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阿姆斯壯轉送的月球灰,所有權是誰的?

當執行登月任務的太空人阿姆斯壯在月球上採集到的東西、再作為禮物轉贈給第三方後,這東西的所有權到底屬於誰的呢?這就是這一陣子,NASA和一名住在美國田納西州的女子要處理的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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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歲時收到了一罐「灰塵」

1972年,10歲的蘿拉(Laura Cicco)從父親莫瑞(Tom Murray)那收到一小罐粉塵,她的母親多蘿西(Dorothy)則向蘿拉解釋道,這罐禮物是來自第一個登上月球的太空人阿姆斯壯(Neil Armstrong),裡頭的物品則是阿姆斯壯在月球上蒐集到的月球灰。

當時阿姆斯壯還在莫瑞的名片上留下了一段祝福:「給蘿拉·安·莫瑞,祝好,尼爾·阿姆斯壯,阿波羅 1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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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和阿姆斯壯是朋友

蘿拉表示,她的父親和阿姆斯壯同時都是秘密俱樂部「寂靜鳥人」(Quiet Birdmen)的會員——該俱樂部成立於 1920年代,會員均為男性飛行員——而兩人的交情一直很好。

沒放在心上的往事

不過蘿拉坦承,作為一名 10歲小孩,她其實不太明白自己得到了什麼樣的東西,甚至完全忘了這回事。直到幾十年後,蘿拉在整理已故父母的遺物時,才又翻出了這罐禮物與紙卡。

有一定的可能來自月球

蘿拉與她丈夫克里斯(Chris Cicco)隨後便將這些物品交由專家鑑定,一名筆跡專家確定名片上的字句確實是來自阿姆斯壯;至於另一名專家則相信罐子裡的粉塵「可能來自月球」,而在另一次的鑑定中,專家則認為罐子裡的東西「平均而言與地球的地殼相似」,但他也表示,這罐粉塵有可能混入月球灰的樣本,所以他並不能排除該粉塵來自月球的可能性。

大學不想扯上關係

不論如何,這讓蘿拉夫婦相信他們得到了一個有點棘手的物品。克里斯說道:「我(試過)和好幾家大學聯繫,當他們一意識到我們手上可能是什麼物品時,他們就表示他們不想和它扯上關係,因為這可能替他們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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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賣、想用得授權

在美國,私人能不能擁有來自月球的物品一直是頗具爭議的一件事情。根據美國太空總署(NASA)的規定,任何因為阿波羅計畫而帶回的月球物質都屬於美國政府,自然不可以任意轉賣,而想要取得並使用這些月球樣本也需要取得授權。

先發制人的訴訟

因此,為了確保自己手上的月球灰所有權,蘿拉決定早一步向NASA提起訴訟,聲稱她有月球灰的所有權。

圖即為蘿拉手上的月球灰。

是別人送的,不是非法取得

蘿拉的代表律師麥克修(Christopher McHugh)在接受訪問時表示,雖然NASA的立場是所有來自月球的物品都是政府的財產,但是他認為像是在蘿拉這類的例子中,他們可以證明手上的物品不是偷來的,所以理當可以合法地擁有它,而不是受到NASA干涉。麥克修說:「現行法律中,並沒有禁止私人擁有來自月球的物質。」他也希望類似問題能透過這起訴訟獲得徹底解決。

NASA不評論

對於這起訴訟,NASA並不願發表評論,或是澄清他們對私人能否擁有月球物質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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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粒大的月球石引起關注

NASA過去也好幾次針對那些落入私人手中的月球岩石採取行動。其中一起爭議是在 2011年,當時戴維斯(Joann Davis)在處理她的已故丈夫、前NASA工程師的遺物時,將找到的兩個紙鎮連同一塊阿波羅 11號的隔熱板放上網販售,其中一個紙鎮含有一枚米粒大小的月球石。

結果戴維斯因此遭到NASA的調查員調查、東西也被沒收,因為NASA相信戴維斯的丈夫當初是從NASA偷出這些東西。最後戴維斯與政府以 10萬美元(折台幣約 300萬元)達成和解。

價值五千萬的袋子

另一起比較特別的例子則是一個阿姆斯壯在 1969年登陸月球時,曾經用來裝月球灰、裡頭還有微量月球灰殘留的袋子。當時這個袋子遭到太空博物館的主任偷走,並被政府逮到沒收。結果有關單位誤把這個袋子放到政府的拍賣活動上賣出。在經過漫長的法律訴訟後,法庭判NASA不能拿回這個袋子,而最初標下袋子的人最後以 180萬美元(折台幣約 5,401萬元)轉賣。

送出去後就失竊了

根據NASA的資料,他們一共在執行阿波羅登月行動中取得 382公斤的月亮物質。其中有 270份月亮樣本在美國拜訪外國政府時作為外交禮物轉贈出去,但是之中的 150份樣本已經失竊,人們也相信它們已經被轉手到黑市中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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