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66年禁令 南韓明年將把墮胎合法化

上周四,南韓憲法法庭裁定南韓現行的墮胎法規有違憲事實,南韓政府需要在 2020年年底前進行修法,解除這項長達 66年的墮胎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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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宣布現行墮胎法規違憲

上周四(11),南韓憲法法庭裁定,南韓現行墮胎法規有違憲之虞,並宣布南韓政府需要在 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修法,解除這項長達 66年的墮胎禁令。

明年年底需完成修法

這項決定由九位大法官投票,其中七位法官皆投下贊成票,如果要推翻這個結果,需要有六名法官投下反對票。如果 2020年年底前政府仍未完成修法,那現行墮胎法條就會直接失效。在那之後,懷孕不到 20周的南韓女性就能合法墮胎,而懷孕超過 20周進行墮胎手術依舊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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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嚴格的墮胎法規

南韓擁有已開發國家當中最嚴格的墮胎法規之一,也是全世界少數幾個禁止女性在非強暴、亂倫、危及生命安全的情況下墮胎的國家。南韓法規也規定,若女性是在上述幾個例外條件下申請墮胎,手術必須在申請後 24小時內完成,接受手術的女性也需獲得伴侶同意。

執業醫師也可能被判刑

在墮胎合法化之前,南韓女性可因墮胎罪被判一年有期徒刑外加兩百萬韓圜(折台幣約 5萬4千元),為該女性執行墮胎手術的醫師或醫療人員也可被判兩年有期徒刑。即便南韓鮮少有因墮胎被判刑的案例,這條法規卻也不是擺著好看而已。

被判刑的醫師發動連署

事實上,根據《美聯社》報導,南韓憲法法庭之所以會審理墮胎法規違憲疑慮的案子,就是因為一名在 2013年至2017年執行了 70場墮胎手術的醫師被判刑。那名醫師發起連署為自己伸冤,聲稱墮胎禁令限制他追求快樂、平等以及執業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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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人口成長禁止墮胎

南韓的墮胎禁令在 1953年韓戰結束後開始實行。當時的立法者認為,墮胎禁令可以幫助南韓人口成長,而將南韓人口總數維持在 4千萬以上有助於國家強盛和獨立。然而,之後幾年的政府政策、社會風氣以及科技發展馬上就與這項禁令出現衝突與矛盾。

相互矛盾的人口政策

舉例來說,在 1960年代前期,政府為了控制人口成長,開始推行政策減少每個家庭生下的孩童數量。在重男輕女的傳統觀念盛行的南韓,大多數家庭都希望生兒不生女,同一時期發展出來的超音波技術讓夫妻可以在生產前就得知胎兒性別,篩選性別的風氣因而逐漸上升。政府推出的減嬰政策和墮胎禁令並行的情況下,許多懷上女兒的家庭只能尋求非法墮胎的途徑。

保守社會風氣令人走投無路

另一方面,南韓社會普遍對於婚外生子以及單身媽媽的歧視和偏見,也讓許多女性沒有其他選擇。即便是近年,婚外生子的南韓女性依舊會在社會上接受到譴責的輿論和目光,甚至失去家庭援助,許多婚外生子的女性只能向政府照護中心、宗教團體和領養中心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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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差點合法化

根據韓國首爾弘益大學(Hongik University)法律系教授趙熙慶(音譯,Cho Hee-kyoung)表示,南韓憲法法庭在 2012年一度差點將墮胎合法化:「當時的正反對票數分別是四對四,之所以沒有人投下決定性的一票,是因為第九位法官沒有出席。」

墮胎合法化聲浪逐年上漲

自那年起,南韓支持墮胎合法化的聲浪就不斷成長。2017年,超過 23萬5千名南韓民眾連署要求政府將墮胎合法化。政府僅回應他們會改善性別教育、為單親媽媽提供更多幫助,並針對該議題做更多研究。

民調顯示改變無可避免

2018年,韓國健康與社會事務研究所(Korea Institute for Health and Social Affairs)的調查報告指出,年齡介在 15歲到 44歲的南韓女性中,有四分之三認為墮胎禁令並不公平,有 20%的受訪者表示她們接受過非法墮胎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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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與保守勢力組織反墮胎運動

