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級決定你幾點吃飯
瑪莉亞與腓特烈.曼寧計劃謀殺派崔克.歐康納。他們邀請他在1849年8月9日星期四傍晚5點30分,到他們位在伯蒙德的住處共進晚餐。
人們何時吃晚餐,標誌了他們的社會階級。5點30分曾經是18世紀上流階級通常的用餐時間,但經過幾代後,高級社會的晚餐時間已經延後到7點30分。對「中間」的中產階級而言,晚餐會在六點鐘上桌。曼寧夫妻屬於中產階級的下層,所以他們比這個時間早半小時用餐。
在當時的時尚潮流中,晚餐時間甚至被推得更晚。數以千計的讀者在喬治.雷諾茲(George Reynold)1846年出版的暢銷系列小說《倫敦之謎》中,會讀到這樣的描述:
宴會在7點準時上菜。當格林伍德先生的事業在世界各地興旺時,他漸漸讓自己的晚餐時間晚上一個小時;他還決定,如果他當上男爵,絕不會讓自己的膳食在8點半之前端上餐桌。
對於普通的勞動大眾而言,「dinner」指的並非晚餐,而是他們在中午或下午一點左右享用的主餐。到了晚上,人們通常要勞動至八點,甚至更晚才結束。下午四點左右,他們會喝「午茶」(tea),而「晚飯」(supper)則在更晚的時間享用。
深夜時分,貧窮人家的孩子常常從父親的晚飯中分得一盎司的火腿與幾小片起司。他們的身影也時常出現在炸魚店裡,挑選幾片美味可口的鰈魚。然而,正如特里斯坦所抱怨的,當時炸薯條或薯片還未成為炸魚的常見配菜,甚至在倫敦也幾乎見不到。
新聞工作者薩拉寫道,勞工的晚飯時間通常會延後至深夜11點。接著,他或許帶著半開玩笑的語氣補充道:
對一個勤勉可靠的技工而言,當抽完最後一縷菸絲,他會讀起借來的報紙,和愉悅可人、同樣認真勤奮的伴侶一起討論今天的大小事,以及未來一週的展望;依偎在雙手老繭的主人身旁,妻子會為他裝滿菸斗,為他倒滿啤酒,縫補孩子的短褲。
外帶已經開始盛行
就像現代人打電話訂外賣一樣,當時的商店與小攤販準備了各式各樣的外帶食品:布丁、派、用牛油和鹽烤過的半便士馬鈴薯、熱鰻魚以及豌豆湯。
對於那些一有錢就想填飽肚子,卻缺乏基本烹飪設備,如壺、平底鍋甚至盤子的窮人而言,他們並不指望在家裡擺上一頓豐盛的菜餚,而是選擇在隨處可買到食物的地方購餐,並吃下所有能獲得的食物。
一名居住在倫敦東部貧困地區——白教堂區的商人告訴前來調查的新聞工作者梅休(Henry Mayhew),他一天能賣出300個一便士的派,而購買者大多是男孩。他們會興奮地問:「這是剛出爐的嗎?我愛死它了!」
便士?先令?傻傻分不清楚
在維多利亞時代早期,英鎊的貨幣系統遠比現代複雜。一鎊金幣(也稱為sovereign)與半鎊金幣流通於市面,而一鎊等於20先令(shilling),每個先令又細分為12便士(penny)。先令的縮寫是s或者/-,便士則常以縮寫d表示。舉例來說,如果要表示七先令又六便士,可能會表示為7/6或7s.6d.;如果是一鎊五先令四便士又半文錢,則可以寫作1.5.4.1/2d。
一直到1971年,英國的貨幣才改為十進制,變成1英鎊等於100便士,先令則被廢除。
倫敦工人一天吃什麼?
