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假480天 瑞典踴躍增產報國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友站全球中央文/ 黃齡儀 (旅居斯德哥爾摩) 

瑞典重要的「孩童優先」價值、兩性共同育兒的友善環境,加上父母共享育嬰假、領到16歲的育兒津貼、低廉的托育費用等完善福利,讓女人敢生、放心生,生育成為幸福的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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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世界人口調查(WorldPopulation Review)2018年最新資料,瑞典每位女性平均生育子女數1.91,為歐洲第四,僅次於愛爾蘭、法國和冰島。為何瑞典人踴躍增產報國?父母共享育嬰假、不必怕因生產失去工作、領到16歲的育兒津貼、低廉的托育費用以及從小學到大學零學費等原因,讓女人敢生、放心生。父親育兒不缺席,讓女人無後顧之憂。而瑞典重要的「孩童優先」價值,創造友善的育兒環境,都提供了高生育率的誘因。

若父母一方曾任職於公司連續240天,且日薪不低於180克朗(約新台幣630元),直到孩童四歲為止,父母皆有權利請育嬰假,母親能在預產期前60天開始請產假(包含在育嬰假天數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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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假共480天,其中90天被強制規定給配偶使用,通常又被稱為「父親月」(Pappamånad)。前390天,父或母可享八成薪。然而,此津貼必須繳稅,瑞典一般上班族稅額約35%,因此,實拿津貼約為原薪資的五成二;此津貼亦設有上限,月領不得超過2萬8,000克朗(未稅)。最後的90天每日只能請領180克朗,這津貼並不高,用意在於鼓勵父母返回職場。若父母覺得津貼過低,皆可選擇提早返回職場。

寶寶誕生後至16歲,每位孩童每月可領取1,250克朗(約新台幣4,375元)的育兒津貼;兩位孩童2,650克朗(約新台幣9,275元);三位孩童4,353克朗(約新台幣1萬5,236元);四位孩童6,614克朗(約新台幣2 萬3,149元),且這項政策並不排富。為彰顯兩性平等,育兒津貼由父母共享。另外,從小學到大學完全不需繳交任何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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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保母規範部分,瑞典政府並未強制規定保母須取得任何專業證照。保母能同時照顧的幼兒人數上限也依不同地方政府有不同的規定,大部分城市規定每位保母能照顧幼兒人數上限為五位。直接受政府聘用的保母為公共化保母,自己開設公司的為私人保母。不論父母將幼兒送至私人保母或公共化保母,皆享有相同的托育補助。

然而,保母在瑞典愈來愈少見,政府通常徵不到公共化保母的人才,年輕人也不願應徵這份工作。而私人保母的教育程度通常較低、要求相對不嚴格,瑞典人傾向將幼兒送到幼兒園。

過去,在幼兒滿三歲前,父或母自願留在家中照顧孩童,可請領每月3,000克朗(約新台幣1萬500元)的津貼。然而,左派聯盟政府檢討此項政策,認為這項政策是促使女性留在家中擔任照顧者的陷阱,已在2016年廢除此項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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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瑞典,有一些不成文的社會價值,例如當孩童生病時,父母能請照顧孩童假(Vård av barn,簡稱VAB),請假中亦可獲得約八成薪。父母能提早在4時下班接送孩童,不必擔心老闆的眼光。大部分的餐廳和咖啡館都有嬰兒推車停車位,方便父母和幼兒一同用餐。不論男女廁都設有尿布台,讓照顧寶寶不只是媽媽的事,爸爸在外也能照顧小朋友。

此外,瑞典人認為哺乳是自然的事,不須侷限在哺乳室內,在外也不會遭受異樣眼光。除上述種種完善政策外,在這個孩童優先、創造兩性共同育兒的環境,使得瑞典女人敢生、放心生,生育成為幸福的樂事。

瑞典女性雖不用在工作和家庭中二選一,不過,《北歐性別平等悖論》(The Nordic GenderEquality Paradox)研究指出,瑞典女性在歷經長期的育嬰假重返職場後,相較於男性,成為領導階層的機會可能降低,但這又是另一項探討的議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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