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別人健康換錢 加拿大判菸草公司賠償近4千億

日前,加拿大魁北克的法院判決指出,3家菸草公司得付 3,865億元的賠償金給有抽菸習慣的魁北克人,這被認為是加拿大史上賠償金最多的一個集體訴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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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草公司賠償近 4千億

加拿大魁北克最高法院的法官里歐登(Brian Riordan)在 1號時,宣判帝國菸草(Imperial Tobacco)、樂富門(Rothmans Benson & Hedges)和日本煙草(JTI-MacDonald)三家公司要付 155億加幣(折台幣 3,865億)的賠償金給加拿大的癮君子們。

60天內,這些企業必須先付出第一期的 10億加幣賠償金,不管企業有沒有要上訴都要付錢。

用別人的肺賺錢

這起案件由將近百萬名來自魁北克的吸菸者發起,為兩個案件合併的集體訴訟:一個案件是由有嚴重健康問題,像是咽喉癌、肺癌或是肺氣腫的癮君子發起的,另一起案件則是由一群宣稱自己抽菸上癮且沒辦法戒菸的人所提出。

這群吸菸者認為,菸草公司沒有充分警告魁北克人,好好告訴他們抽菸這個習慣會帶來的風險,法庭也認為菸草公司沒有盡到應盡的責任。里歐登法官在判決書中寫道:「這些公司靠著傷害客人的肺、喉嚨還有幸福,賺了好幾十億。」

「如果我們允許這些企業平安無事地走出法院大門,這會給其他處在類似道德困境的公司帶來什麼樣的訊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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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這天等了 17年

發起訴訟的民眾和反菸團體知道判決結果後,開心地拍起手來,反菸遊說團體CQTS的領導人布裘德(Mario Bujold)在記者會上說:「今天對菸草的受害者來說是很棒的一天,他們等這一刻已經等了 17年了。」

布裘德之所以說等了 17年,是因為原本的兩個案子是在 1998年時第一次提起訴訟,到了 2005年,兩個案子合併、變成集體訴訟,而後法院在 2012年的時候開始審理。

企業抗議

很快地,三家菸草公司就宣布他們還會再上訴,帝國菸草公司在聲明稿中表示,法官的判決「忽略了事實」,而且還想「幫成年客人開脫,把他們從自己行動引起的後果中解放出來」。

企業也引用 1963年的蓋洛普(Gallup poll)民調,報告指出當時有 96%的加拿大人都知道抽菸有可能會引起肺癌。菸草公司在聲明稿中指出:「從 1950年代開始,加拿大人就非常清楚抽菸帶來的健康風險。」

「而且,印在每個合法菸盒上的健康警告標示也進一步加強這個認知,(這個加強宣傳的時間)超過 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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