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日(24),瑞士舉行了全民公投,當地民眾要決定一條「1:12行動」條款(one to 12 initiative)是否通過,最後的投票結果是65.3%的民眾不支持條款。1:12行動條款宣告失敗。
老闆薪水不可以太高
1:12條款的目的,主要是想限定企業主的薪水在12倍以內,換句話說,公司內最高決策者的薪水和該公司內薪水最低的員工相比時,不可以超出12倍以上。
今年3月時,瑞士也舉行過類似的公投行動,當時確實通過了要限制大筆離職金的額度,但這次的1:12條款,雖然看似頗得民心,最後因為太過激進無法得到支持,瑞士上周日的投票結果說明了一切。
薪水高過820倍
會讓瑞士人出現公投反肥貓的導火線,主要是今年初當地的銀行龍頭UBS據報有260萬美元(約台幣7,695萬元)的獲利,這恰好是他們在2012年損失的數字,這讓瑞士的民眾相當不滿,此外,有些獲利豐厚的公司還曾大舉裁員,這讓居民更加無法接受。
發起「1:12行動」的青年社會黨(Young Socialists)的法蘭克豪瑟(Corinne Fankhauser)就表示「過去幾年中,這些經理人真得賺太多太超過,例如瑞士信貸公司(Credit Suisse)的管理人就曾比他們公司內最低薪資員工賺超過820倍,這真得很誇張,我們想要停止這樣的現象。」
老闆們態度不一
瑞士當地有許多知名國際企業,舉凡諾華藥廠(Novartis)、羅氏大藥廠(Roche)、或是保險業的瑞士再保(Swiss Re)、以及銀行業的瑞士信貸(Credit Suisse),都是當地知名的國際公司。然而,瑞士的經濟來源也是由許多中小企業構成,這次的1:12條款若通過,影響的不只是國際企業,也會連帶衝擊中小企業。
有損國家形象
在瑞士當地開業的中小企業主們對1:12條款態度不一;例如在瑞士開系統家具公司Amarena AG的老闆蓋博(Thomas Gerber),他擁有8名員工,但客戶橫跨全球四大洲,他自己的薪水只比最低薪資高出1.3倍,問到對此事的意見時,蓋博認為這會讓瑞士有負面印象。
「如果我們出現在頭條上的訊息只是企業主驚人的薪水數字,這會讓外界對瑞士留下很不好的印象,瑞士不只是由大公司組成,我們是一個社會。我想我們要做的是具有品質的商品,大筆薪資不是我們企業經營的重點,品質才是重點。」
愚蠢的規定
另方面,也有企業主認為1:12條款只會讓重點失焦,還增加不必要的成本,在當地開有自動腳踏車製造公司BikeTec AG的老闆沙爾(Kurt Schaer),他自己的薪資約是公司最低薪資的5倍,就表示不支持條款,因為這等於讓政府干預市場,還會增加公司人力成本。
「我當然不支持高薪水這件事情,這對形象不好,但我們更不希望政府插手到企業經營上,(企業經理的薪水)這件事情是要讓股東們去決定,他們可以決定要付多少薪水給企業主和員工。(要是1:12通過)我們要增加額外的會計人力,我寧願花錢製造新產品、尋找新市場,也不想把錢花在遵守這種愚蠢的規定上。」沙爾說。
瑞士的成功秘方
瑞士的社會與企業之間的合作架構已經行之有年,企業經理人與員工的合作關係也相當成功,對不少人來說,1:12條款只會危及原本優良的傳統。
例如瑞士的經濟部長史奈德安曼(Johann Schneider-Ammann)就表示:「瑞士在薪水上的共識讓當地保有低失業率以及高工作機會的現象,我稱之為瑞士的成功秘方。我不想讓這樣的價值系統受到(1:12條款)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