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監控法案通過
昨日(25)的瑞士公投中,有 65.5%的人投票贊成瑞士政府的「聯邦監控法」,希望可以在這逐漸動盪的歐洲社會中提升國家在國防安全上的能力,相較於其他國家,瑞士在應用科技網絡的能力上確實較為不足。
只有針對最高級別嫌犯
根據新法案的內容,未來瑞士政府可以針對恐怖分子嫌疑人和網路犯罪者進行電話監聽、監控電子郵件、安裝隱藏式攝影機和竊聽器。
不過,這樣的監控活動並非隨時都可啟用,瑞士政府強調一個月只會啟用一次這種監控,而且聯邦情治單位「只會在明確的情況下這麼做,也只會針對最高級別的嫌疑犯」。
法規也強調情治人員若是想要監看國外電腦網路,必須先經過聯邦法庭、國防部與議會的准許。在蒐集資訊的時候,情治人員一定要「用最不會侵害到目標人權的方式進行」。
瑞士政府曾做過大規模監控
由於 1989年冷戰末期,瑞士政府被爆出國家情報單位監控了 90萬名民眾,還詳細記載了他們的政治傾向與所屬工會等,這件事在瑞士社會激起廣大的憤怒,民眾除了嚴格捍衛自身的隱私,警察搜尋情報的方式也因此受到了極大的限縮。
侵犯隱私就不准做
相比於其他已開發國家,瑞士警察跟情報單位只有非常有限的調查工具可以使用,任何可能侵犯隱私的行為不僅不能做,情治人員也只能仰賴公開的訊息或是外國官方的消息來監控國內威脅。
對抗潛在威脅
儘管身處中立國的瑞士,並沒有像歐洲其他國家一樣被當成恐怖攻擊的目標,但是瑞士政府顯然覺得過去的情治法規已經不足以面對可能碰到的潛在威脅,因而決定要對這條法案有所改動。
簡單多數決 超過一半就通過
其實這條法案在去年就已經被議會通過,但是遭到了社會黨與綠黨的反對,他們也蒐集了足夠的簽名迫使瑞士政府發動公投,交由全民決定政府能不能擴增他們的監控權。這次投票率雖然只有 43%,但是瑞士公投採簡單多數決,只要贊成數過半就算通過。
不會像其他國家無限度擴張權力
支持法案的黨派強調,這項立法的目的並不是要像美國國安局一樣建立一個巨大的監控資料庫,而是要讓瑞士可以趕上其他國家的腳步。
瑞士國防部長帕馬稜(Guy Parmelin)表示,瑞士是在:「趕上國際標準的最基礎要求。」他也強調這個系統絕對不會像「美國或其他強權」一樣「讓國家安全和個人自由的追求間出現失衡」。
瑞士情治單位太天真
基督教民主黨(Christian Democrat Party)副主席巴帖爾(Yannick Buttet)也表示:「這不是全面監控,這只是讓情報單位做他們的工作。」他認為瑞士的情治單位因為不被允許運用一些現代的情治工具,以致於長期以來都太過仰賴其他國家,這樣的舉動真的「很天真」。
對隱私權態度轉變
這樣的投票結果也反映在一系列歐洲恐攻之後,大眾對於隱私權的態度產生了怎麼樣的轉變,除了法國從去年開始擴張其諜報機構的權力,一些歐洲國家也紛紛將國防安全視為比隱私還要優先。
綠黨的馬佐尼(Lisa Mazzone)在受訪時表示這樣的投票結果是「一場害怕遭到攻擊的運動」。
威脅到言論自由
國際特赦組織則為公投結果表示遺憾,這樣新的法律終究會讓監控行為擴展到不成比例的層級,而且是「對言論自由的威脅」。
也有反對者擔心,若是瑞士接下來和國外情治單位展開合作的話,將會影響瑞士中立國的立場。
編註:對相關原文報導有興趣的朋友,請參考
01 Switzerland votes in favour of greater surveillance
02 Swiss endorse new surveillance powers
03 Swiss voters likely to back new law on surveillance: survey
04 Swiss voters back controversial surveillance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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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旗還是舊的好 紐西蘭花五億多公投決定不換》
《不工作政府一樣給你錢好不好? 瑞士民眾公投說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