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法務省宣布,今年5月1日起修改戶籍國籍欄:台灣人和日本人結婚,戶籍可標示為台灣而非中國。
日本戶籍可以標示台灣了
根據《日經新聞》報導,依日本現行制度,外國人即使與日本人結婚,仍然保持原本的國籍和身分,並不會直接成為日本國民或取得日本戶籍。因此,在登記結婚的「戶籍國籍欄」中,僅能填入外國籍配偶的姓名與國籍。
過去,由於日本的戶籍法上只承認國家名稱,因此台灣人的國籍欄位長期以來被登記為「中國」。但自今年5月開始,配合電腦追加漢字的日文假名念法,法務省也將對「戶籍國籍欄」進行修改,新增「地區」的選項,並允許標示「台灣」。
為什麼過去只能填中國?
根據日本法務省表示,日本戶籍法的規定是依據1972年日本與台灣(中華民國)斷交前,法務省於1964年發布的規定。
當時,日本與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尚未建交,所以戶籍不能記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標示,但法務省認為登記為「中華民國」也不恰當。最後決定將台灣人與中國人的國籍欄都登記為「中國」。
在留卡和戶籍都是台灣
根據《產經新聞》報導,由於在婚姻或離婚時,除了日本法律外,還需考量對方國家或地區的法規,此次標註方式的修改,也有助於避免混亂。此前,「巴勒斯坦」已獲特例允許標記,但台灣未被列入適用範圍。
根據台灣內政部婚姻統計數據顯示,每年約有800至1000名台灣人與日本人結婚,因此一直有聲音要求檢討這項規定。
此次法務省的修改,也是為了統一旅日外國人所持的住民票(居住地址)、在留卡(居留證)上所註記的官方資料。
2009年,日本曾修法《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廢除長年以來的「外國人登錄證」制度,並於2012年正式實施,作為居留證的「在留卡」正式上路。而在留卡的戶籍國籍欄已改為「國籍・地域」,且可以標示台灣。
中國:不要搞小動作
針對日本戶籍國籍欄可註記台灣,台灣外交部部長林佳龍特別感謝日本各界,長年以來對旅日台灣人所持證件的國籍標示問題,所做的各項努力。
17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郭嘉昆則在例行記者會上指出,「我們敦促日方恪守一個中國原則和中日四個政治文件精神,不要在台灣問題上搞小動作,不要發出矛盾和錯誤的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