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2),德國內政部表示將通過有關最低薪資的法案,當中規定所有產業的最低薪資門檻是每小時8.5歐元(折台幣約354元)。
德國政府預計在2015年開始推展法案,他們希望2017年前全德國都可以開始納入最低薪資的規範中,隨著越來越多產業支持這項法案,某些必須依靠集體談判來調解薪資福利問題的產業應能受惠。
歐盟28個成員國中,有7國沒有設立最低薪資規範,德國就是其中之一。過去,當地多依靠工會或商業團體來調解薪資福利問題。
失業族不適用
雖然最低薪資的法案宣稱在全德實施,但還是有部分族群不在此限,例如未成年、學徒和實習生就不符合最低薪資的對象,另外,長期失業的人們在新工作開始的前六個月,也同樣不受最低薪資保護。至於依賴臨時工或是季節性工人的產業老闆,他們會有2年的緩衝期來實行這項法案。
目前,德國有不少企業主傳出反對聲音,他們認為這項法案會讓更多人失去工作機會。經濟學者則持相反看法,他們認為歐洲最大經濟體提高薪資後,能帶動人們消費慾望,這也能帶動歐洲整體經濟的攀升。
小補充:台灣的基本薪資
根據勞動部網頁,台灣月薪制的工作者,他們的最低薪資不能低於新臺幣19,047元,至於按「時」計算的工作者,他們每小時薪資不可低於115元。
台灣基本工資的適用對象有誰?總括來看,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對象,也就是有勞雇關係的勞工就可受保護,勞動部網頁中就介紹到,公務機構臨時雇用技工、工友、駕駛人、清潔隊員等都適用基本工資規範;技術生因為是「學習技能」為目的,與事業單位間非屬勞雇關係,所以技術生領取的報酬屬於生活津貼而非工資,應另於書面訓練契約中訂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