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指設計不具獨特性
本周三(17),瑞士跨國公司雀巢(Nestlé)商標官司在英國上訴法院輸給了競爭對手吉百利(Cadbury)。三名上訴法庭的法官發布 1萬6,000字的判決書,當時審判長基欽(Lord Justice Kitchin)宣布道:「我們認為......這項巧克力產品的立體形狀並不具根本的獨特性。」
其他糖果公司可以繼續賣
判決結果也意味著其他糖果公司能繼續製作類似四指造型的巧克力條,而不用擔心有法律上的爭議。
雀巢:覺得失望,會有下一步
對此判決結果,雀巢公司並不準備放棄,而且很有可能上訴到英國最高法院。
「雀巢對上訴判決感到失望,也正在考慮下一步行動,」雀巢公司的發言人說:「奇巧巧克力在全世界都受到歡迎,而且它的四指形狀也一直為大眾所熟知。為了避免遭到模仿,雀巢的四指形狀在許多國家都有註冊商標,像是德國、法國、澳洲、南非、還有加拿大。」
「不認為應該被保護」
開啟這場訴訟、擁有糖果公司吉百利(Cadbury)的億滋國際(Mondelēz International)發言人則說:「......我們對此結果感到滿意......就像我們過去所說,我們不相信奇巧巧克力的形狀在英國應該以商標的形式被保護。」
瑞士三角巧克力有商標
其實把「形狀註冊成商標」不是沒有前例,如億滋國際旗下的巧克力條Toblerone(台灣通常稱作「瑞士三角巧克力」),就成功把它一片片的三角形設計註冊成商標。
看到四指形狀,不容易想到特定品牌
但以奇巧巧克力的案例來說,上訴法官認為,四指形狀雖然是奇巧巧克力的特色,但這不代表大眾看到四指形狀的巧克力時,就會很自然的聯想到特定品牌。判決書中寫到:「人們可能只會單純把這個形狀視為該產品的特徵,或是把這項產品跟他們熟悉的幾個品牌作聯想。」
「而這種程度的辨識與連結,並不足以成為以獨特性為目標的商標。」
四指設計不是奇巧唯一賣點
同時,法官也指出雀巢公司已經好幾年沒把四指設計當作市場行銷的重點,就像專門從事知識產權訴訟的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威爾納特(Guy Wilmot)所分析:「庭上他們......是在擔心如果他們准許了這個商標,雀巢就有可能永久壟斷四指設計。特別是四指設計從來就不是奇巧巧克力的唯一促銷點,所以他們才會覺得不公平。」
威爾納特也認為,這樣的結果意味著未來有企業想以形狀來取得商標權,會變得越來越困難。
官司顯示商標價值
另一名智財權律師傑克曼(Clare Jackman)則認為,這兩大跨國公司長年的商標戰紛爭,也顯示了商標的價值所在。
「有了商標就可以壟斷」
「商標是非常重要,也非常有價值的商業資產。它賦予了壟斷權,所以我完全可以理解雀巢會想說:『我們四指設計的奇巧巧克力已經在市面上好一陣子了,來註冊它吧!這樣我們就可以阻止其他人生產四指巧克力條。』」
花點錢來盡可能的保護(商標),這對品牌擁有者來說是非常典型的事情。
智財權律師 傑克曼
商標戰不是第一次
其實,這不是雀巢與吉百利第一次出現商標法律戰。2004年,吉百利一度成功將巧克力包裝紙的紫色(Pantone色卡 2685C)註冊為商標,卻在 2013年受到雀巢反對,最終該色票的商標在 2016年4月被英國高等法院駁回。
吉百利的發言人當時回應道:「這一個世紀以來,我們的紫色與吉百利有所連結,英國人民一定對這種連結了然於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