委會有史以來最高昂的罰款。

文章插圖

被罰的是比價服務

歐洲執委會這次開罰的是針對Google提供的購物比價服務「Froogle」——當消費者在Google搜尋引擎鍵入想買的商品時,搜尋結果會就會秀出各種產品與價格。

擺放位置引起爭議

造成爭議的是「Froogle」的擺放位置。舉例來說,當你搜尋「果汁機  買」時,搜尋結果會率先跳出「Froogle」提供果汁機在各個網路商店的價格,接下來才是投放廣告、搜尋列表。

利用自家搜尋引擎  排擠其他競爭者

歷時 7年的調查中,歐洲執委會發現當Google讓自家服務擺在容易被優先看到的地方時,同類型的競爭者被消費者看到的機會明顯降低了許多。

因此歐洲執委會認為,Google透過自家搜尋引擎獨厚了自家服務,導致消費者在點擊網頁時並沒有「真正」做出選擇,這並不是公平的舉動,而且也不合法。

文章插圖

不是把自己變得更好  而是濫用優勢

「Google有許多創新的產品跟服務,讓我們有了非常不一樣的生活,這是好事,」歐盟競爭事務執委維斯塔哲(Margrethe Vestager)在接受採訪時說道:「但Google在吸引消費者使用自家的比價服務時,卻不是把自己的服務變得比其他競爭者更好,而是濫用了自己在搜尋引擎市場上的優勢……這麼做是觸犯歐盟反壟斷法規的。」

「這不僅拒絕了其他公司創新和競爭的機會,更重要的是,它讓歐洲消費者沒辦法享有市場競爭後的好處。」

罰款占營業額的2.5%

因此歐洲執委會以Google觸犯反壟斷法為由,判罰Google 27億美元(折台幣約 822億元)的罰款,是Google去年營業額的 2.5%,這也是歐洲執委會有史以來最高昂的罰款。

有 90天可以想辦法改善

維斯塔哲指出,Google將有 90天的時間停止這種非法行為,並向歐盟具體解釋他們打算如何改善。如果Google 沒有動作的話,那麼Google將會面臨一天 1,060萬歐元(折台幣約 3億6,902萬元)的罰款,這是他們每天在全世界 5%的營業額。

此外,Google的競爭者如果覺得自己的網站觸及度受到Google調整搜尋列表所影響,也能透過歐盟國的當地法庭聲請賠償。

文章插圖

Google:尊重結果,但不贊同

在判決結果出來後,Google也很快地發表聲明,表達他們並不服這樣的判決結果。

「當你上網買東西時,你希望你可以快速又容易地找到想要的商品。而廣告能夠幫助你找到類似的商品,」 Google資深副總裁兼法務長華克(Kent Walker)在聲明中說到:「我們尊敬今天宣布的結果,但對於這樣的結果並不贊同。我們將仔細審視執委會的判決內容再考慮是否要上訴,我們也期待能繼續發展這起案件。」

還有另外兩個服務被調查

除了「Froogle」,歐盟也正在調查Google的手機作業系統Android和廣告平台AdSense是不是有觸犯反壟斷法的疑慮,外界猜測,這次的判決結果很可能為另外兩起調查設下前例。

文章插圖

美國企業罰錢不是第一次  蘋果、臉書都被罰

其實這不是第一次有美國大企業被歐盟罰錢。2016年,蘋果因為與愛爾蘭政府的「甜心協議」,讓蘋果每年只需要繳納 0.005%—1%的稅給愛爾蘭政府,因此遭歐洲執委會判處蘋果需將過去漏繳的稅加上利息共 146億美元(折台幣約 4,659億8,820萬元)償還給愛爾蘭政府,目前訴訟仍在進行當中。

今年 5月, Facebook被控在併購WhatsApp時提供錯誤資訊,因此被歐洲執委會罰了 1億1,000萬歐元(折台幣約 38億元)。在這個月稍早,歐洲執委會則打算對運動品牌Nike進行調查。

歐盟針對美國企業?

因此在歐洲執委會對Google的判決出來後,也有人質疑歐盟是不是在針對美國企業。

文章插圖

不分國家  只要違反規範就會被罰

不過CNNMoney指出,歐盟對反壟斷的規範一直都很明確,只要有企業觸犯反壟斷的規範,就有可能因此被罰上全球營業額 10%的罰款,不論是哪國公司都會因此被罰。如去年 7月,德國汽車公司戴姆勒(Daimler)也因為觸犯反壟斷規範而被罰上 10億歐元(折台幣約 35億元)。

部分美國企業表示支持

另一方面,除了來歐盟各國的企業,這次也有不少美國企業對Google的做法提出抗議,Yelp、新聞集團(News Corp)、甲骨文公司(Oracle)、蓋帝圖像(Getty Images)等美國企業更在本周一(26)發表聯合聲明,表達對歐盟競爭事務執委維斯塔哲的支持。

文章插圖

歐、美對市場勢力的看法不同

對此,蘭開斯特大學的歐盟法講師麥考拉(Angus MacCulloch)評論到:「文化是最大的差異。」

「不論是歐洲地區或美國的企業,歐洲人對『市場勢力(Market power)』被大型公司把持抱持較高的存疑態度,所以相較於美國法律,歐洲執委會比較容易透過介入市場來保護消費者。」

歐盟對反壟斷規範更廣  也許更適用在網路時代

《紐約客》也抱持類似看法,指出同樣是關於反壟斷的規範,美國比較著眼在「企業有沒有因為握有某項資源、權力,就控制了對特定商品的『價格』」;歐盟對反壟斷的規範則更為廣泛,它「禁止任何企業濫用自己在市場上具支配地位的位子,舉例來說,制訂不平等的價格、限制生產量、或拒絕改善對消費者的侵害」。《紐約客》指出,這個「舉例來說」為歐盟提供了巨大的操作空間,也很容易讓政府、私人企業不知道如何因應。不過《紐約客》認為,當「網路服務」這種無法單純用價格來衡量是否壟斷的產業出現時,歐盟對反壟斷的規範相對來說,將會比較貼近現代需求。

文章插圖

我們為您在DQ飛行船預留了VIP位子,期待您登船贊助D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