即便某些南韓教會同意現行的墮胎法規只懲罰女性是不合理的,與美國反墮胎團體有所連結的南韓教會與保守團體仍是南韓墮胎合法化運動的主要反對阻力。今年 4月6日,約一千名反墮胎運動人士在首爾舉辦了「為生命而走」遊行活動,主張「墮胎即謀殺」、「保護母親與嬰兒」。

主教:墮胎法規不是女性痛苦來源

天主教首爾總教區現任總主教廉洙政(Andrew Yeom Soo-jung)表示:「女性所受到的痛苦並不是來自於墮胎法規,而是迫使她們墮胎的生活環境。」他呼籲南韓社會應專注於「保護母親與嬰兒」,而非關注墮胎合法化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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墮胎法規遭濫用

反墮胎「為生命而走」遊行舉辦的前一周,幾百位支持墮胎合法化運動的女性才上街推廣理念。倡議者洪延智(音譯,Hong Yeon-ji)主張,由於墮胎法規只懲罰接受墮胎手術的女性以及執行手術的醫療人員,這項法規成為男性伴侶在親密關係中濫用的武器。

成為關係勒索的武器

在南韓最大的女性運動團隊「韓國婦女中心」(Korea Womenlink center)工作的洪延智說,她處理過許多女性在親密關係受威脅的案例,其中不乏接受過墮胎的女性或執行過墮胎手術的女性醫療人員,被男朋友或男性伴侶威脅將她們通報警察,以此控制她們的行為或向她們索取金錢。

相關醫療技術無法更新

不僅如此,洪延智也說,非法執行墮胎手術的醫療人員都未經過正確的相關醫療訓練,因為墮胎禁令的關係,他們所使用的醫療技術也很多年沒有更新了。對於尋求墮胎手術的南韓女性而言,這對她們的健康造成極大的隱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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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國家應有生育自由

上個月,南韓國家人權委員會(National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of Korea,NHRCK)公開表示現行的墮胎法規有違憲疑慮。「在一個民主國家中,人民不會被強迫懷孕,同樣地,人民也該擁有結束孕期的自由。」該委員會在聲明中表示:「每一對夫妻與每一位人民都該擁有自由選擇要生幾個小孩、什麼時候要生小孩的權利。」

女性有權為自己做決定

上周四,南韓憲法法庭也做出裁定,南韓刑法中的墮胎法規有違憲事實。憲法法庭在裁定中寫道:「一位女性可以根據她個人的價值觀與想法,做出結束孕期的個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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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多數女性可以合法墮胎

根據美國非營利組織古特馬赫研究所(Guttmacher Institute)的報告,亞洲國家的女性普遍而言擁有合法墮胎的權利,因為在人口最多的中國與印度,女性都能自由墮胎。寮國和菲律賓是亞洲唯二完全不允許女性墮胎的國家,尤其因為菲律賓受到天主教教義極大的影響。

部分國家對墮胎有不同限制

日本、香港與台灣的法規皆允許女性在孕婦或胎兒身心健康受威脅、遺傳性或精神疾病疑慮、強暴或亂倫、對生活造成負面影響等情況下合法墮胎。新加坡與越南並沒有針對墮胎訂定嚴格的法規,而馬來西亞與泰國允許女性在孕婦生命受到威脅或健康受到威脅的情況下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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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南韓數十萬人隱瞞墮胎記錄

南韓保健福祉部的數據顯示,去年南韓共有 5萬名女性接受非法墮胎手術,比起 2011年16萬8千名墮胎女性記錄來說下降很多。然而,許多醫生並不認同這項數據,他們指稱墮胎禁令大幅影響了政府所能得知的墮胎記錄,並推測實際墮胎人數應該比政府記錄的數據還要多十倍。

就算立法禁止也不可能杜絕墮胎

國際特赦組織東亞區域研究總監阮柔安(Roseann Rife)針對南韓墮胎合法化的裁定表示:「不管法律如何規定,墮胎不可能消失不見。這代表墮胎手術應該被安全、合法地管理與執行,接受墮胎的女性的人權和生育自主性應該獲得尊重與同理。在新的法規之下,她們的尊嚴才是最需考慮到的立法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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