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綠電政府保證收購 還提供發電設備補貼
在再生能源政策的腳步上,德國確實是世界先驅。早在1991年,德國已制定出電力收購制度FIT(Feed-in Tariff)的補助辦法,政府不只保證完全收購民間生產的再生能源,還提供發電設備成本的補貼,以促進再生能源的發展。當時,再生能源只占德國所有能源的1.3%,製造二氧化碳汙染最嚴重的燃油、燃煤占逾70%。
德國石油與天然氣等天然資源並不豐富,多仰賴進口,這也是其推動再生能源的背後原因。在2000年,德國再生能源策略再加碼,推出《再生能源法》(Erneuerbare Energien Gesetz,EEG),將風力、太陽能、地熱等能源納入。政府簽20年的長期合約,固定向供電者收購綠電,一方面用在公共設施上,同時也要求數百家民間電力公司配合分擔。
這個饋電機制推出後大獲成功。德國民間熱烈投資風電、太陽能光電產業,2014年的投資額高達190億歐元(約新台幣6,323億元);一般家庭也加入環保行列,數百萬個屋頂鋪上太陽能板,自用兼外賣。
還有其他多項電費配套措施,積極鼓勵民眾使用再生能源。例如,家裡若裝有可將熱氣與地熱回收,再轉換成暖氣的設備,電費將減價超過10%。
福島核災致全面廢核 全民無怨無悔挺高電價
德國過去依賴核能發電,約占發電量三成。但核廢料處理與營運安全性等疑慮,早已是德國環保人士年年抗爭的焦點;在政黨之間,擁核廢核各有立場,隨政黨輪替,時有變化。但在2011年日本福島核電廠輻射外洩事件之後,德國立即關閉七家運轉已久的核電廠,德國總理梅克爾也再度宣示2022年終結核能發電的立場。
20幾年的再生能源政策執行下來,根據德國能源經濟部資料,2016年德國核能發電占比已從2003年的28%降至13%;而包括風力、水力、沼氣、太陽能及垃圾的再生能源約占全國發電量的30%,超過核能發電兩倍以上;燃煤發電降至40%,減碳成效卓越。預計到2025年,再生能源將挑起大任,負擔四成以上的電力。
當初因為1970年代發生的全球石油危機,促使德國不分黨派形成所謂40年再生能源政策的共識。一步一腳印穩定落實政策,造就德國成為當今再生能源的典範。而環保意識堅強的德國公民,是德國再生能源政策成功推動的最忠實支持者。
目前德國民生電價平均每度 0.3 歐元左右(約新台幣10.5元),與20年前比起來足足漲了兩倍,主要是反應再生能源附加稅。即使如此,德國人仍甘願為愛地球付上代價;據德國再生能源機構(Agentur fürErneuerbare Energien)民調,高達92%的受訪民眾支持擴大利用再生能源。
再生能源產業蓬勃也改變了德國產業結構。目前,德國再生能源已創造出近40萬個工作機會,預計到2020年,從事再生能源相關工作的人數會超過50萬。政策利多的刺激下,德國再生能源發展開始出現過度擴張,也暗藏隱憂。再生能源電力產出過剩,批發電價恐將下跌,衝擊電力市場與業者;而受限於天然環境的再生能源,供電穩定仍是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