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瑞典租房有多難?這應該是初來乍到瑞典的人從未預期的問題。在瑞典租房可循兩種途徑:第一,向政府排隊申請公房,承租第一手合約。申請者須向政府機構登記,並排隊等待租約。在斯德哥爾摩平均等待時間約10年,一些熱門區域例如厄斯特瑪(Östermalm)必須排上26.5年。不僅如此,每年還要繳200克朗(約新台幣640元)的排隊稅。
第二,向私人尋找第一手或第二手合約。租房者須到各大租房網站刊登廣告向私人承租。然而,這也不如想像容易,由於需求遠大於供給,租房者必須寫類似「求職信」的申請信,簡介自己的工作、嗜好和家庭狀況、抽菸與否等細節,以博得房東青睞,往往投出100封信僅有兩到三位房東會回信。
這並非首都特例,瑞典其他城市也面臨一樣的問題。除上述方法,也有人採非法方式取得租約,例如:金錢賄賂現任屋主,以插隊或詐騙方式取得第一手合約,此為黑市;另外,也有房客在未經社區管委會同意下承租房東擅自出租的物件,此種狀況是非法的且租客無法獲得任何保障。
買公寓僅擁「居住權」出租理由價格皆控管
在瑞典,就算買公寓、擁有自己的公寓(Bostadsrätt),也不代表可以任意出租,必須經過公寓社區委員代表們的同意才能出租。
那在什麼狀況下才能出租自己的公寓呢?這些原因不能是「商業」因素,必須是和私人相關的理由,有效原因包括:因退休欲遷至獨棟房屋而搬離原有公寓、租給自己的孩子或其他親戚、家庭特殊原因,例如搬出去與女友同住,但不確定是否會結婚。
若未經過公寓社區委員的同意而出租,不論是第一手或第二手合約都是非法的。且因政府控管,租金公開透明,房東無法任意哄抬價格。在租房廣告上,斯德哥爾摩市區的79平方公尺兩房一廳公寓租金約1萬2,900克朗(約新台幣4萬1,280元)。出租價格有公式可以計算,例如:擁有第一手合約的屋主欲出租,可接受租金範圍為他每月支付的費用加上約15%的家具費。如果出租自有公寓,可接受的租金範圍是每月運行成本(電費、水費等)加上資本成本(根據公寓市場價值的合理回報率計算得出)。若任意哄抬租金,房客可向租賃管理局申訴,並減免剩餘每月租金,且可追回至多兩年前的租金。
事實上,不同於台灣,買了自有公寓每月也得繳交約2,000到1萬克朗(約新台幣6,400到3萬2,000元)的管理和運行費用(bostadsrätt avgift)。因此,買公寓未必代表能夠省上租金。也因為獲得第一手合約的等待時間非常長,有幸獲得的居民往往不會轉讓出去。第一手合約是終生且能以合理低廉的價格獲得政府的保障,很多人就算買了公寓,也仍繼續排第一手合約的公寓。
相對地,第二手合約因為是向私人承租,通常僅能短期承租,有時僅一、兩個月,沒有保障,租金亦相對較高。許多人買公寓並不是為了「投資」,而是因為無法取得第一手和第二手合約。不過,許多瑞典人若有資金,傾向在郊區買獨棟別墅自住,因為獨棟別墅不受這些政策約束。
政府推百萬家庭計畫 目標人人享基本居住權
1965年至1974年,瑞典政府推出「百萬家庭計畫」,建造100萬套新房屋。當時,社會民主黨的目標是建造基本功能齊全但樸素、無裝飾的公寓,價格低廉,使得人人都可以負擔。
當時的構想是在郊區建造衛星城市,認為居民所有基本需求都應該在當地滿足,例如學校、幼兒園和圖書館等,且常緊鄰森林和公園。因為位在郊區,離市區有一段距離,人們應該利用車子通勤,通常都配有停車場。
如今,人們的想法大不同,儘管這些公寓五臟俱全,視覺吸引力卻很低,灰暗且令人厭煩,無法吸引富人入住,許多地區甚至變成低收入者和移民聚集的地區。
然而,因私有化的意識形態逐漸抬頭,公共房屋比例在1990年代後逐漸下降,目前斯德哥爾摩市區公共房屋占比約16.8%,郊區比例較高為23.1%,市區僅8.5%。
居住問題不利人才招募 Spotify揚言出走瑞典
社會主義的房屋政策欲實現居住正義的理想,實際狀況卻未必盡如人意,除了黑市盛行,非法租客沒有保障、被迫不斷搬遷之外,最大的問題在於無法吸引國際人才來瑞典居住。
不僅交換學生,連大學教授也感嘆找不到住房,斯德哥爾摩的新創公司也批評,無法招募到頂尖IT人才,因為他們無處可居。知名音樂串流服務公司Spotify創始人丹尼爾‧艾克(Daniel Ek)還曾威脅將公司遷至美國。
不過,當政的左派政黨堅持租金控制政策。他們認為,在精華熱門區不能都是富人居住,窮人也有權利居住。不同階級的人共處,能創造一個更健康的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