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招牌限制一絲不苟 從尺寸到用色無所不管
日本京都2014年9月1日正式實施《屋外廣告物條例》後,市內所有廣告招牌都須符合條例規定,大小、高度,甚至連用色都鉅細靡遺規範,違反條例就會受罰。
這樣的規定初期當然造成業者反彈,因為要撤掉原有招牌, 重新製作符合規定的招牌,增加業者不小的負擔。
學者認為,與業者的權利相比,公共意識過去較未受到重視,像京都這樣強制規範都市景觀,全日本都應該要學習,才能展現出地區特色。
京都強制撤去原有的廣告招牌後,觀光客多給予高度評價。《產經新聞》報導,八坂神社附近的便利商店,外觀設計相當日本風。業者說,選擇跟風景協調的顏色,融合街道及民眾傳統生活方式,是他們的基本態度。
位於祇園一角的物流業者服務中心,也改成京都民家風格, 在入口處設置暖簾。業者說,許多觀光客來這裡拍照,也提升了他們的形象。
到京都觀光的日本上班族說, 太多炫目的招牌會破壞京都風情,沒有招牌看起來清爽多了。京都本來就對違法招牌採取相當嚴格的管理方式,但因1986 年的泡沫經濟,許多商家開始鑽漏洞架設炫目的廣告招牌。京都市為維持景觀,研究制定更嚴格的規範,2007年正式修正《屋外廣告物條例》。
條例給予業者七年緩衝期,2014年9月1日正式上路。京都市政府在正式實施前做了調查,在全市受規範的4萬5,600件招牌中,有兩成約8,900件違規,但與2010年的七成違規相比,確實改善不少。
修改招牌所費不貲 保留古都景觀:無價
對業者來說,改善招牌最困難的理由,就是拆除或修改招牌所費不貲。根據招牌大小及設置場所不同,費用從10多萬日圓到數千萬日圓不等,許多業者沒錢修改,只好把招牌拆了。
站在觀光客與市府立場,能看到乾淨的傳統街景當然很開心,但對業者來說,不滿的聲音也不少。
根據報導,家族自大正時代(1912~1926)就經營棉被店的65歲業者說,市府直到寄來規範通知前都沒有任何說明,他雖然自費拆除招牌,但也批評市府手段太高壓。另一位經營飲食店的男性也說,客人常找不到店家, 這樣嚴格規範招牌對店家來說並不是好事。
不過,做生意的人最懂「窮則變、變則通」,既然戶外招牌有這麼多限制,那就把招牌放在室內。
這種被稱為「特定屋內廣告物」的招牌,主要是擺在窗邊或門口,可讓外人一眼看到的室內招牌。設置室內招牌雖也須向市府申請,但限制不像戶外招牌那麼嚴格。
京都以日本傳統風貌吸引不少觀光客造訪,嚴格限制招牌確實是維持市容不可或缺的手段。且從到京都觀光的人數與日俱增來看,有沒有光彩奪目的招牌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京都特色在揮別凌亂招牌後得以重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