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管不動怎麼辦?中古歐洲父母的做法:丟給別人家養

說到現代父母的管教方式時,亞洲爸媽對孩子的嚴厲可說是無人能出其右,媒體上就曾出現,望子女成龍成鳳的「狼爸虎媽」用許多匪夷所思的規範和體罰管教自家小孩的新聞。事實上,歐洲北部地區的父母也是同樣「用心良苦」,數百年前的歐洲人就習慣在孩子還年輕的時候,先把他們送進別人家特訓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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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歲孩童扔出家門

大約在西元1500年左右,一位威尼斯大使的助手在前往英格蘭的途中,碰上令人訝異的事。在他寄給主人的信中就寫到,英國人會把他們的孩子關在家裡「直到7歲甚至是9歲」,然後又「不分男女,把孩子們扔出家門」,讓他們到別人家去做粗活,一做就是7到9年。

不分階層,每個孩子都是一樣的命運,「不論多富有,這些孩子都被送進其他人家中,相同地,人們也會接收來自他人家中的孩子」。

威尼斯大使助手相當訝異,但人們告訴他這是為了孩子好,不過助手心裡猜想英國人會這麼做,只是因為別人家的孩子可以吃少點食物,多做點事。

折磨和苦難的開始

這位威尼斯大使助手當年的遭遇,讓人見識到歐洲北部在中古時期的養育方式,當時不分階級,家家戶戶都會把自家孩子送到別人家去,僅有少數孩子可以進入教堂或是大學中。

但助手信中描述的幼小年紀並不一定正確,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的芭芭拉(Barbara Hanawalt)就談到,中古時期的歐洲家庭的確會把孩子送去別處,有的會在7歲時就被送走,但大多時候是等到孩子14歲才會丟出家門。

從中古時期的課本上可知,孩子們在離家之後的生活相當難受。在一封拉丁文撰寫的信中,有位男孩對他的同學抱怨說:「對我來說,能在爸爸媽媽照顧下的孩提時期非常快樂,這大概是我3歲到10歲的時候,自此之後生活全變成了折磨和苦難。」

至於不識字的奴僕們,因為無法與爸媽聯繫,所以就算只是被送到32公里外的地方,也會感到極度的孤立無援。

黑死病讓勞力變貴

這些狠心的養育模式又是怎麼來的呢?如果從窮困家庭的角度來看的話,答案其實很明顯:因為可以讓家裡少張討飯吃的嘴。

然而,不少父母仍相信這種教養方式其實對孩子有益,某些環境比較好的家庭更能因此省下雇勞力的錢,再得到一名學徒。

送養的年限大約是7年,但也可以持續到10年之久,養育別人小孩的時間越長,養育成本也越來越低。換句話說,就如同那位威尼斯大使助手所想,這些年輕孩子成了最棒的廉價勞力來源。

1350年時,歐洲爆發的黑死病帶走一半以上的歐洲人,可用勞力變少之下,雇傭勞力的價格就攀高;另方面,因為人口遽減的關係,糧食不匱乏因此變得便宜,也就是說,當時的人們可以用便宜的食物來換得昂貴的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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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脫反叛期青少年

約克大學的葛德柏格(Jeremy Goldberg)教授則表示:「有些事情雖能從父母身上學到,但若讓其他人來訓練,可以收穫更豐富多樣的知識和經驗。」

除此之外,對中古時代的爸媽來說,把孩子在10多歲時送到他人家,恰好也是種擺脫難搞年輕人的方法。社會歷史學者夏哈(Shulamith Shaha)就表示,讓陌生人來養小孩其實更容易,這樣的想法在義大利部分地區仍相當流行。

14世紀時,佛羅倫薩的商人保羅就曾建議道:「如果你有個不學好的兒子,就趕緊把他送到商人家吧,商人會把他送到其他地方去。或是可以親自把兒子送到朋友家去……除此之外別無他法,因為只要兒子和父母待在一塊,就不可能學乖。」

締結契約師徒制來學乖

除了父母因故送養外,也有不少年輕人是透過締結契約的方式來學乖。例如1936年時,在一位市長的見證下,名叫湯瑪士的年輕人和黃銅匠西恩德李(John Hyndlee)結成了師徒,西恩德李正式成為湯瑪士的保護者。西恩德李承諾會供給湯姆士吃食、工匠知識,同時也不會過度的責罵他。

另方面,湯瑪士則發誓不會在沒允許的狀況下擅自離開或結婚,也不會犯下偷竊、賭博、嫖妓等行為,如果他毀約,學徒生活就會延長一倍到14年之久。

對許多年輕人來說,長達10年放棄自由的生活太超過,所謂的學徒生活往往會變調成為流連酒館的脫序生活。在英國詩人喬叟(Geoffrey Chaucer)的《廚師的故事》(暫譯,原文為Cook's Tale)中,主角柏金(Perkyn)就是因為偷東西而被逐出師門,之後便搬去與朋友以及一名妓女同住。

1517年時,英國的布商公會Mercers曾抱怨他們有許多「行為極不檢點」的學徒,這些學生把師傅的錢花在「妓女、骰子、撲克牌和其他浪費錢的遊戲」上。

中古時期的師徒關係

  • 徒弟們有時會被師傅虐待
  • 據法國工會記載,曾有男孩被銀匠用鑰匙串毆打到頭部受傷,也有女孩被打死
  • 根據美國學者芭芭拉表示,女學徒有時會被強暴或送去當妓女
  • 有些父母會拿孩子被虐待的痕跡去質問師傅,顯示出父母並沒有完全棄養他們的孩子
  • 從某些師傅過世後的贈與物中,可以看出他們與學徒的關係相當緊密

