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一位美國人就擁有6個停車位 許多城市廢止「最低停車位要求」

你知道美國總共有多少個停車位嗎?答案是20億個。美國總人口數約3.3億,意味著平均一位美國人就擁有6個停車位。

這麼多停車位來自一項很少人知道的政策規定,即為「最低停車位要求」(Minimum parking requirements,MPR)。這個規定要求城市的每個辦公室、購物中心、商店、電影院、保齡球館、餐廳和其他建築必須要提供一定數量的停車位,有些停車場的面積甚至比建築物本身還要大,例如:洛杉磯棒球場、亞特蘭大購物中心。

這項規範不只塑造了美國城市的現代風貌,實際上還成為了一個「以車為本」的預言——更多的停車位意味著需要更大的停車場,更大的停車場意味著,建築、道路和人行道被廣闊的瀝青海洋分隔開來。

面對如此多「以汽車為中心」的強制性基礎設施,讓許多人放棄步行,選擇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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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位政策除了改變了人們的交通方式,也帶來了其他一些不利因素,像是減少住房供應,並增加購買成本,因為開發商通常會將停車費用與租金房價捆綁在一起。同時也增加了汽車排放對環境的負面影響,包括空氣污染和溫室氣體排放。

因此,越來越多的城市和城鎮(包括共和黨和民主黨領導的地區)正在改革他們的停車規定,包含取消對新的可負擔住宅、零售、工業和商業建設的停車最低要求政策。

「這是一連串的後果。」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城市規劃教授唐納德.肖普(Donald Shoup)認為:「停車格政策無疑損害了經濟發展,因為無論在哪裡,所有事物都必須包含了停車成本。」

停車規定的不公平性在於每個人都要為此支付費用,即使是那些沒有車或無法負擔車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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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停車時間,還是建設更多車位?

「最低停車位要求」政策的出現,必須回到一個世紀前。

20世紀初期,紐約市、洛杉磯和其他美國城市的街道上擠滿了汽車。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各城市開始在最密集的地區增設新發明的停車計時器,希望限制汽車時間與數量,以供真正需要的人使用,同時也能賺點錢;此外還為新建築物制定了「非路邊停車」(off-street parking)的要求。

隨著開車的人數增加,高速公路的發展,以及都市化浪潮席捲美國,這些規定在戰後被加速推行。城市和郊區的目標是為每個人(包含沒有車的人)提供充足的停車場所。

「城市規劃者回應人們的需求時,沒有考慮到長期下來會產生可怕的後果。」肖普說。

取消最低停車限制的好處?

根據倡議停車政策變革的非營利組織Parking Reform Network的研究資料,去年,美國有11個城市廢除了「最低停車位要求」,包括北卡羅來納州的首府羅利(Raleigh)、阿拉斯加州的安克拉治(Anchorage)和肯塔基州的列克星敦(Lexington)。加州則是第一個通過法律終結鄰近公共交通的新開發項目「最低停車位要求」的州。其它四座城市,包括維吉尼亞州里士滿市(Richmond)在內,也宣布跟進廢除此規範,跟進的理由是:讓市場來決定需要多少停車位。

疫情過後,許多城市正在尋找重新塑造公共空間的方式,同時,他們也面臨著缺乏可負擔住房的問題。而取消「最低停車位要求」,可能有助於解決房屋不足的困境,例如開發商可以將原本用以建造停車位的空間,轉變為較小的公寓大樓。

根據紐約州立大學水牛城分校 (University at Buffalo)的研究發現,開發商建造的停車位數量比以前的要求少,並將停車視為一項設施,向個別使用者收取費用,而非將其捆綁到租金或房價中。

布魯金斯學會(Brookings Institution)的研究人員在2020年關於「最低停車位要求」的報告中主張:「『停車格最低要求』規範是20世紀的遺物,應該被淘汰」,並提出政策上的建議——由開發商和企業自行決定建造多少停車位。

政策形塑了生活的樣貌  

生態環保倡議家拉佩(Anna Lappé)曾說:「你的每一次消費,都在為你想要的世界投票。」也許,正好是時候想想,人們的生活樣貌。

你的每一分土地利用,都在為你想要的世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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