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bway潛艇堡的麵包不是麵包?愛爾蘭法院公布解答

往下看內文前,先花三十秒跟愛爾蘭最高法院一起動動腦:為什麼Subway的麵包不算「麵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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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爾蘭最高法院:Subway的麵包不是麵包

最近,愛爾蘭最高法院做出一項新判決:Subway潛艇堡外的兩片麵包,「依法不算麵包」!

這項判決乍看之下完全打破公眾的認知,但如果細看愛爾蘭最高法院的論證,「Subway潛艇堡的麵包不算麵包」反而異常合理,也讓這份充滿衝突的判決立刻獲得全球媒體的關注。

1972年的增值稅法案

要看懂最高法院的判決,就得先了解 1972年愛爾蘭通過的一項增值稅法案(Value-Added Tax Act of 1972)。在這項法案中,愛爾蘭政府將食物分為不同的種類,麵包、茶、咖啡、牛奶等食物被歸類在「主食」(staple foods)當中。

只要一款食物被認定為「主食」,製造商就不用繳這筆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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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曾被課稅 要求政府退稅

在 2004、2005年期間,愛爾蘭當地負責提供Subway潛艇堡外兩片麵包的公司Bookfinder,發現自家的麵包被課了這筆增值稅,因此一狀告上法院,主張他們提供給Subway的兩片麵包應該歸類在「主食」當中,要求政府退稅。

最高法院:加太多糖,不算麵包

然而,根據增值稅法案的規定,「主食」類中的麵包,麵團的含糖量必須低於麵團總重的 2%。但從Subway的食譜來看,麵團的含糖量已經佔麵團總重 10%,遠遠超過法律規定的上限,5名最高法院的法官因而宣判:Subway使用的麵包不算「麵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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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way:潛艇堡的麵包當然是麵包

即使愛爾蘭最高法院已經作出判決,但在Subway的眼中,他們的麵包當然還是麵包。因此,Subway在判決出爐後發布聲明表示:「Subway的麵包,當然是麵包。」

「過去 30多年來,我們每天都在餐廳裡提供新鮮的麵包,每天也都有喜愛我們以又香又好吃的麵包製成的三明治的顧客進店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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