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路上進行一個搜尋的動作 Google:不要說這是估狗

每當碰到一些需要上網搜尋的事情,你會不會習慣性地說出「讓我估狗(Google)一下」呢?對許多人來說,「google」正逐漸成為搜尋引擎的代名詞,但是Google本身並不樂見這種情形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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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阿斯匹靈」的阿斯匹靈

你知道拉鍊(zipper)、電梯(elevator)、保溫瓶(thermos)、阿斯匹靈(aspirin)、錄影帶(videotape)都曾經是商標嗎?就是因為他們的商品太過成功了,使得這些名字不再代表品牌,而成為這些物品的代稱。舉例來說,就算某款鎮痛藥不是來自「阿斯匹靈」品牌,人們還是會習慣以「阿斯匹靈」指稱這些鎮痛藥。

通稱化後就不是你的

然而,根據美國商標法的規定,一旦商標被「通稱化」後,這些公司就不再擁有這些名字的商標權,這也讓Google極力避免這種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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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路上搜尋≠google

雖然Google是當今最主流的搜尋引擎,但Google並不想讓人有「在網路上搜尋=google」的印象,避免他們因此失去Google的商標權。

用雅虎的搜尋引擎google了一下?

2006年,當韋氏字典和牛津字典把「google」當作動詞並列入字典時,Google就在他們的部落格上表示他們「既受寵若驚也感到些微地不安」,他們也以句子「我在雅虎上『估狗』了他,他似乎是個有趣的人。」(I googled him on Yahoo and he seems pretty interesting)來顯示其中的矛盾感。

他們在文章中寫到:「你只能在Google的搜尋引擎上『估狗』東西,如果你一定要使用我們競爭對手的產品,你當然可以在雅虎或任何平台『搜尋』東西」。

不過這件事在今年 8月中,一件上訴到最高法院提出的案件讓人再次注意到「google」的用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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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狗唐納川普.com

這場商標爭議必須回到 2012年,當時吉列斯(Chris Gillespie)註冊了 763個有「google」在其中的網名,像是「googledonaldtrump.com」、「googledisney.com」、「googlegayfacebook.com」等等,不過Google也馬上依據統一域名爭議解決政策(Uniform Domain-Name Dispute-Resolution Policy, UDRP)提起「域名搶注」(Cybersquatting)訴訟,認為他們的商標遭到侵犯,最終沒收了吉列斯的 763個網域。

接二連三的商標權訴訟戰

但吉列斯不服,他堅持「google」現在已經成為「在網路上搜尋」的代名詞,所以早就不具商標權,因此在 2016年,吉列斯將商標爭議帶到了美國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

不過第九巡迴上訴法院認為,「google」雖然以用來查資料的服務聞名,但Google並不只是家提供搜尋服務的科技公司而已。

「google」還沒到通稱程度

此外,上訴法院也認為,「商標通稱化」的情況是指這個商標具有「唯一描述權」,意指競爭對手如果不使用該名稱,就很難讓一般人明白自己賣的是什麼商品,但是以「google」的情況來說,其他家公司的搜尋引擎都不會稱自己是「google」,意味著「google」仍然有一定的鑑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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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google」是公有領域

面對上訴法庭維持了Google的商標權,吉列斯也在今年 8月向美國最高法院提起上訴,他認為上訴法院的判准太過嚴苛,應該單純地以大多數人如何使用「google」這個詞來判定,因此堅持「google」應該屬公有領域。最高法院將會有數個月的時間來決定要不要受理這個案子。

有了®以後很方便

至於爭奪商標權為什麼會這麼重要呢?因為只要你註冊商標並得到「®」的標誌,你就有權控訴任何覺得侵犯到自己權利的類似商標。除了Google以外,Adobe也極力避免讓主流的修圖軟體「Photoshop/PS」被動詞化,在他們的官網上也以例句的方式建議大家說「幫我用Adobe的Photoshop軟體來後製一張圖片」,而不是說「幫我PS一下這張圖片」,藉此避免大家長期下來把PS和後製圖片直接畫上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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