大衛.科波菲爾(David Copperfield)對自己早年生活的小說化描述,映照出狄更斯對那個時代的深刻記憶——當年他十歲時,曾在位於亨格福德橋附近、華倫地區的一家鞋油工廠工作,負責為瓶罐貼上標籤。在小說中,大衛寄宿於米考伯家,生活費雖由他冷酷無情的繼父摩德斯通先生支付,但他每週從工作中僅能賺得六至七先令,而這點微薄的薪資幾乎全用於購買食物。
他的早餐通常是一條一便士的長條麵包或幾個麵包捲,再搭配一便士的牛奶(若是當街或牛棚新鮮擠出的,甚至還帶著溫熱)。晚餐則是另一條一便士的長麵包與一片起司。若起司需花費一便士,那麼每週光是這兩餐就得耗費兩先令又四便士,剩下可作正餐的錢,也僅餘四先令左右。有時他飢腸轆轆,根本無法撐到午餐時間,只得在糕餅店外購買一些已不新鮮、折價出售的餡餅充飢;再不然,他只好:
一個厚厚的白布丁,又重又鬆鬆垮垮,裡面還隨意散布著大顆扁平的葡萄乾。它在我那時候幾乎每天都會熱騰騰登場,在無數歲月裡,我就吃這個當中餐。
當大衛有辦法把錢留到晚上的時候,他會去買一條乾臘腸和一便士的條狀麵包,或是一盤四便士的牛肉,又或者是麵包、起司與一杯啤酒。「午茶」通常是一品脫咖啡,配上一小片麵包與牛油。
當年長大衛回首自己的童年時,毫不意外會看到一個每天從早工作到晚,從康登鎮走到泰晤士河畔,然後又走回來的十歲小孩身影;這孩子成天飢腸轆轆,只會花費每一分額外掙到的錢在食物上。他的早餐和晚餐不只欠缺營養,還很枯燥無味。
如果他在這一天中能吃到一頓適度均衡的餐點,那或許並不是什麼要緊的事;但在倫敦工作,卻甚至無法像大衛這樣賺到一星期六、七先令來維持營養的孩子,又有多少呢?
倫敦人民最重要的食物:麵包
除了最富裕的人之外,對多數家庭而言,食物始終是家庭預算中最主要的開銷項目,而在所有食品之中,麵包無疑占據了最重要的位置。
難以消化、潮濕、帶有淺灰色的大麵包(quartern loaf)重達四磅,這種麵包之所以得名,是因為通常會被切成四等分(quarter)販售。根據1822年頒布的《倫敦麵包法案》,每個大麵包的標準重量為四磅15盎司,約略接近五磅(約2.2公斤)。到了1846年,這種麵包的價格為八便士又半文錢。
雖然穀物法在1846年被廢除,開放了廉價穀物的進口,使麵包價格略有下降,但在美國與俄羅斯的鐵路尚未建成、蒸汽船也尚未廣泛投入低成本的遠洋運輸之前,倫敦的貧困居民仍難以從這些遙遠地區大量生產的小麥中獲得實質利益。
收入、烹飪能力決定能吃什麼
人們所能食用的食物種類與數量,端賴其收入高低。培根因價格低廉而被視為平民理想的肉類來源,一磅僅需八便士,而且烹煮方式簡單,只要生火即可。
不過,精打細算、具備一些烹飪技巧與時間的家庭主婦,往往會選擇更便宜的替代品——例如肉販在分切完整肉品後所留下的餘料。這些肉邊料每磅只需四便士,甚至更便宜。高級肉販的商品通常價格昂貴,也較不會特意保留這些邊角料;即便偶有剩餘,也不像培根那般易於處理與料理。
對較為貧困的人而言,食物選擇的考量往往也受到實際烹飪能力的限制。許多家庭沒有灶台,甚至連專屬的壁爐也沒有,有的僅僅擁有一把煎鍋可用。不僅如此,若家庭主婦與男性一樣整日勞動——或是為了微薄工資從事縫紉工作,又或是在上層家庭擔任洗衣工——那麼投入在備餐上的時間與精力,往往顯得得不償失。
到了20世紀下半葉,超市開始普及,蔬果應有盡有,現成料理與經過切割處理的肉類也隨手可得,加上可靠的瓦斯與電爐,才真正滿足了快速烹飪的需要。與之相比,在20世紀上半葉(其生活條件與19世紀初相去不遠),倫敦家庭主婦冬天所能從菜販那裡買到的選擇十分有限:不外乎是滿身泥土、品質不佳的馬鈴薯,破爛不堪的萵苣,畸形的紅蘿蔔,以及帶蟲的蘋果。一隻需要自己宰殺、拔毛處理的雞,對她們而言,早已是遙不可及的奢侈品。
勞工家庭如何分配食物預算?
