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來自16世紀
西蒙認為,16世紀的英國劇作家米德爾頓(Thomas Middleton)在許多人眼中是第一個在歐洲社會發明「白人」這個概念的歐洲作者。
1613年10月29日,當米德爾頓的作品《真理的勝利》第一次被端上舞台時,一名扮演非洲國王的角色向台下的英國觀眾說:「我從這些臉孔中看到訝異/從這些白人疑惑和奇異的目光。」
「種族是個想法,不是事實」
西蒙指出,雖然說「發明『白人』」這樣的說法聽起來有些怪異,但是歐洲人並不總是認為他們是「白人」,而就像研究文學的惠勒(Roxann Wheeler)在《種族的膚色》(暫譯,The Complexion of Race)所提到:「在早期,生物上的種族主義......並不是不可逆轉的。」西蒙認為自己有很好的理由相信「種族」是由社會建立起來的概念。寫有《白人史》的本特爾(Nell Irvin Painter)也曾在她的書中提到:「種族是個想法,而不是事實。」
在膚色前就有很多區分法
西蒙寫到:「其實社會中有很多種區分人類的方法,膚色相對來說是比較近代的區分法,早在膚色前,宗教、禮俗、甚至是衣著打扮都是區別的標準。舉例來說,美洲原住民就很常被殖民者拿來和他們的英國祖先做比較,比起生理,當時的區分標準更著重在文化上的比較,這也是一種允許種族流動性的區分標準。」
被擺在黑色旁邊,白色才有意義
西蒙認為如果檢視歷史,就會發現『白』(whiteness)和「黑」(blackness)一直都是抽象的概念,而沒有辦法概括出一個特定的族群。
會有這樣的狀況,寫有《關於黑色這件事》(暫譯,Things of Darkness)的學者后伊(Kim Hall)認為,這是因為「白」想要傳達的觀念,只有被擺在「黑」的旁邊時,才能真正地被彰顯出來,而且這樣的發展與現代早期歐洲(約 15-18世紀晚期)的奴隸貿易有著直接關連。
為了彰顯優越存在的標準
后伊解釋道:「『白人』不僅是被建構出來的,而且與英國殖民時期,那些當成商品販賣的非洲人有著根深蒂固的關係。」所以談起膚色,他認為現代早期的歐洲人在談論的並不是英文、信仰基督等等的區別,而是在透過這個標籤彰顯自己的優越性,藉此合理化把人類當作商品販售的舉動。
異國角色都是「黑」的
后伊也相信,「黑人」在當時作為一個種族,已經遠超過「在英國的非洲人」這樣的意義。
像在近代文學作品中,異國角色都很容易被描述成「皮膚黝黑的」、「灰褐色的」、「深褐色的」,但這些異國角色並不一定來自非洲,也有可能是來自義大利、西班牙、阿拉伯、印度、甚至是愛爾蘭。西蒙則補充,這也能解釋為什麼歷史上西西里人和瑞典人會被視為「白人」,因紐特人和馬賽人卻會被視為「黑人」。
現在已經習以為常了
隨著時間發展,一般人雖然想到「黑/白」都會覺得這是二元對立的存在,但是裡頭的群體往往會隨著情況而流動,只是這樣的觀念已經根深蒂固到有人如果說「白人」這個詞彙是被發明出來的,聽起來就是很彆扭的一件事。
種族可能是假的 種族歧視卻是真實的
西蒙談論到,時間來到現在,社會也常討論應該要如何更恰當的稱呼一個族群,這也再次顯示了種族不僅只是道德問題,更涉及了他可能是不精確甚至是不真實的。儘管如此,種族歧視卻是真實存在的,西蒙最後寫到:「透過理解人並不總是用膚色作出區隔,也許我們就能夠不再利用這種方式分裂彼此了。」
編註:地球圖輯隊精選評論文章,希望能幫助網友從多面向思考。原作者西蒙是理海大學的英文學博士,目前在「洛杉磯書評」旗下的The Marginalia Review of Books擔任編輯,他常常為不同網站撰寫評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