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的康豹特聘研究員眼中,宗教並非迷信,而是「人們如何過日子」。無論是王爺(瘟神)信仰、受難儀式、神判儀式,宗教的存在,在於化解人們的悲情、處理社會問題。
人們如何過日子,跟宗教有什麼關係?
還沒有社區活動中心之前,漢人社會最主要的公共空間就是「廟」。
廟的前面有廣場、有戲台表演、有大樹讓大家納涼聊天,附近還會出現傳統市場和夜市,例如台北的霞海城隍廟與迪化街、台中的豐原慈濟宮與廟東夜市。
比較大的廟也有經濟的力量,例如新莊慈祐宮前有個石碑,記載著乾隆年間廟方向渡船的人和店家收了多少渡稅、店租。而現今,若要認識地方社會上有頭有臉的人物,到各地廟宇的管理委員會或董事會,看那些捐錢給廟宇的紀錄,會看到他們的頭和臉在上面。
廟是信仰和權力的核心,也是充滿文化的場域,除了可以欣賞書法、繪畫、雕刻、建築等等,神明誕辰時還能看戲劇演出和陣頭的表演,是電視機尚未出現前欣賞表演的管道。
廟也常跟政治有關係,例如選舉時有些候選人發表政見沒人關注,但一說要到廟裡「咒詛」、「斬雞頭」證明賄選清白,就會有好多人跟去看熱鬧。隨著科技發展,現在還出現線上求籤,乩童也可以透過 LINE 為信徒服務。這些是台灣的廟特別的地方。
在台灣各地跑透透,遇到的困難和樂趣?
困難的是,有些廟不想被研究。還有一次,我和研究助理在濱海公路騎機車時,差點騎到馬路中間的坑洞裡,因為鄉下地方修路沒有放個警示牌,幸好王爺保佑讓我突然想到要剎車。也在南部得了登革熱,還中暑。
台灣人大部分很熱情,找不到路就帶我去。參加廟會也能認識很多朋友,也要會喝酒,才能和大家搏感情。
王爺是什麼樣的神明?
媽祖、保生大帝都是一個固定的神。但王爺不是「一個」神,而是一個尊稱,王爺包含各種系統的神。
山寨大王是「王爺」,清朝親王也叫「王爺」,鄭成功又稱延平王也是「王爺」。但在台灣,王爺經常會和一些瘟神畫上等號,我主要研究的「王爺信仰」是指「瘟神」系統,包含造成瘟疫的瘟神、抵抗或趕走瘟疫的瘟神。最為人知的例如:五福王爺(五瘟神)、十二王爺(十二瘟王)。
「王爺」系統的瘟神信仰,為何在台灣出現?
在醫療不發達的時代,傳染病會引起宗教活動。
台南市清代就有瘟神廟,裡面供奉來自於福州的五福大帝(也就是五瘟神),五瘟神的誕辰是農曆五月五號,因為端午節天氣開始變熱,蜈蚣、蛇、蚊子、蟑螂、螞蟻都跟著跑出來,傳染病也開始出現。以前台灣移墾社會,建設還沒那麼完善,夏天到了瘟疫就會更加嚴重,需要祭祀五瘟神來驅除瘟疫。
除了氣候因素,瘟神也是世界性的現象,而且跟「港口」和「船」非常有關係。
以前黑白電影中的吸血鬼是帶著「老鼠」手下坐船去感染人類,就像黑死病的感染途徑。而十九世紀末,台灣依據條約開港通商,淡水、安平、雞籠、打狗帶了銀子進來,但細菌和老鼠也跟著進來。從歷史來看,許多傳染病都是從港口,經由船帶進來。
因此發展出東港迎王平安祭典的燒王船,王船在地方繞道,請道士替大家懺悔、請瘟神離開不要來,最後所有髒東西跟著船一起燒掉,達到淨化功能。
現在沒有瘟疫,為什麼還需要王爺信仰?
東港迎王祭典遶境時,會選擇曾發生過事情的地區,例如車禍、自殺、意外,讓畫著臉譜的魔鬼特攻隊──八家將、五毒大帝等陣頭,趕走這些地方的厲鬼和災禍。有些家庭會準備紙人替身,讓它來替家人承受髒東西或壞運,最後和王船一起燒掉。
用人類學家特納 (Victor Turner) 提出的「社會劇場」和「受難儀式」概念來理解,其實是在回顧當地的悲情、驅逐不平安、面對自己的痛苦。
有些人也會到東港東隆宮改運,由「班頭」拿溫王爺令旗打手心、或拿板子打屁股,也有人戴上紙枷、當「犯人」,這都是一種王爺信仰的受難儀式,透過宗教儀式解決自己的罪惡感。田野調查時我們曾經看過,令旗連手心都還沒碰到,被打的人就開始哭,因為他正在坦然面對自己的內心。
為什麼廟裡會有人跪著發誓、詛咒自己不得好死?
