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控人民不值得 美《愛國者法案》失效

美國備受爭議的《愛國者法案》1日正式失效,此舉將嚴重影響美國國安局布下的監控網,不過卻獲得公民自由支持者的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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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性的一刻

從 2001年9月11日恐怖分子攻擊美國,激起大量反恐行動以來,美國國會第一次削弱給美國國安局(NSA)電子監控的權力。美國國會通過了名為《自由法案》(The Freedom Act)的新法,削弱《愛國者法案》(The Patriot Act, 註)曾開放給NSA的監控權。

「這真的是歷史性的一刻,這是新的一天,我們在 911後從來沒有看過這樣的場景。」紐約大學布瑞南司法中心自由與國安計畫的共同負責人高坦(Elizabeth Goitein)說。

分析師也表示,美國國內政治還有政策的轉變受到多種因素影響。

編註:根據《維基百科》,《愛國者法案》在 2001年 911恐怖攻擊事件後,由當時的美國總統小布希(George W Bush)簽署頒布。《愛國者法案》以防止恐怖主義為目的,擴張了美國警察機關的權限。

根據法案的內容,警察機關有權搜索電話、電子郵件通訊、醫療、財務和其他種類的記錄;減少對於美國本土外國情報單位的限制;擴張美國財政部長的權限以控制、管理金融方面的流通活動,特別是針對與外國人士或政治團體有關的金融活動;並加強警察和移民管理單位對於拘留、驅逐被懷疑與恐怖主義有關的外籍人士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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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人民隱私權

當年,《愛國者法案》由國會通過後交由前總統小布希(George W Bush)簽署頒布,該法案給予政府擴張且不受約束的權力,讓美國情報間諜單位和FBI電子監控部門能更容易地去抓蓋達組織還有其他海外武裝團體。

當時美國立法者之所以會通過《愛國者法案》,是考慮到美國情報單位沒有掌握資訊,提前警告 911攻擊會發生。

喬治城大學法律中心國安研究主任柯德羅(Carrie Cordero)說:「911過後,很多權力被授權給國安機構去保護這個國家。911至今已經過了 14年,我們已經過了一代,大眾輿論也已經轉向。」

在2001年《愛國者法案》剛通過時,沒什麼人質疑該法案侵犯了美國人受憲法保障的隱私權和公民自由。

當時,參議員范戈爾德(Russ Feingold)是唯一投下反對票的人。不過,對於一個還沒有從可怕悲劇中重生的國家來說,國家安全戰勝了對隱私權和自由的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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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讓我們更安全

隨著時間過去,批評者越來越認為《愛國者法案》是美國對 911過度反應的產物。儘管爭議慢慢浮現、民權擁護者多年來不斷提出他們的擔憂,《愛國者法案》還是在國會以及美國總統歐巴馬(Barack Obama)的同意下,不斷以多種形式延長,一直到現在。

周日(31),一小群由肯塔基州參議員保羅(Rand Paul)和奧勒岡州參議員維登(Ron Wyden)帶領的國會議員,成功阻擋了參議院延長《愛國者法案》,讓美國國安單位無法蒐集全美民眾的通聯記錄。

參議員保羅在參議院辯論時大力抨擊:「那些說世界會毀滅,我們會被聖戰士統治的人企圖利用恐懼,他們想要奪走的只是我們的一點自由,但他們卻用恐懼逼我們就範。」

就在《愛國者法案》快要失效時,參議員維登說:「《愛國者法案》並沒有讓我們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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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諾登大爆料

對於長期以來擁護公民自由,反對《愛國者法案》的人而言,2013年NSA分析師史諾登(Edward Snowden)的爆料是一大突破。當時在NSA工作的史諾登向大眾公開,NSA偷偷且有系統地在大量收集美國人的通聯紀錄。史諾登的爆料也引起大眾對NSA的憤怒。

華盛頓民主與科技中心的資深顧問蓋格(Harley Geiger)說:「沒有人驚訝NSA在收集通聯記錄,讓人驚訝的是NSA居然被授權可以收集全國的通聯記錄。NSA能長期收集大量數據的唯一原因,就是背後有秘密的法律在支持。」

推出《自由法案》

蓋格也提到,廢除《愛國者法案》在 5月7日有關鍵進展:「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認為NSA有系統地收集美國人的通聯記錄犯了法,紐約第二巡迴上訴法院的聯邦法官也這麼判。」

在審判時,法庭避開了憲法相關的議題,指出《愛國者法案》並沒有授權NSA收集大量通聯記錄。一個星期後,在歐巴馬政府的支持下,美國眾議院以 338票對 88票,通過了美國《自由法案》。參議院在周二(2)也以 67票比 32票通過了法案,並將法案送給歐巴馬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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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心國安出紕漏

在削弱新法案的一連串修正案失敗後,參議院大黨領袖麥康諾(Mitch McConnell)抨擊歐巴馬反恐的作法。麥康諾說:「雖然總統緊緊抓住 2008年選舉時的承諾,不過蓋達組織已經轉移陣地,從世界各地威脅我們。」

美國《自由法案》將會遵循美國法律法庭裁決,限縮《愛國者法案》原本開放給NSA的監控權,禁止大量收集美國人的通聯記錄,參議院在周一(1)時也對此展開辯論。

期待改革美國大眾監控法律的支持者認為,美國《自由法案》是第一步。

「美國《自由法案》的目標是終結全國布下的監控網,它只不過對付了《愛國者法案》中最惡名昭彰的部分。」蓋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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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別再偷著來

為了限制《愛國者法案》中備受爭議的第 215節規定,限制政府大量收集數據,美國《自由法案》中包含新的透明化條款,要求解密海外情報監視法庭(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FISA)的意見。

「在美國我們有秘密法,由秘密法庭來詮釋,大眾並不知道也無法採取行動。」蓋格說。

觀察者表示,他們觀察到政治風向不可逆的轉變。紐約大學布瑞南司法中心的高坦表示,美國國會不願意收集全民通聯記錄這樣的計畫繼續。

喬治城大學法律中心國安研究主任柯德羅也同意,大型監控計畫漸漸失去政壇的支持。「國會議員收到國安威脅的資訊,他們得判斷授權大型監控計畫值不值得。」

真的是為了反恐嗎?

改革的擁護者現在把眼光放在 2017年。2017年正是 2008年生效的《外國情報監視法修正案》(FISA Amendments Act)失效的時候,該修正案透過海外資源,大量收集美國人的通聯記錄。

「這些計畫一旦開始,用的理由都是為了阻止恐怖分子的陰謀。但是一旦透過文件和機密資訊深入調查,我們發現這些理由都不是真的。」華盛頓自由意志主義智庫卡托(CATO)研究所的資深研究員桑切斯(Julian Sanchez)說。

「現在的問題是,我們要不要真的展開辯論,不只討論監控計畫,而是將過去 14年來建立起來的整個相關聯的監控結構納入討論。」桑切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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