極度貧困的人幾乎只能依靠馬鈴薯維生;稍微富裕一些的人,也僅能靠麵包、馬鈴薯與稀粥來填飽飢腸轆轆的肚子。稀粥是監獄與濟貧院的主要食物來源,《孤雛淚》中那位孩子因飢餓難耐,鼓起勇氣請求「再來一碗」的橋段,便廣為人知。
在倫敦,許多勞工的生活同樣困苦。以狄更斯《聖誕頌歌》中的克瑞奇(Bob Cratchit)為例——他是史古基(Scrooge)手下薪資微薄的員工,每週收入僅15先令,卻還得養活一家人,對飲食的選擇自然非常有限。若他的妻子是個精明能幹的主婦兼管家,她或許能為自己、丈夫與孩子們,精打細算地備妥如下食材放入菜籃中:
這個家庭四分之三的收入都花在食物與煤炭上。而15先令中所剩無幾的那一部分,還得用來支付全家居住空間的房租,以及購買蠟燭和其他必需品。至於衣物、鞋子、醫療、緊急開支,甚至是任何形式的娛樂,則完全無從負擔。
但話說回來,這樣的飲食其實並不理想。從肉類中雖然能攝取一定量的蛋白質,數量也稱不上微不足道,然而一磅奶油要分給全家五口,幾乎難以帶來任何脂肪儲存。家中也完全不喝牛奶。麵包與馬鈴薯則提供了所需的纖維。父親每天必須飲用一品脫啤酒,以補充從事粗重勞力所需的熱量。至於孩子們喜愛的甜食,似乎可以由每週一磅的糖來充分供應;然而,這個家庭的菜籃中,從未出現過任何水果或綠色蔬菜。
收入較優渥的工人,一週或許能賺到約一鎊又五先令,尤其若是穩定受雇者,便能每日享用肉類,甚至在餐點中加些培根與起司。但當時局嚴峻、景氣低迷時——例如冬季的建築業淡季——肉類便可能從餐桌上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用來填飽肚子的麵包與馬鈴薯,再佐以些許奶油,或者是肉販分開販售的廉價動物油脂。
中產階級的餐桌
生活條件大為改善的中產階級男性,一年可有高達250鎊的收入,家中通常有兩到三名孩子,並雇有一位提供食宿的女傭。根據朗德爾夫人(Mrs. Rundell)於1805年出版的《國內經濟新體系》記載,他們每週的飲食內容相當豐富:包含三又二分之一磅的奶油,平均每人可分得超過半磅;另有四分之一磅的起司,以及驚人的四又二分之一磅糖,也就是每人幾乎能享用到一磅。此外,他們每週還能吃上18磅的肉類,然而在水果與蔬菜上的花費卻極為有限,僅有價值六便士的份量。
收入更為優渥的家庭,其所食用的肉類與奶油自然也更多。著名的法國大革命史家卡萊爾(Carlyle)、他的妻子珍(Jane),以及他們的僕人,因為擁有地產收益與寫作收入,每週可以享用十磅馬鈴薯與二又二分之一磅奶油,卻只購買少量且不新鮮的蔬果。他們的聖誕晚餐包括湯、燉羊肉與麵包布丁,接著還有肉餡派,至於蔬菜,則依然被忽略得一乾二淨。然而,卡萊爾活到了86歲,顯然這樣的飲食對他的健康並未造成太大影響。
倫敦主婦的一週菜單
若一位家庭主婦想買一隻雞、鴨或鵝,向肉販購買時,對方通常會幫忙拔毛並清理內臟;但若她是直接向市場中牽著幾隻雞鴨叫賣的家畜商人購買,那麼這些麻煩、令人不悅又耗時的工作——從宰殺、拔毛到清理內臟——恐怕就得由她親自處理。更別提此時腳邊還可能有幾個吵鬧不休的小孩圍著打轉,讓整個過程更加令人頭痛。