很多宗教都有宗教審判,好人到天庭去彈豎琴、壞人到地獄被火燒,也有很多宗教叫人要懺悔,但城隍爺、東嶽大帝、地藏王菩薩、大眾爺這些主宰地獄司法神明的廟,最特別的是,具有「神判儀式」的文化和功能。
神判儀式:把地獄當成「衙門」,神明會審判善惡是非,讓做錯事的人懺悔。
無論是清朝、日治時期或現在,有時警察抓到的嫌犯不認罪,會將嫌犯帶到城隍爺、東嶽大帝、地藏王菩薩、大眾爺這類的地獄司法廟,讓嫌犯坐在那裡、自己好好想一想。晚上廟裡黑漆漆,又有可怕的七爺八爺盯著看,嫌犯會倍感精神壓力、主動認錯。
除了做虧心事的人會被抓來廟裡,也會有人來到神明面前「斬雞頭」證明自己的清白,例如政治人物有賄選爭議時,在民眾面前發誓:「若我有錯,就像這隻雞一樣遭到天譴、身首異處」。但因為太過血腥,現在許多廟已經禁止民眾斬雞頭。
城隍爺、大眾爺這種地獄司法的神明很兇、是非分明,若在神明面前說謊,會有受處罰的心理壓力。但若是在媽祖面前發誓,就是自知理虧、沒有膽量,因為媽祖是很慈悲包容的神明。
人和人之間的糾紛,神明也能幫嗎?
人和人之間發生糾紛,通常有三種途徑解決。第一種是請里長、村長、社區主委調解,例如誰家漏水到誰家,私下聊聊解決。第二種是到法院按鈴控告,很有錢的人就請個律師跟你告到底,但小老百姓沒辦法這麼做,寧願到廟裡去跟神明「告陰狀」,這就是第三種方式,可視為一種廣義的法律文化。
許多有冤屈的民眾,會主動來告陰狀,大部分是法院較難定奪的民事案件,例如複雜的夫妻外遇、家庭糾紛、沒有收據的倒會等等。
在新莊地藏庵,有懂得六法全書的「筆生」會幫需要的民眾寫「牒文」給神明告陰狀,初估一年之內約寫了三千多份。牒文的內容像是官方文件,白話文結合文言文,有一些法律用語和神明的名字,由筆生記載著某某人幾月幾號來跟我說……,請神明(地藏王、大眾爺等等)幫忙來查這個案件……。
筆生為了確保民眾所言屬實,通常會要求民眾先去法院按鈴控告,或是拿財務糾紛的收據來,或是先擲茭杯取得正當性,這些步驟都是為了避免助紂為虐。
這些來跟神明告陰狀的人,通常一開始都表情生氣、痛苦,但是也不能在筆生面前謾罵,要跟筆生講清楚冤屈的來龍去脈。在講述的過程中,從口語轉化成文字,情緒化的語言變成規範性的語言,和神明告狀完情緒會變得比較緩和,因為信徒的冤屈有神明在聽、同時當事人也在證明自己的清白。
在等待神明受理案件的緩衝期間,當事人的糾紛有了重新調解的機會。
信徒跟神明告完會不會去跟對方放話?一定會。當事人的情緒緩和了、對方也知道神明介入了,有機會重啟談判。例如原本要不回來的一百萬,重新談判先從三十萬來還;或是原本老公有外遇不承認,現在知道有神明在看,就有可能乖乖回家。
無論是化解悲情的受難儀式、明辨是非的神判儀式、重啟調解機制的告陰狀,表面上是個宗教活動,事實上都在處理心理問題、社會問題。
研之有物延伸閱讀:
01 當活不下去成為事實,抗爭就是義務──噍吧哖事件
02 康豹的個人網頁
03 康豹,2000年,〈漢人社會的神判儀式初探——從斬雞頭說起〉,《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集刊》,第88期,頁173-202。
04 康豹,1998年,〈新莊地藏庵的大眾爺崇拜〉,《人文學報》,第16卷,頁123-159。
05 康豹,1997年,《台灣的王爺信仰》,共277頁,台北:商鼎文化出版社。
06 康豹,1991年,〈屏東縣東港鎮的迎王平安祭典——台灣瘟神與王爺信仰之分析〉,《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集刊》,第70期,頁95-211
延伸閱讀:《到廟裡拜拜時,你有想過廟是從哪裡來的嗎?》
《自認自己是無神論者嗎?在別人眼中你可能比較沒有道德感》
《這是什麼巫術? 美圖書館徵求巫師翻譯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