年輕人禁止嘗禁果

在部分德國、瑞士和斯堪地那維亞地區,年輕人想在20歲左右嘗禁果是被禁止的。儘管過去所謂的「聯絡感情」或是「夜半示愛」等行為只有在19世紀時才被描寫出來,但大部分的歷史學家認為,這種行徑可以回溯到中古時期。

諾丁漢大學的黑伍德(Colin Heywood)表示:「女孩們會待在家,同年齡的男孩就會上門來跟她見面,接著男孩可以在女孩家過夜,甚至同床共眠。但他們不可以脫掉衣物,更不能做到愛撫這種事情。」有時候,不同地方也會有不同的處理方式,像是會叫男性睡在床罩外,或是乾脆直接在年輕人間架起木隔板。

不只長輩會管年輕人的交往,事實上,中古時期的年輕人自己會有要潔身自愛的自知之明。歷史學家黑伍德就說:「如果一個女孩讓人留下太隨便的印象,那麼自家門前可能就會出現些惹人嫌惡的東西,接著全村的人就會知道這個女孩的名聲不佳。」

拔貓毛逼迫出村

中古時期年輕人的身上也可以反映出上一代對道德觀的意見,例如在稱為「鬧婚活動」(charivari)或是「吵鬧音樂」的民俗中就可以見到這樣的現象,人們會對不符社會規範的婚姻,例如打老婆的老公、怕老婆的老公,或是年歲差距很大的夫妻等,進行公開的羞辱活動。(註1)

舉例來說,當時人們會聚在一起吹喇叭和敲打鍋具弄出噪音,高舉他們看不過去的夫妻檔假人走過大街,人們有時候甚至還會拔貓毛,以便讓貓慘叫加大活動的吵鬧程度(在德語中這種拔貓毛的行為叫做Katzenmusik),種種活動就是要形成對夫妻檔的壓力。

編1:《維基百科》中談到,這樣的社會施壓往往會讓主角備感壓力,有人會逃出村外,甚至選擇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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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架整座城鎮

在法國、德國和瑞士等地,有年輕人會組成「施暴者的修道會」(abbeys of misrule),每年定期選出「青年之王」(King of Youth)。黑伍德就介紹道:「這些年輕人在某些時候會出現像是嘉年華一樣的瘋狂狀態,全世界就像要被他們鬧到翻過去一樣。」

當然這種活動也會出現失控的時候,法國的歷史學家阿里葉(Philippe Aries)就曾形容法國亞維儂區的年輕人在狂歡節時綁架了整座城鎮來要贖金,當時那些年輕人表示「除非給贖金,要不然他們就可以擁有任意毆打猶太人和妓女的特權」。

法律學生最粗暴

倫敦的情況就又不一樣了,不同的工會各自形成不同的團體,這些團體有時會陷入激烈的爭執中,像是在1339年時,就曾出現過魚販和鐵匠的街頭混戰。

最讓人覺得諷刺的,莫過於中古時期名聲最壞又最暴力的青年,往往來自法律背景。這些未來的法官們因為擁有自己的維生工具,外加不用被師長監視,行為常常脫序。

15和16世紀時,倫敦的學生們越來越常出現暴動情況,甚至攻擊外來居民,如佛拉芒人、倫巴底人等。1517年5月,在一場煽動仇外情緒的演講過後,年輕人們開始在城內暴動搶劫,讓正值都鐸王朝的英格蘭大為震撼,這就是史上有名的「Evil May Day」。

受壓抑的中古青年

美國學者芭芭拉表示,中古時候城裡到處都是年輕學徒,成年人覺得他們越來越難控制。此外,當時因為傳染病的發生率降低,年輕學徒想等師傅過世後接掌門戶的機率也隨之減低。

葛德柏格教授就談到:「那時候,城市中許多年輕學徒想要擁有自己的工坊,或是自行創業的希望都相當渺茫。在這樣的情況下,一群認清現實又不再夢想自立的青年,可能會因為缺乏資源而想要挑戰權威。」

中古年輕人 VS 現代年輕人

那麼,中古時期的年輕人們和現代年輕人有多大差異?葛德柏格教授表示就現階段的資料來研判,很難給出確切的答案。

但是,許多21世紀的父母應該會同意8世紀時的年輕人更「瘦(雖然他們吃得很豐盛)、勤快、大膽、易怒且好動」。此外,現代的爸媽們要是看到16世紀倍海姆家族(註2)流傳下來的信件內容後,應該會無視數百年的時代差異而深感共鳴。

由奧茲曼(Stephen Ozment)所保存的信件中,就描述了來自倍海姆家族的麥可,他在12歲時到米蘭商人家當學徒;1520年左右,他曾寫信回家,跟媽媽抱怨他什麼都沒學到,成天只被叫去抹地板。但在當時的信件中,麥可父母比較擔心的或許是他提到可能感染上瘟疫這件事。

註2:造出最早地球儀的天文學家就叫做倍海姆(Martin Behaim)。

古今皆然的天下父母心

16世紀末時,另一封同樣來自倍海姆家族的信中,也出現了男孩向父母抱怨的內容。

當時的信中,14歲的佛德烈區抱怨吃的不好,並要求家裡寄些讓他可以和同學一樣體面的衣物過來,佛德烈區也提到他不知道誰可以幫他洗衣服。結果,他的母親把3件上衣裝進袋中寄給他,附上一張便條寫著:「它們應該還有點濕,記得要先把衣服掛在窗邊晾一會兒。」

就像是現代的媽媽們一樣,總是能給出最貼心的建議,佛德烈區的媽媽最後還不忘加上一句:「記得把袋子拿來裝你的髒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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