維多利亞時代早期流行的食譜顯示,英國式烹飪風格相當樸實。大蒜與各式醬汁被視為「外國貨」,因此多半敬而遠之。值得一提的是,相較於日後深受英國人喜愛的印度與中國料理,出版於1845年、並在1840年代廣受歡迎的食譜——伊麗莎.阿克頓(Eliza Acton)的《私人家庭現代烹飪》——對外國料理的篇幅僅佔約250頁,可見當時對異國風味的接納仍屬有限。
中產階級家庭會廣泛宣傳「良好、樸實的烹飪」。主婦被預期要提供簡單易懂的英國食物,就像這樣的每週菜單:
星期日:烤牛肉、約克夏布丁、馬鈴薯配青菜。
星期一:碎牛肉配馬鈴薯。
星期二:烤牛肉配蔬菜。
星期三:魚、肋排配蔬菜。
星期四:烤豬肉、豌豆布丁、青菜。
星期五:豌豆湯、豬肉。
星期六:燉牛排與板油布丁。
他們每天都要食用肉類;星期三的魚雖然未明確指涉種類,卻需與肋排一同食用。令人意外的是,除了馬鈴薯之外,蔬菜——包括豌豆和青菜——也在每週的菜單中被明確列出。不過,沙拉則未被納入其中,原因在於當時人們普遍認為沙拉的原料過於難以消化。
蔬菜之所以出現在菜單上,或許可以從一個事實來解釋:這份菜單出自阿歷克謝.索耶(Alexis Soyer)之手,他是一位在1837至1850年間,任職於「改革俱樂部」的著名法國主廚。
索耶於1830年法國革命時流亡英國,為了報答英國人的盛情款待,在高失業與貧困的時期,他於倫敦中區的萊斯特廣場設立湯品廚房,並在1847年馬鈴薯災害期間,設法為飢餓的愛爾蘭人提供救濟。隨後於1853年,他遠赴克里米亞,協助護士南丁格爾設立戰地廚房,致力於改善斯庫台軍醫院中那些飽受疾病與傷痛折磨的士兵飲食條件。
索耶的菜單收錄於他於1849年出版的著作《現代家庭主婦》(The Modern Housewife or Ménagère)中。這本書銷售成績亮眼,上市僅兩週便迅速再版;到了1851年,銷量已突破2萬1000本。
索耶的書如此風靡,以至於幽默週刊《笨拙》(Punch)在1849年9月15日刊登了一幅諷刺漫畫,畫中兩位已婚婦女——瑪莉A與伊麗莎B——正抱怨,自從這本書問世以來,她們的丈夫對家庭料理的要求越來越高。
當格雷托瑞斯牧師(Reverend Dan Greatorex)於1856年外出赴宴時,款待他的女主人很可能熟讀過艾克頓與索耶的著作——因為他在日記中記錄道,當天吃的是烤羊肉、水煮雞、蘋果餡餅與櫻桃布丁。
本文摘自麥可・艾爾珀特著作《倫敦超展開:維多利亞時代的城市革命與日常生活》,繁體中文版由黑體文化出版。欲購買的小隊員歡迎透過以下連結前往購買:
☉博客來(透過這則連結購書,DQ也將獲得一小部分的收益。有了你的支持,我們將能產出更多好文章!)
☉誠品書店
☉金石堂
我也想看《倫敦超展開:維多利亞時代的城市革命與日常生活》!
活動期間:6/21(六)~6/25(三)23:59止
抽獎公告:預計6/26(四)15:00
送出名額:2名(限寄送台澎金馬)
活動方式:
滿額贊助DQ,成為DQ VIP(月定期贊助100元或年度贊助1200元):贊助網址由此去
贊助後,加入DQ全新LINE官方帳號✨DQ PLUS✨,就有機會獲得《倫敦超展開》!心動不如馬上行動,加入方法詳情👉https://g.yam.com/v6670
🌎什麼是地球圖書館?
「地球圖書館」是由DQ地球圖輯隊與出版社的合作活動,每月配合站上文章推廣相關閱讀與獨有優惠,獨掉坑不如眾掉坑,博覽世界大小事之餘,希冀讓小隊員對文章所述事件脈絡發展能有更加深入的了解與體會!